澄政办发〔2019〕107号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澄江县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要求 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委、办、局: 《澄江县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要求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
澄江县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要求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提高 义务教育质量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澄江县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在全县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澄江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澄江县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在全县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全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健全教育工作县、镇、职能部门和学校“一把手”工作制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澄江县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校安工程、美丽100校园行动计划、薄弱学校改造工程、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所有小学与初中达到《云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发展目标。 (二)健全定期研究机制。建立县领导联系教育制度,联系的县领导定期听取相关部门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定期召开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教育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人大和县政协坚持定期审议教育工作,每年确定教育议题进行专题调研。在全县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统筹、部门配合、社会支持”的浓厚氛围。 (三)健全分级管理机制。认真执行农村义务教育“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落实《澄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县直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教育职责的通知》要求,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支持所属学校的发展。制定《澄江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和整改工作。签订《澄江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责任书》,健全目标考核督查机制,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目标细化分解,作为各街道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以最严格的考核奖惩来保证工作目标的落实。 (四)健全合力推进机制。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发展改革局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用人用工方面严格把关;税务部门依法征收教育费附加;国土、建设部门在制定、审批区域规划时预留好学校用地;公安部门大力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公安、工商部门加强对网吧、游戏室等娱乐场所的管理;卫生部门积极开展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和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民政、民宗、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积极争取政策,扶持贫困学生。 三、实施重点工程,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办学资源均衡配置 (一)实施经费保障工程。县委、县政府坚持优先制定教育规划,优先满足教师编制,优先安排教育经费,优先解决教育问题,在资源配置中优先满足教育需求,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法定地位,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二)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改善办学条件。按照“六个结合”(把中小学校安工程与全县教育发展规划相结合、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与薄弱学校改造相结合、与学校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巩固“普九”成果相结合、与城镇化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举全县之力,全面开展校安工程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三)实施标准化工程,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全面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作,把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作为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突破点、切入点,落实《澄江县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规划方案》,按照“标准化建设,规模化办学,科学化管理”的工作思路,推进全县标准化学校建设。以教学设备和计算机装配为重点,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教育手段现代化。按学校类别配置教学仪器、实验器材、图书资料。 四、创新机制,提升素质,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一)依据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学生规模和教育教学需要。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对学生规模过小的小规模学校按照一定的班师比配备教师。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城镇学校的实际需要,盘活编制存量,统筹安排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实行动态管理。 (二)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按照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完善教师招聘机制;统筹调配编制内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 (三)建立城乡教师交流机制。建立县域内教师资源调配长效机制,推动城乡教师交流,按照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10%的比例进行交流轮岗,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四)建立校长交流轮岗机制。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交流年限规定进行交流。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连续任职时间,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的意愿,可予以延长。 五、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和信息公开制度 (一)规范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云教办发〔2019〕15号)、《玉溪市教育体育局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玉教体办发〔2019〕11号)、《关于印发<澄江县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澄教发(2018 31号)文件精神,规范我县2019年招生入学工作。2019年全县小学预计招生数为1924人,城区小学预计招生数为447人,初中预计招生为1532人。 (二)免试就近入学招生原则 1.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实施义务教育“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精神,我县的小学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应在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就读。小学新生入学对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招生入学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确保本镇(街道)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2. 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原则。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划定各小学和初中招生服务范围,实行按行政村划片招生,让学生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不得采取书面考试、面试或其他形式的测试等变相考试的办法录取新生。 3.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招生时间节点“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科学合理划定各校招生范围 1. 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安排工作方案。各镇(街道)和中心学校认真做好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和小学毕业生人数以及初中学位数的摸底、统计工作。由教育体育局教育科牵头,制定入学安排工作方案,明确各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招生人数,统筹兼顾,有序安排。 按照“两为主”原则,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工作,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就读。妥善安排烈士子女和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就读。 2. 科学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教育体育局教育科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学位情况和班额情况及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划定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遵循“一个不少”的目标,在反复核查的基础上,由镇(街道)人民政府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向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复学)通知书,入学(复学)通知书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由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加盖印章。 (四)规范办学行为 1. 公开招生信息,实行阳光招生。各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的公告制度,通过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公开招生政策、招生咨询和举报电话等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加招生入学工作透明度,实行阳光招生。招生期间,安排专人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向家长、学生解答招生政策,及时回应社会的关注。 2. 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各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依法办学,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 (1)规范招生。各学校原则上在招生范围内招生,不得擅自到别的镇(街道)和非本校招生范围招揽生源。 吸收因父母工作调动、回原籍、回居住地就读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跨越招生范围安排就读的,严格按照“谁审验,谁负责;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经原服务区学校、接收学校双方同意,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2)规范办学行为。 ①不得编重点班、快慢班等; ②不得组织入学考试; ③不得排名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④不得开除、劝退或动员学生转学; ⑤不得拒绝接收服务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⑥不得有偿招生。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入学(提供学位)挂钩的钱物; ⑦严格按照招生范围进行招生; ⑧严格控制班额,减少大班额,遏制超大班额。新生班级要按照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 3. 加强学籍管理。 (1)认真做好新生注册建籍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应入尽入”的原则,在秋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通过新生注册为每位小学一年级新生建立学籍;为每位原来没有学籍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建立学籍,确保每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七年级新生转接入库工作。 (2)强化学籍管理和监控。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落实就近入学、做好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撑。已经达到大班额的学校或班级,原则上不接受转学学生,防止学生借转学变相择校。 (五)保障特殊群体入学需求 1.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入学。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地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少年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当地入学的,按国务院《居住证条例》,以居住地为准,按照招生范围就近入学就读。 2. 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和留守儿童入学。切实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和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切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和留守儿童,招生服务范围的义务教育学校要组织家访组,协调当地镇(街道)政府或村委会干部共同劝导督促其监护人送其子女(被监护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3. 保障残疾儿童入学。按照全纳教育要求,会同县残联等相关部门,细致摸清辖区内残疾儿童数量、残疾类型、残疾程度及家长意愿,合理安排每一名适龄残疾儿童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进入当地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绝接收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对不能进入学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要协调卫计、残联、社区等各方面的资源,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六)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1. 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将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列为重点监测对象,加强依法治教、依法控辍的工作力度,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2. 进一步明确“小学毕业未进入初中就读责任在小学,进入初中产生辍学的责任在初中”的思想认识,各六年级就读学校校长、中心小学校长要在镇(街道)、村组干部的支持参与下,将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按照“三统一”(县区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的要求送至辖区初中入学。初中学校要安排好七年级学生入学工作,及时完成学生注册、书籍作业发放、食宿安排、教学安排等工作,保证新生顺利入学,并落实未报到学生的去向,切实从源头上阻止学生流失。 3. 高度关注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或在其他机构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未按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印发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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