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澄江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三)指导、管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四)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镇、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五)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单位队伍建设。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工作,指导司法所开展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 (七)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澄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澄江市司法局,接受中共澄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澄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的调查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澄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依法治市检查、督查等。澄江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工作,接受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统筹协调。 二、内设机构和政工室职责 澄江市司法局设6个内设机构和政工室。 (一)办公室(澄江市司法局应急处突指挥中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本单位突发事件处置、监控、报警、信息、保密、应急指挥等工作。负责本局财务(部门预决算、工资福利)、车辆、物资装备(国有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局信访工作。 (二)法制股(行政审批股)。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面向社会征求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编撰、解释、清理后评估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中的重要问题和争议。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牵头负责本局“放管服”和行政审批有关工作。推动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承办市政府、市司法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指导、管理律师工作。对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指导。承办市政府重大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补偿专职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承担澄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四)社区矫正中心。负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五)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保证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公证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开展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指派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政工室。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和警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管理有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澄江市司法局设6个司法所(含托管路居司法所)。镇、街道司法所为市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市司法局和镇、街道双重领导,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实行所长负责制。镇、街道司法所职责:负责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参与处理群体性矛盾。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承担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街道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出有关法律方面的意见建议。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街道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三、澄江市司法局办公地址 澄江市凤麓街道办兴华街6号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五、联系方式 0877-6911812 传真:0877-6911812 六、单位领导 党支部书记、局长:李春辉 副局长:刘顺坤 何燕 金培龙 代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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