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加强对我县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工作的组织管理,更好的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检验技术机构技术把关三方责任,通过检验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近日,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对澄江县20家重点企业、磷化工企业在用的61台起重机械开展了定期检验工作,澄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股、辖区监管部门九村市场监管所进行了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检验工作中,由于化工类工厂的特殊性,设备使用地点相距较远且部分起重机械的使用场地存在一定危险性。检验人员本着对检验结果认真负责的态度,不怕脏、不怕苦,在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后,进入粉尘、高温、噪音、油污等恶劣、危险的检验环境中,对起重设备进行详细的检验。不仅如此,为了检验通用桥式起重机,检验人员不辞辛苦,徒步攀登室外楼梯至距离地面30多米的作业平台进行检验。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对起重机械的电动机、司机室、制动器、钢丝绳、轨道等多个重点部位进行了检查,同时对起重机上的全部电气安全装置进行了试验,发现部分起重机械存在防脱钩装置损坏、起重量限制器无法正常工作、零位保护失效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检验人员对使用单位开具了《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限期整改。 澄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并提出要求,各受检单位负责人一定要高度重视检验发现的每一台起重机械问题,要不折不扣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提出的问题逐条整改,排除安全隐患,保证起重设备正常运行,确保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安全。整改完成后,经市综合技术检测中心复检并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