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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澄江市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4-24 00:00 点击率: 1382打印 】【 关闭

         

 

 

 

 

 

 

澄政办发〔202027                    

 

 

 

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澄江市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澄江市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澄江市处级领导挂钩镇(街道)、村委会

“控辍保学”工作名单

                                2020416

(此件公开发布)

 

 

澄江市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27),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问题,促进县域义务教育逐步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做好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助推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通过完善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入学率,减少流失率,小学阶段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阶段入学达到98%以上;小学辍学率为0%,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县域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明显提高,教育质量明显提升。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控辍保学宣传力度,增强法治意识

教育系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法律讲座、家长会议、相关课堂教学等多种方式,加强法治宣传普及工作,积极向社会和家长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学生依法维护自身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全社会对控辍保学的认识。

(二)按照“四查三比对”摸清底数

各镇(街道)、教育部门和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公安部门进行联合行动,开展“四查三比对”工作,进一步摸清春季开学后辍学学生底数。要开展数据比对核实工作,及时精准锁定辍学学生,核减不需要劝返学生,更新学籍数据、辍学学生数据、建档立卡户辍学学生数据,比对过程中出现的人籍不符、人籍分离、人籍存疑等问题,要组织工作力量及时进行查验,确保数据动态精准。对部分重点数据深入挖掘,搞清数据背后每一个辍学学生的真实情况,为精准劝返安置提供基础数据。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期初注册、学期中日常考勤、学期末成绩管理机制,精准掌握学生在校动态轨迹,确保学籍数据的动态精准。

(三)执行制度、压实责任、依法控辍

1. 实行“双线控辍”责任制。即镇(街道)与包村领导、包村领导与村两委领导、村两委领导与村民为一条线;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家长、学生家长与学生为一条线。层层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控辍保学目标任务,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 实行“四管一保七到位”工作措施。即干部管村、村干部管组、校长管校、教师管学生;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人人到校学习;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时间到位、工作到位。

3. 实行“三送双接一落实”制度。六年级就读学校校长、学生所在村村干部、中心校校长要将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送至辖区初中。辖区初中校长、镇(街道)分管教育工作领导要安排好七年级学生入学工作,保证新生顺利入学。未报到学生要落实去向。

4. 全面推行依法控辍保学“四步法”各学校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要对未报到学生情况进行统计,掌握未报到原因和去向,向镇(街道)和市教育体育局书面报告。在学校正常上课期间,学生无正当理由未到校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家访或与家长联系核实情况,动员返校。各学校要配合镇(街道)、村(社区)委会共同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各镇(街道)全面推行依法控辍保学四步法对拒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由学校报镇(街道),镇(街道)向其下达《限期复学通知书);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接到《限期复学通知书》一周内仍不送学生复学的,由镇(街道)向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对屡教不改的典型个案报镇(街道),由镇(街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通过法律手段实施处罚。为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5. 科学精准抓好分类安置。各校要落实好劝返复学学生安置的“一校一方案”、“一人一方案”。根据学生具体情况,结合学生和家长的意愿,有针对性实施多样化的分类安置办法,采取普职融合、集中教育、单独教学、随班就读等多种方式,科学精准安置劝返学生。统筹优化教育资源,为劝返复学学生提供经费、师资、学习生活条件和教学资源等安置保障,有针对性地加强安置后的管理工作。市教育体育局要加强与发改、编办、人社等部门的工作对接,做好抚仙湖沿湖搬迁户适龄子女就学安置工作预案,加强软硬件保障和随迁学生安置工作;承担安置任务的学校要按照“一校一方案”的要求,做好安置方案,确保所有搬迁户适龄子女“全覆盖、零门槛、无障碍、不落一人”入园入学。

(四)落实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扶贫控辍

1. 各镇(街道)要精准确定教育扶贫对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硬任务和硬指标,压实工作责任。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作为重中之重,予以优先帮扶。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通力协作,积极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爱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帮扶,切实提高教育扶贫成效,严格落实“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任务,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要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精准制定帮扶、资助方案,统筹各类政策,确保没有一名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2. 教育体育系统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资助政策,认真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好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

(五)关爱特殊群体、实施情感控辍

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1. 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镇(街道)属地责任,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格局,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各镇(街道)要建立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寄宿制学校要优先满足在校留守儿童寄宿需要。健全完善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和处于困境中的留守儿童提供社会救助。落实好留守儿童教育关爱计划,持续深入实施平安校园、结对帮扶、亲情桥梁关爱工程。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合理安排寄宿留守儿童课余时间,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校园生活的各方面,转化为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明确家庭主体责任,鼓励父母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随父母在工作地就近入学,创造条件加强留守儿童与父母的联系交流,弥补情感教育缺失。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综合整治,防止侵犯留守儿童事件发生。

2. 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坚持以流入地接收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城镇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公办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加大对残疾学生的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完善残疾学生就学保障机制。

3. 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全面实行教师与学生“一对一”帮扶,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学习自信心。不断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发展性评价作为考核学校教育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六)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

市教育体育局要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各学校要对学生转出、转入等情况登记造册,详细核实和记录相关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情况清楚,手续完备。加强对初中学段,以及留守儿童、家庭经济贫困儿童、残疾儿童、学习困难学生、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重点群体的监控。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对无理由未到校学生及时标注。学生无故缺旷达三天的,及时上报并开展劝返工作。教育部门和残联要共同核查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以适当方式安排他们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防止空挂学籍和中途辍学。加强未成年人专门教育工作,防止有严重不良行为或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适龄少年辍学。

(七)优化校点布局,落实保障控辍

1. 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实际,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中小学布局调整要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资源整合、提高效益和就近入学、适度集中,先建后撤、保证教学,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适度扩大城镇及周边教育规模,整合农村教育资源,办好农村必要的村完小,避免因学校布局不合理和学生上下学交通不方便造成学生失学辍学。

2.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义务教育。全面改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实施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完善有特色有质量的农村小规模村完小建设。统筹全面改薄等项目,加大对条件薄弱辍学高发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建设力度。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通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配置师资等方式,加大对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的扶持力度,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加快数字化校园建设,促进乡村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3. 强化安全保障,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安全常识,提升安全防范能力。积极开展体育运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在寄宿制学校优先配备心理健康辅导教师。

(八)规范办学行为,做好管理控辍

1. 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加强当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促进校外教育与课堂教育的有效衔接,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内容。不得利用寒暑假、周末、节假日以及课余时间组织中小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以任何理由分重点班和实验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师德修养和教学技艺,全面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严禁歧视、羞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排座位,严禁开除学生。

2. 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精神,通过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做好与教育教学密切相关的管理工作,管好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加强中心小学对村完小管理指导,实施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服务水平。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认真组织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力争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中职学校就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拒绝初三学生参加中考。

3. 建立健全对乡村小学、教学点的管理和检查考核机制。各级政府不得向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小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作为考核评价教育工作的唯一依据,不得干预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九)合理配置学科教师,做到质量控辍

全面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从教。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配备标准,补齐中小学空编,实施教师招聘办法,补充农村学校薄弱、紧缺学科教师,配齐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着力推进乡村教师专业化、学科化。加大参加“国培计划”“全员培训”力度,大力推进学校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整体提高教师能力素质。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和地方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不得随意增加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一年级新生严格实行“零起点”教学。全面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十)强化督导考核,落实责任控辍

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将作为对教育行政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脱贫攻坚、年终考核。各镇(街道)主要领导是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中小学校长是控辍保学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市教育体育局要在每学期开学后,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开展专项督导,重点对适龄儿童入学的组织领导、控辍保学工作措施及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街镇、各中小学切实摸清学生辍学情况、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把控辍保学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领导小组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力、年度辍学率高的街镇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各中小学的控辍保学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市委市政府对控辍保学组织领导,确保控辍保学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澄江市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控辍保学相关工作。成员如下:

 长:孙金会  市委书记

范永光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蒋冬琼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市政府副市长

   市政协副主席

 员:曾希伟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晶晶  市政府办公室副科级督查专员

杨进书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沈云坤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张娅丽  市委妇女联合会主席

   市残疾人联合会主席

   共青团澄江市委员会书记

杨正旺  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国坤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志昌  市财政局局长

尹文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玉伟  市民政局局长

李春辉  市司法局局长

洪黎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艳波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建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海斌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陈雪晶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高志刚  凤麓街道办事处主任

董子云  龙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昱熹  右所镇代理镇长

   路居镇代理镇长

许泽玺  海口镇镇长

马春瑞  九村镇镇长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研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教育、纪检、督查、扶贫等部门开展全覆盖督查,及时了解掌握各镇(街道)控辍保学工作进展情况,并向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体育局,由杨进书兼任办公室主任,陈雪晶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负责协调和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承办领导小组会议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确保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组织好我市每季度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保学专题工作列会。对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责令整改。

(二)实施处级领导挂钩镇(街道)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压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双线四级控辍保学机制,构建相关部门、镇(街道)、村组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的工作格局,实施处级领导联系镇(街道)制度,统筹挂钩镇(街道)控辍保学工作(挂钩名单详见附件)。

四、职责分工

(一)市教育体育局

负责全市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学校控辍保学任务。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资助政策、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办学质量,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学籍管理,建立适龄儿童辍学、失学信息通报制度,认真做好辍学学生的排查摸底和汇总上报工作,指导镇(街道)和学校切实采取措施,做好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等工作。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单位或个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每年春秋两季各开展一次用工执法检查,坚决禁止使用童工。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吊销单位营业执照。

(三)市委政法委、市文化和旅游局

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

(四)市民政局、市扶贫开发办、市残联

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依法为残疾儿童少年办理残疾证等有关手续,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救助的各项保障政策。各项扶贫政策向有学生的困难家庭倾斜,以扶贫政策激励家长送子女入学的积极性。要积极主动的与教育、镇(街道)对接数据,指导镇(街道)及时修正错误信息,实现三家数据的统一准确。通过扶贫大数据平台,及时向各镇(街镇)和教育部门反馈和预警学生辍学信息。

(五)市司法局

做好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

(六)共青团澄江市委员会、市委妇女联合会

做好单亲家庭、孤儿、留守儿童少年等弱势群体的关爱工作,加强家庭妇女教育指导,关注关爱女童教育,积极组织实施关爱少年儿童成长、接受义务教育的结对帮扶工作。

(七)财政局

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优先安排教育发展经费,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促进各类学校均衡发展。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保障控辍保学工作经费。

(八)市直其他部门

加强与教育体育局、各镇(街道)的沟通和联系,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责和作用,形成合力,共同开展好控辍保学工作。

(九)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成立相应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制定辖区学生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控辍保学直接责任,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构、机制、措施,将责任分解到人、落实到位。摸清辖区内各学段人口信息和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学生入学情况,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措施,及时动员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劝返失辍学生复学,并及时跟踪掌握在外就读学生信息,确保“一个都不能少”。抓好依法控辍、行政控辍,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标,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水平。指导好各村(社区)密切关注辖区内子女入学就读情况,及时督促监护人按时送被监护人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十)义务教育学校

加强校园内部管理和整治,制定班级、教师控辍保学责任制,研究和探索新的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认真落实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等工作。配合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做好失辍学生动员劝返复学相关工作。准确掌握在校学生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学生信息,做好失辍学生信息统计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上报镇(街道)、村委会、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已劝返学生的关爱教育,按照方便就近入学,通过分类指导、随班就读、单独编班、个别指导等方式,保证已劝返学生完成义务教育,确保学生“进得来、学得好、留得住”。

(十一)行政村(社区)、驻村工作队职责

全面掌握适龄学生入学状况和家庭状况,及时督促动员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掌握失辍学生动态去向,配合开展劝返复学工作。驻村工作队要全力配合镇(街道)、村开展劝返复学工作。

(十二)家长和监护人职责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由街镇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送子女入学,逾期不送子女入学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严格按照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各项指标要求,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指导督促控辍保学工作。充分发挥督政、督教、督学的职能作用,严格督导各级政府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对辍学严重的镇(街道)限期劝返整改。督查镇(街道)和学校实施义务教育工作情况、检查督导中小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责任追究

纪检监察部门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在控辍保学数据摸排核实中出现的数据造假、回避问题和工作过程中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严肃追责问责,若建档立卡户学生出现辍学,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镇(街道)要制定控辍保学宣传工作方案,多渠道、多媒体、多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营造控辍保学的浓厚社会氛围。

 

 

 

 

 

 

 

 

 

 

 

 

 

 

附件

澄江市处级领导联系镇(街道)“控辍保学”

工作名单

 

凤麓街道

郑学容、陈斌

龙街街道

高正刚、李洁

右所镇

施忠诚、李昊

路居镇

张培龙、李东泰

海口镇

魏丽萍、马云华

九村镇

郑江、朱云海

 

 

 

 

 

 

 

 

 

 

 

 

 

 

 

 

 

 

 

 

 

 

 

 

 

 

 

 

 

 

 

 

 

                                                       

澄江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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