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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林业局 2015年平安林区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5-12-10 19:54 点击率: 1打印 】【 关闭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平安云南森林云南的工作部署,有效维护我县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促进全县林业改革发展,按照澄林联发〔201547号《澄江县平安林区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在市林业局的指导下,积极开展以维护林区稳定、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保卫生态安全为核心的平安林区建设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2015年我县平安林区建设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吴正坤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许信,县政法委副书记、社管综治办主任朱存忠,县林业局局长张世杰,县森林公安局局长马��为副组长,县委政法委、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龙街街道、凤麓街道、右所镇、九村镇、海口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森林公安局,由县森林公安局局长马��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孔佑斌担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建设活动的指导、资料收集及日常检查督促工作。各镇(街道)成立了相应的由镇长或街道主任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分管林业的领导具体负责建设工作的实施。全县共成立平安林区建设领导小组332个(县级成立领导小组1个,镇(街道)级成立领导小组6个,村(社区)级成立领导小组41个,村小组级成立领导小组284个,人员共3656人。

(二)责任到人,目标明确。为了推进平安林区建设活动落到实处,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县领导小组制定了平安林区建设责任书。 325我县召开2015平安林区建设动员会,县社管综治办、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各镇(街道)分管领导、林业站长、局属站场所负责人共41人参加会议。会上由副县长吴正坤分别与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抚仙湖林场、梁王山林场、凤麓街道、龙街街道、右所镇、九村镇、海口镇等单位签订平安林区建设活动的责任书共15份。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与村(社区)签订平安林区建设活动责任书41份,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与村小组签订平安林区建设活动责任书284份,全县共签订平安林区建设活动责任书340份。

(三)加大投入,经费保障。根据澄财预〔20151号《澄江县财政局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我县2015平安林区建设的专项经费165.7万元,列入当年的财政预算,确保了平安林区建设活动的工作经费,其中:镇(街道)专项资金9.8万元,护林员工资141.1万元,宣传培训经费11.6万元,其他支出3.2万元。

(四)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一是统一思想,大力推进平安林区工作。77,由澄江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许信主持,在行政中心701会议室召开了全县平安林区建设推进会,县政法委、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各镇(街道)主任、局属站场所负责人共44人参加会议。会上吴副县长强调各责任单位要将平安林区建设工作纳入各单位日常工作中统筹推进,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二是健全工作台账,抓实各项措施。做到工作台账能全面反映组织领导、内部管理、林业宣传、森林防火等工作内容,归档资料齐全、规范,为平安林区建设工作提供保障;三是及时更新林业局网站信息,快速反映工作动态。更新林业信息80期,分别被国家、省、市、县网站采用共38篇,同时利用各种节假日,采取展示图文并茂的林业宣传专栏集中对我县广大人民进行宣传,提供咨询、解答林业知识、服务群众,继续巩固已经取得的省级平安林区创建先进县成果;四是紧密结合法治澄江,围绕平安林区建设目标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林业局充分利用会议、标语、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林业政策法规,做到广播上有声音,电视上有图像,报刊上有文章。一年来,累计投入宣传经费11.6万元,书写宣传标语2200余条,印发宣传资料4.5万份,出动宣传车250余辆次,到4所中小学开展讲座4次,法制专题宣传4天,发放宣传单(册)2800余份,受教育师生达2000余人。

(五)强化管理、确保内部平安。澄江县林业局按照集小平安为大平安的思路,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思想和业务培训,规范了各项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避免出现因落实不到位和监督机制不健全而发生的责任事故和违规违纪行为,通过制度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政风行风的转变。形成了程序简化、运转高效的管理新机制,为我县平安林区创建创造了坚实内部环境。

(六)创新管理,发挥工作实效。根据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目标要求,切实加强护林队伍建设,规范护林人员管理,充分发挥护林人员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澄江县护林人员管理办法》,实现了全县138名专职护林员的制度化管理。建成护林员卫星定位管理信息系统,对护林员进行GPS卫星定位管理,适时掌握护林员巡山护林情况和林区治安情况,实现县、镇、村三级组织动态管理。

(七)抓实排查,注重化解。澄江县把涉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当作维护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林区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摸清导致涉林矛盾的原因,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涉林矛盾纠纷,做到依法调解、公平解决纠纷。一年来,全县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120余条,已全部交办处理;全县共排查涉林纠纷34起,已调解33起,未调解1起,林权纠纷调处率达到97%;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30件,办结230件,办结率为100%,全部得到满意答复,没有进京、赴省信访情况。

(八)加大有害生物防控力度。一是建立健全有害生物防治方案、灾害应急预案;二是强化检疫监管,严格执行《检疫要求书》制度,加强复检工作,有效防止疫木及其制品调入;三是认真做好松材线虫病日常监测工作和每年春、秋两季普查,防止重特大灾害的发生;四是认真履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开展有害生物测报、防治和检疫工作。全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危害面5.8434万亩,成灾面积0.225万亩,成灾率6.01‰,比市林业局下达指标6.3‰0.29个千分点;防治面积5.8224万亩,防治率99.6%;防治作业面积9.8224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9.7524万亩,无公害防治率99.3%,比市林业局下达指标85%14.3个百分点;预测2015年全年发生面积5.82万亩,实际发生面积5.8434万亩,测报准确率99.6%,比市林业局下达指标85%14.6个百分点;实施种苗产地检疫0.3295万亩,种苗产地检疫率100%,比市林业局下达指标98%2个百分点。

(九)森林防火工作。我县自进入防火期以来,没有发生过森林火灾,取得了森林火灾零发案的好成绩。

在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中,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把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了防火经费的投入;二是森林防火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认真做好了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普及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了森林防火责任制和在防火期内坚持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四是严格实行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和加强了野外火源管理,全县共设置了47个堵卡点,各卡点堵卡人员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详细的实名登记、收缴火种,对入山人员宣传护林防火知识;五是全县共组建专业扑火队130人,半专业、季节性义扑火队5850人,同时储备80万元的防火物资,对组建的防扑火队进行了扑火安全知识和扑火装备的使用培训。全县共投入356名管护人员,变被动为主动,加强林区流动巡逻,巡山护林人员配备密度远远高于每县3500亩配备1名护林人员的标准。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提出的五个百分之百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县林业局组成工作组到各镇(街道)督促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据统计,全县村民小组共签订《村民小组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16000份;签订《林区安全用火责任书》、《林区生活用火责任书》260份;登记进山流动人员630人;落实监护人的农村智障人员18人;办理用火许可证105份,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8份,整改火险隐患8处,做到了林区农户与村民小组长100%签订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对进入林区的人员100%进行实名登记;林区生产用火100%执行计划用火许可证制度;林区智障人员100%落实责任监护人;违规用火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

(十)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打击作用,维护林区稳定。一年来,森林公安共查处各种涉林违法犯罪案件103件。打击处理各类涉林违法犯罪人员104人,林业行政罚款73万余元,没收野生植物200余株,收回林地20.14亩有效地维护了林区治安稳定。一是积极开展禁种铲毒,深入做好林区禁毒工作。森林公安结合林区治安状况进行分析和研判,在巡山护林的同时开展禁毒宣传与踏查。并适时组织民警实地检查踏勘可疑地块、检查林区出租房、闲置山地看守房,铲除隐藏在林区的罂栗、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截堵以林区为通道的毒品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遏制毒品犯罪在林区内发生,为我县平安林区建设创造良好环境。二是稳步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与接边的5个县、区森林公安建立了联防协作机制,达到案件协查、信息共享、共同防控的目标,为林区治安防控构建多方位的信息渠道。加强重点人员的管理。对涉林犯罪刑释人员,监外执行人员进行动态管理,按照重点人员管理要求,建立个人档案,定期见面谈话。加强对涉林重点行业的监督管理,对我县境内的木材采伐点、木材加工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登记造册,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检查,对发现超范围采伐、加工,超范围养殖的立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处理。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完善我县林区防控网络。投入72.8万元,在梁王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的白土坡林点、中关林点、森林公安局路口及单位内部建立视频监控点,有效防止了梁王山森林火灾及涉林案件的发生。

(十一)立足本职,调整优化林业产业发展。2014年冬至2015年春,全县实际种植核桃面积98294.068亩,小苗93129.568亩,其中:凤麓街道487.392亩,龙街街道13096.75亩,右所镇8927.916亩,海口镇21980.98亩、九村镇48636.53亩。其次2014年核桃大苗栽植项目规划面积为5570亩,验收核实面积为5164.5亩。两年来县委、县政府、林业部门等共计组织1020人次到我省大理、保山以及临沧等核桃产业发展大县参观学习,云南省、玉溪市进行技术骨干核桃提质增效培训会议高达5次,澄江县林业局、科技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林农学习核桃栽培实用技术培训15余次,参加培训的林农达1500人次。

二、2015平安林区建设取得的成效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是建设核心。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自2012年以来我局把平安林区建设的专项经费150万元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确保了平安林区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县政法委把平安林区建设纳入平安澄江建设,做到同考核、同布置、同安排;县平安林区建设领导小组多次专题调研、研究平安林区建设的工作,并由县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确保平安林区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二)广泛宣传得到群众的认同是搞好平安林区建设的基础。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报刊、重大节假日、张贴标语、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等林业政策、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提高广大人民维护林区安全的思想意识,增强爱林、护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层层落实责任是搞好平安林区建设的保证。领导小组与各责任单位、林场、镇(街道)与林业工作站、村、组签订责任书,责权利落实到位。

(四)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及护林员动态管理系统平台,使我县林区防控体系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实现了森林资源的动态管理全年森林火灾零发案。紧紧抓实林区派出所、林业站、村委会、村民小组、监测员、护林员、防火员等保护力量,协调基层综治维稳力量,形成统一协调、信息共享、打防并举、联防联治的综合防控体系,在重点林区设立4个治安报警点,对外公布报警电话,进一步方便林区群众报警,加强基层力量的管护作用。

(五)各成员单位积极争创平安林区达标先进单位,为我县继续保持省级平安林区建设先进单位称号。把平安林区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根据平安林区建设标准和办法,注重考核工作效果,对在平安林业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推荐表彰奖励。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澄江县林业局 发布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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