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根据《〔2023〕—34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澄江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制定了《澄市监发〔2023〕7号 澄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局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电动车销售经营户39家次,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签订《澄江市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户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39份。重点检查:1.电动车销售企业是否遵守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依法做到亮证照经营,按时申请年报。2.对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监督检查;3.对经营者商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合格证明、标签警示标识、厂家厂名厂址、中文说明、CCC 认证标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对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解码等关键性组件的违法行为等方面进行检查;6.对销售不合格电动车和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电动车进行监督检查;7.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811-2022新标准宣贯工作,开展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经检查,大部分经营户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加装了靠背、尾箱、车厢、后包围、座位、后视镜等部件与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参数不一致,部分经营户明码标价不全,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做了检查记录,发放《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811-2022新标准、电动自行车相关知识宣传材料57份,并建立了澄江市电动自行车微信监管群。我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未明码标价的经营户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户不能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车非法改装。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的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在加强电流通销售环节执法查处、规范末端使用环节安全管理,检查的同时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811-2022新标准的宣传工作,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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