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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林业局2015年社管综治维稳工作总结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5-12-10 19:56 点击率: 6打印 】【 关闭
 

  根据县综治委的总体工作部署,我局切实维护林业系统的安定团结,坚持依法治理的工作方针,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到林业建设、推进林业改革工作中,与“平安林区”建设工作同部署同安排,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一年来,全系统没有出现过违法乱纪现象,没有出现过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事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机构,强化领导。 年初依据上级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及时调整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付铭任组长,党总支书记王留东、副局长靳娅、李伟刚任副组长,局下属科室站场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林业局主任科员李福兴任社管综治维稳专干。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考核措施,签订责任状坚持半年检查一次,并做到综治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有总结。

(二)责任到人,目标明确。为使我局社会治安综治维稳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党政领导平安建设责任制,巩固“平安林区”建设成果,维护林区持续稳定,与内部站场所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9份、“平安林区”建设工作责任书15份,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层层落实到位,下达了综治领导责任小组文件,加强了综治责任书落实工作的检查、督查、通报;健全和完善领导负责制,深化了平安林区建设活动,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镇(街道)成立了相应的由镇长或街道主任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分管林业的领导具体负责建设工作的实施。全县共成立平安林区建设领导小组332个(县级成立领导小组1个,镇(街道)级成立领导小组6个,村(社区)级成立领导小组41个,村小组级成立领导小组284个,人员共3656人;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实行重大案件、事故报告制度、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4月签订了保密责任书5份,与科级以上领导签订在岗保密承诺书,坚持学习保密规定和保密安全措施,加强各类文件材料的保密管理和网络技术安全管理,实行专人、专室、专线、专设备、专门登记的五专制度。

(三)加强了综治服务管理。2015共受理林权变更登记18宗,办结181183.62亩,制作发放林权证9本。涉及流转2309.62亩,流转金额476万元。受理办结林权抵押贷款登记1起,抵押林地204亩,贷款金额30万元。完成农转城的农村居民人数17394人涉及林地面积15312.43亩,转户过程中未发生林地流转。其中凤麓街道6536人,林地1613亩;龙街街道2108人,林地8599.5亩;右所镇6909人,林地1080.2亩;海口镇1069人,林地1452.67亩;九村镇772人,林地2567.06亩。

(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结合林业系统的现状,我局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放在了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上。年初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主要指标列入各基层单位的目标管理之中,实行与年终考核直接挂钩,综治领导组开展专项检查、专项考核,对重大安全事故、上访事件和违法事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严格做好信访工作,广开言路,并积极主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系统内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调整林业局信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信访接待制度,切实做好来访信件的办理和来访职工群众的接待工作,及时处理职工反映和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疏导、调解内部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消除不安定因素发挥了积极作用。对系统内部的各项林业工程项目通过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来预防,从而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林业执法队伍,在抓林业执法的同时,重点抓好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执法岗位实行凭证上岗,并实行定期轮换制,对举报的违法乱纪行为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

(五)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我局利用“六五”普法的有利时机,深入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2015社管综治维稳工作进程,依据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组织全局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知识考试,重点是进一步提高林业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对执法人员进行了资格考试,对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我局组织了专门人员,派出宣传车辆深入乡村、林区进行宣传,目的是为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执法者和广大林农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为依法治林、稳定林区秩序奠定基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有赖于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这也是治本的关键所在。

在清明节、立夏节等节庆活动期间,组织林业系统职工在人流密集区域利用活动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平安林区”建设、森林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制作林业宣传展板15块,通过立夏节、简报、综治维稳宣传月、澄江林业信息网等平台宣传《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受益群众达6万人,接受咨询300人次,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一年来,我局共编发70期简报。

(六)开展林区禁种、铲毒工作。今年以来加强了林区巡查巡护,预防和禁绝毒品原植物在林区内种植,专门组织了力量对林区内重点和可疑地点进行踏查,严密注意曾经非法种植的地块,突出对重点人员、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及外来租地人员的控制。按照不放过一路一线、一山一坡、一株一苗的要求,组织人员深入林区开展踏查铲除工作。

二、 “平安林区”建设工作

(一)深入推进“平安林区”建设活动。我局3月召开了工作部署会议,明确16家责任单位(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龙街街道、凤麓街道、九村镇、海口镇、右所镇、局办公室、林政科、营林站、林权中心、防火科、林检站、种苗站、抚仙湖林场、梁王山林场)的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区域和时间要求,明确建设奖惩,做到责、权、利三位一体,确保推进“平安林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内部管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定期组织了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思想和业务培训共4次,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避免了因落实不到位和监督机制不健全,而发生的责任事故和违规违纪行为,综治领导小组布置的日常工作,都在第一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并及时上报了结果,在林业行政审批、山林流转方面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三)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我县自进入防火期以来,没有发生过森林火灾,取得了森林火灾零发案的好成绩。

在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中,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把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了防火经费的投入;二是森林防火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认真做好了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普及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了森林防火责任制和在防火期内坚持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四是严格实行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和加强了野外火源管理,全县共设置47个堵卡点,各卡点堵卡人员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详细的实名登记、收缴火种,对入山人员宣传护林防火知识;五是全县共组建专业扑火队130人,半专业、季节性义扑火队5850人,同时储备80万元的防火物资,对组建的防扑火队进行了扑火安全知识和扑火装备的使用培训。全县共投入356名管护人员,变被动为主动,加强林区流动巡逻,巡山护林人员配备密度远远高于每县3500亩配备1名护林人员的标准。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提出的五个百分之百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县林业局组成工作组到各镇(街道)督促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据统计,全县村民小组共签订《村民小组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16000份;签订《林区安全用火责任书》、《林区生活用火责任书》260份;登记进山流动人员630人;落实监护人的农村智障人员18人;办理用火许可证105份,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8份,整改火险隐患8处,做到了林区农户与村民小组长100%签订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对进入林区的人员100%进行实名登记;林区生产用火100%执行计划用火许可证制度;林区智障人员100%落实责任监护人;违规用火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

(四)严格控制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一是建立健全有害生物防治方案、灾害应急预案;二是强化检疫监管,严格执行《检疫要求书》制度,加强复检工作,有效防止疫木及其制品调入;三是认真做好松材线虫病日常监测工作和每年春、秋两季普查,防止重特大灾害的发生;四是认真履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开展有害生物测报、防治和检疫工作。全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危害面5.8434万亩,成灾面积0.225万亩,成灾率6.01‰,比市林业局下达指标6.3‰0.29个千分点;防治面积5.8224万亩,防治率99.6%;防治作业面积9.8224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9.7524万亩,无公害防治率99.3%,比市林业局下达指标85%14.3个百分点;预测2015年全年发生面积5.82万亩,实际发生面积5.8434万亩,测报准确率99.6%,比市林业局下达指标85%14.6个百分点;实施种苗产地检疫0.3295万亩,种苗产地检疫率100%,比市林业局下达指标98%2个百分点。

(五)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打击作用,维护林区稳定。一年来,森林公安共查处各种涉林违法犯罪案件103件。打击处理各类涉林违法犯罪人员104人,林业行政罚款73万余元,没收野生植物200余株,收回林地20.14亩有效地维护了林区治安稳定。一是积极开展禁种铲毒,深入做好林区禁毒工作。森林公安结合林区治安状况进行分析和研判,在巡山护林的同时开展禁毒宣传与踏查。并适时组织民警实地检查踏勘可疑地块、检查林区出租房、闲置山地看守房,铲除隐藏在林区的罂栗、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截堵以林区为通道的毒品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遏制毒品犯罪在林区内发生,为我县平安林区建设创造良好环境。二是稳步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与接边的5个县、区森林公安建立了联防协作机制,达到案件协查、信息共享、共同防控的目标,为林区治安防控构建多方位的信息渠道。加强重点人员的管理。对涉林犯罪刑释人员,监外执行人员进行动态管理,按照重点人员管理要求,建立个人档案,定期见面谈话。加强对涉林重点行业的监督管理,对我县境内的木材采伐点、木材加工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登记造册,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检查,对发现超范围采伐、加工,超范围养殖的立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处理。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完善我县林区防控网络。投入72.8万元,在梁王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的白土坡林点、中关林点、森林公安局路口及林场内部建立视频监控点,有效防止了梁王山森林火灾及涉林案件的发生。

三、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促进林区和谐

把涉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当作维护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林区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领导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对存在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征占用林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摸清了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摸清了导致涉林矛盾的原因,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的化解各种涉林矛盾纠纷,做到依法调解、公平解决纠纷。一年来,全县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120余条,已全部交办处理;全县共排查涉林纠纷34起,已调解33起,未调解1起,林权纠纷调处率达到97%;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30件,办结230件,办结率为100%,全部得到满意答复,没有进京、赴省信访情况。

2015年我局共收到澄江县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3件:《核桃树栽种后期管理抽水电费资金投入的建议》、《在核桃实栽面积中按比例配足核桃辅导员的建议》、《关于解决旧城麻栗园林地问题的建议》,提案1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核桃后续管理的提案》。这些提案、建议不仅反映了社情民意,而且对改进林业工作,促进澄江林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局高度重视,把办理好代表建议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执政为民宗旨,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指导和监督,虚心听取代表意见,积极采纳代表建议,严格落实办理制度,以对代表和全县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立足实际,扎实抓好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今年6月底,所有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代表满意率达95%以上。

四、存在的问题

   2015年以来,我局抓好普法宣传工作,树立林业执法的良好形象,杜绝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件。但是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在林业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各责任单位齐抓共管的力度还不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任务仍然繁重,我们将完善措施,力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林业行政执法难度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保护与开发的矛盾日益尖锐突出,乱占林地、乱开乱挖的违法案件增多,依法治林的难度仍然很大。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依法治林,切实保护管理好森林资源。一是认真执行《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目标责任状》,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提高管理成效。二是严格执法,加大对盗伐滥伐林木、无证运输木材、非法征占用林地及毁林等破坏各种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维护生态平衡。三是继续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力度。采用县、镇(街道)、村(社区)、组四级联动,加大对山区群众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规范林农参与林业开发建设行为,为林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化解纠纷。在林改过程中出现的矛盾成为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热点难点。由于时过境迁、物是人非,导致调处的难度增大,加上纠纷往往涉及人员多、利益冲突明显,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林权纠纷起因多情况复杂,要深入分析林权纠纷形成原因,不断提高对林权纠纷调处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制定涉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加强对林权纠纷调处工作的领导,按照分级负责、积极稳妥、先易后难、推进工作的原则,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积极宣传,认真落实森林防火管控各项措施。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积极做好森林防火的防范及救灾物资储备工作,提前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的宣传培训和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强化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澄江县林业局 发布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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