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森林公安局、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和全国禁毒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市林业局的统一部署,继续巩固林区禁种铲毒成果,根据《玉溪市林业系统2015年林区禁种铲毒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市委、市政府和市林业局禁种铲毒的工作部署,以创建稳定和谐林区社会为总要求,按照“预防得住、发现得了、铲除得尽、打击得狠、追究得严”的工作原则,认真落实禁种铲毒工作,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坚决铲除林区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努力实现“零种植、零产量”的工作目标,严厉打击在林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及运输、贩卖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推动禁毒人民战争深入发展,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组织领导
县林业局成立禁种铲毒工作小组,由林业局班子成员、县森林公安局局长马��担任组长,局办公室、林政资源科、抚仙湖林场、梁王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所、县森林公安局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森林公安局,由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孔佑斌担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副主任尹红梅、县森林公安局治安队队长高愿辉担任副主任。负责禁种铲毒各项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禁种铲毒工作的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和材料收集上报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2015年林区禁种铲毒工作于3月16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分部署宣传、踏查铲毒、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宣传阶段(2015年3月16日至4月10日)
各科室、站所要认真分析林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规律特点,深入林区村组,逐村逐户走访宣传,层层签订禁种责任书,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观念深入人心。特别是有种植毒品原植物传统的地区,要集中力量进一步加大禁种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结合当前森林防火等各项日常工作,组织林业干部和森林公安民警深入林区村子、田间地头以张贴图片标语、发放宣传册、召开座谈会等,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毒品的危害和国家禁绝毒品的政策,形成强大的禁种声势和氛围。要充分利用“6.26”国际禁毒日,开展集中的宣传活动,掀起林区禁毒工作高潮。
(二)踏查铲毒阶段(4月11日至9月10日)
1.适时开展林区集中铲毒行动。县森林公安局、抚仙湖林场、梁王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所要充分发挥地处禁种铲毒前沿的优势,加强拉网式的踏查、铲除的密度和力度,坚持“五不放过”原则(不放过一村一社、不放过一山一沟、不放过一坡一地、不放过一家一院、不放过一株一苗),及时发现、铲除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在毒品原植物种植、开花季节,要组织人员深入林区,特别是重点林区和林区的重点部位开展调研,准确把握毒情,划定重点整治区域和部位。组织对城乡接合部、山区、果园、林场、重点村庄等可疑部位进行拉网式清查,加大庭院、田间、沟壑、林场、农场、种植塑料大棚的巡逻、守护、踏查、铲除的密度和力度,不放过一村一舍一户、一山一坡一沟,努力做到有毒必铲、铲毒必清。
2.保持严打惩治高压态势。县林业局和县森林公安局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掌握林区非法种植情报线索,侦破一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彻底摧毁“罂粟经济”产业链条。坚决杜绝以罚代刑,以罚代拘,降格处理,对二次种植和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加大办案力度有力震慑非法种植活动。
3.切实加强林区通道毒品查缉。县森林公安局要结合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地方公安的协调配合,加大检查力度形成禁毒工作合力;要依托防火检查站和林区值勤点,通过路检路查、林区巡逻等方式,在森林防火检查、查缉非法运输木材、非法贩运野生动物的同时,积极查缉走私、贩运毒品案件;在办理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过程中,对抓获的各类违法犯罪人员,要积极进行毒品案件筛查,涉及吸毒、贩毒的,及时移交地方公安机关。
4.认真开展林业系统内部禁毒活动。各科室、站所要在本单位内部全面开展“有毒必肃,贩毒必惩,种毒必究,吸毒必戒”的禁毒活动,以实现系统内无贩毒、无种毒、无吸毒人员。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
行动结束后,各科室、站所要对本单位禁种铲毒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县林业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科室、站所2015年林区禁种铲毒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禁铲队伍。各科室、站所要承担林区禁种铲毒工作主要职责,建立由领导牵头,森林公安机关民警、林业干部、护林员等共同参加的禁种铲毒工作队伍,加强专业培训,切实提高禁种铲毒工作能力。
(二)强化督导检查。行动期间,县林业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对禁种铲毒工作不落实、不作为或工作开展不力的,对发现的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不报告、不铲除,造成当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将实行限期整改、警告和通报批评,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信息上报。各科室、站所要注意影像资料收集,及时汇总开展禁种铲毒工作情况。采取重大行动、取得重要战果的,要及时通过信息简报、《林区禁毒人民战争情况月统计表》(每月23日前填报),报送县森林公安局治安队。对铲除毒品原植物情况、禁吸、禁毒预防及查获毒品情况做了填写的,要上报详细的书面说明。请各单位于2015年9月25日前上报全年禁种铲毒工作总结和《林区禁种铲毒工作统计表》。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澄江县林业局 发布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