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澄江化石委编制了《澄江化石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澄江化石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基准》(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基准》),现就有关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的必要性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指出:“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云南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自颁布实施以来,没有统一规范的行政处罚标准,为规范澄江化石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效控制和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统一行政处罚事项,统一法律依据,统一裁量幅度,防止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编制《实施办法》《实施基准》,非常必要。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4.《云南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5.《云南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 三、编制过程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安排,在澄江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澄江化石委保护管理科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参考相关管理机构的先进做法,结合化石地实际,通过多次征求意见,在多次修改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了《实施办法》。 四、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18条,主要规定了自由裁量权含义、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原则、自由裁量权实施机构、当事人权利、法律责任等内容。通过梳理《云南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实施基准》具体规定了8项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情节、处罚标准。以表格的形式归类,根据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违法类型、情节,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处罚以及处罚幅度,细化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14日
关于向社会公开《澄江化石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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