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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积极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通告


来源:澄江人社微信公众号 时间:2024-06-21 17:58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是掌握劳动者就业与失业状况的重要手段,是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的基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70)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就业失业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就业登记

(一)用人单位就业(录用)登记: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就业(录用)登记手续。

线下申报方式:用人单位到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录用)登记手续。办理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劳动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劳动合同中个人劳动服务期限页、劳动合同中甲乙双方签字页)

线上申报方式:可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 https://hrss.yn.gov.cn/jycyn/ssologin/login)申报录用人员就业登记。

(二)劳动者申报个人就业登记: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者灵活就业的,需进行个人就业登记。

线下申报方式:由本人在就业创业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登记。办理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劳动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自主创业的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现场办理需填写《玉溪市就业创业登记表》1)。劳动者需要现场办理纸质版《就业创业证》的,还需填写《玉溪市就业创业登记表》中对应信息,并提供二寸照片2张,由受理其就业登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一并办理。

外省、外地户籍和农村居民户劳动者办理就业(录用)登记的,按照上述规定同等办理,不得要求提供常住证明,不得将劳动者申报失业登记或提交《就业创业证》作为就业登记的前置条件。

线上申报方式:劳动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就业彩云南、支付宝、电子社保卡、云南人社12333等各类平台及APP进行线上自助申报就业登记。

二、失业登记

(一)用人单位办理失业(退工)登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失业(退工)登记。

线下申报方式:用人单位可到受理其录用登记手续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退工)登记手续。办理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线上申报方式:可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 https://hrss.yn.gov.cn/jycyn/ssologin/login)为劳动者申报失业登记。

(二)劳动者申报个人失业登记

线下申报方式:劳动者自主申报失业登记的,由本人在户籍所在地、常住地、参保地、就业地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办理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劳动者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现场办理需填写《玉溪市就业创业登记表》1)。现场办理纸质版《就业创业证》的,还需填写《玉溪市就业创业登记表》中对应信息,并提供二寸照片2,由受理其录用登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一并办理。

线上申报方式:劳动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就业彩云南、支付宝、电子社保卡、云南人社12333等各类平台及APP进行线上自主申报失业登记。

请广大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根据上述程序要求积极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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