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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文物保护单位(含托管区)安全直接责任人的公示


来源: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9-12-25 16:14 点击率:662打印 】【 关闭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做好我县的文物安全工作、压实责任,根据《国家文物局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物督发﹝201919号)》、《云南省文物局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文物联发[2019]4号)的文件精神,我县对分布在各镇(街道)114处(含托管区)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的安全直接责任人进行了确认,现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针对文物保护方面的问题大家积极建言献策、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877—6911280


附:澄江县文物保护单位直接责任人公示.xls

 

 

 

      澄江县人民政府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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