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政府县长对《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3个实施意见和〈玉溪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若干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玉发〔2017〕4号)《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干在实处走在全省前列的决定〉及相关文件的通知》(玉发〔2018〕8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县政府印发了《澄江县2018年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方案》(澄政办发〔2018〕48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确保2018年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园区经济“三大战役”取得明显成效,《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3个实施意见和〈玉溪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若干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玉发〔2017〕4号)、《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干在实处走在全省前列的决定〉及相关文件的通知》(玉发〔2018〕8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的安排部署,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牢牢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聚焦聚神聚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对加快打造“国际一流、国内独有”的“国际旅游城市、国际健康着重城市、国际会议中心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依据 2016年4月14日,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针对澄江县实际情况,出台《关于印发加快江县域经济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云县域办〔2016〕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推动澄江经济转型升级,走出一条云南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路子,对全省县域经济实现转型发展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澄江县在全省县域经济考核中居重点生态功能区第一名,荣获“2016年县域跨越发展先进县”称号。有了良好的县域经济发展基础,为做好2018年度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根据《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3个实施意见和〈玉溪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若干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玉发〔2017〕4号)、《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干在实处走在全省前列的决定〉及相关文件的通知》(玉发〔2018〕8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4月中旬,县发改局起草了《澄江县2018年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经过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研究讨论上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形成了《澄江县2018年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方案》,提出一个总体要求、三个发展目标、九大重点任务、三条保证措施。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由一个总体要求、三个发展目标、九大重点任务、三条保证措施组成。 工作方案提出的三个发展目标:一是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二是人民生活明显改善;三是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 九个重点任务:一是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突出县域经济发展重点;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县域经济营商环境;三是坚持产城融合,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四是抓好项目投资,夯实县域经济发展基础;五是加大产业扶持力度,着力构建县域特色产业体系;六是强化土地供应和国土资源规划,全力保障县域经济发展用地需求;七是强化金融支持,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八是深化改革创新,为县域经济转型发展注入活力;九是改善民计民生,共享县域经济转型发展成果。 三条保证措施:一是加强对县域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三是完善考评机制。 同时,方案还将九大重点任务细化成十九条条具体工作措施并分解到具体责任单位。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主要目标 《工作方案》明确提出2018年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即:2018年全年,全县生产总值增长12.5%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4.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4.6%以上。力争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55.3亿元以上,增速12%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二)关于民计民生目标 《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民计民生工作目标是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1%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9%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新增城镇就业2400人,打好脱贫歼灭战。 (三)关于可持续发展能力目标 《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全面打好打赢新时代抚仙湖保卫战,进一步加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力度。深入开展集中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确保水质达标率100%,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80%。城镇化率达53%,森林覆盖率达34.3%以上。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将“生态+”的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 /cjxzfxxgk/zfwj/20180809/94744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