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的报告 按照《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玉委〔2023〕3号)、《中共澄江市委 澄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澄江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澄委〔2023〕33号)的要求,澄江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问题整改。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投诉举报问题“D53040020221109003”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受理编号:D53040020221109003。投诉人反映:对澄江市抚仙湖南岸星空小镇项目是否破坏抚仙湖生态环境存疑。 二、属实情况 经调查,此举报件部分属实。星空小镇项目建设客观存在改变原始地貌,属实;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完善,并按照审批程序开展建设活动,对抚仙湖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不属实。 三、重复情况 该问题与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2017年省级环保督察、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中发现问题无重复情况。 四、办结情况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办结。 五、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经调查,此举报件部分属实,星空小镇项目建设客观上存在改变原始地貌(7号地块开挖施工便道区域水土保持覆盖措施因风吹日晒局部出现损坏、覆盖面不完整)的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澄江市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督促项目方对损毁区域实施生态修复。2024年3月至4月,澄江市自然资源局数次进行现场核查,发现植被存活率不高、生长缓慢,生态修复效果不理想,现场存在石块裸露、植被覆盖效果差等问题后,立即下发整改通知,要求项目方切实采取工程措施,提升整改成效。2024年4月编制完成7号地块生态修复提升方案,开展裸露石块规整、建筑垃圾清理、场地平整、播撒草籽等生态修复工作。目前现场植被长势和覆盖效果较好,已达到整改要求。 六、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在整改过程中未发现存在违法行为。 七、责任追究情况 各相关部门在该问题整改过程中履职尽责,无追责情况。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压实责任,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加强对项目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和服务指导,严格按照《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实施管控,强化巡查、监管,杜绝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发生,确保整改彻底到位,不反弹回潮。 澄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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