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鹏等10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云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云能源电力〔2023〕203号)等文件精神,澄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高度重视,2023年7月31日,召集各街(镇)、市直相关部门和澄江市文旅投公司开展新能源业务知识培训会,文旅投公司对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及下步推进计划作了介绍。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科学合理 目前,澄江全市共建成公共充电站29个,充电枪258个(其中:交流充电枪3个,总功率21千瓦,直流充电枪255个,总功率15640千瓦),功率总计15661千瓦。澄江市充电基础设施“村村通”项目已覆盖27个村(社区),剩余20个村(社区)待条件成熟后推进建设。 2022年11月24日,经我局立项批准建设的澄江市公共停车场(充电站)充电桩及配套设备购置更新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13亿元,项目主要包括购置安装60kW直流充电机360套,120kW直流充电机120套、180kW直流充电机90套,480kW充电堆直流充电机60套,停车场及充电站站内1250KVA变压器90套、高低压配电柜(箱变)150套、电力电缆25000米、车位智能识别与管理系统20套、视频监控及智能交互等设备(系统)55套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该项目重点围绕主城区居民小区、沿湖景区和沿湖停车场进行布局,现已完成初步选址。 (二)加强新能源充电桩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和巡查维护 澄江市发展改革局协同玉溪供电局澄江分局、文旅投公司,定期开展新能源充电桩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及监控系统安全运行、建设标准执行以及行业自律等情况开展隐患排查。落实安全责任主体,完善安全管理,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用电安全宣传和应急处置准备”等方面,着力加强新能源充电桩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和自检自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重点推进居民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加快配套电网建设,推动老旧小区合理建设新能源充电桩基础设施,利用小区可利用空间规划建设新能源充电桩,满足居民需求;二是结合澄江实际有序推进新能源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目前部分充电站受用地和政策的因素暂时无法落地,后续的站点选址需要进一步根据抚仙湖保护条例和有关政策、结合用地性质、供电条件考虑选址建设工作;三是加强安全检查。健全充电基础设施安全制度体系,强化安全运营体系,联合其他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和要求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澄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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