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108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澄江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开展成本调查、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基础上,制定提出了《澄江市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调整方案》,并报经澄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将澄江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穴价格和维护管理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穴价格最高上限标准 (一)含墓碑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穴价格(不含刻字及安装) 单人墓穴2500元/冢,双人墓穴3750元/冢。 (二)不含墓碑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穴价格(不含刻字及安装) 单人墓穴1700元/冢,双人墓穴2550元/冢。 (三)不属于本村居民需要加收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穴价格 对经民政部门认定可以进入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的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墓穴价格由各镇(街道)按不低于公墓建设成本的原则自行确定,含墓碑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穴建设成本为3060元/冢,不含墓碑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穴建设成本为2260元/冢。 二、农村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最高上限标准 不区分单双墓穴,全市45元/年·冢,每次收取维护管理费年限最长不得超过20 年。 三、减免规定 在民政部门监督下将骨灰撒散或采取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不保留坟头的生态葬,自愿无偿捐献遗体者,免收公墓墓穴价格和维护管理费。 对城乡特困人员免收公墓墓穴价格及前20年的公墓维护管理费,对城乡低保户、优抚对象及其它人员的减免优惠政策由各镇(街道)确定。 四、执行标准确定 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穴价格及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允许下浮,具体执行标准由各镇(街道)结合各地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及维护管理成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报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五、相关要求 (一)公墓入葬资格及收支管理 墓穴位建设标准、入葬资格等按民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收入纳入自有资金预算管理,收费票据统一使用“税务部门增值税普通发票”,收取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穴费专项用于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公墓维护管理费专项用于公墓日常管理、维护、卫生、垃圾清运、绿化管养等开支。所收费用全部用于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和管理维护,不得挪作他用,资金收支情况要及时向村(居)民公示,纳入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范围,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落实价格收费公示制度 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实行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的监管。不得收取任何未经公示的费用,不得误导、捆绑、强迫消费。 (三)广泛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管理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公墓收费政策和救助保障措施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平稳推进收费调整工作。 (四)强化价格执法 认真受理群众对公墓收费的投诉或举报,严肃查处公墓管理运营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服务并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执行时间 澄江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穴价格和维护管理费标准自2025年5月12日起执行。 澄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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