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保澄江市农村农房抗震改造户住房安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4部门《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及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决策部署,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局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全部纳入动态监测范畴,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对象“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目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取得的成效 (一)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对象“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的目标。2023年澄江市共实施改造383户农村危房改造,其中危房改造88户,抗震改造295户;2024年实施9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通过“一卡通”兑付到农户账户。2025年玉溪市下达澄江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户,截止至9月16日,已全部竣工,待验收通过开始兑付资金。 (二)农村民房建设相关技术得到普及。通过广泛宣传、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等措施,我市农村民房建设逐渐步入正规,各镇(街道)的施工队伍均能熟悉掌握相关民房建设的规定及要求并自觉遵守,基本能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在建设过程中的采取如:构造柱、圈梁、马牙槎、门窗过梁等抗震设防措施,大大的提升了新建民房的抗震安全性能。 (三)农村民房抗震安全性能显著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在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着眼长远、发力当前,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严格落实新建民房厨卫入户、人畜分离的基本要求,并且依据村庄规划,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村内道路扩充改造、行道绿化、安全供水、污水收集等工作,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持续显著改善,人民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改善干群关系。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真情行动,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危房改造,动员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五)干部作风得到锤炼。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干部职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关心群众疾苦,切实为危房改造农户排忧解难,赢得了群众的赞许和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 农村危房改造是各级党委政府重点关注的惠民工程,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事项,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切实解决了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也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但由于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在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现行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覆盖范围有限,主要聚焦“六类对象”低收入群体,处于贫困边缘但未达标的“非重点对象”因政策门槛无法享受补助,面临自筹资金压力大的问题。二是缺乏用地指标。农村混合宗土地最为显著,居住人口多,但无法拆除重建,农村建房用地困难,宅基地用地增量多、增速快,但缺口仍较大,现有宅基地用地政策无法满足当前的用地需求。三是部分群众防震减灾意识淡薄。长期以来,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农民自主建房缺乏整体规划,部分农众为了追求房屋造价低廉盲目减少替换建筑材料,建房质量、抗震性能难以保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大宣传,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充分保证群众知情权、监督权,通过印发文件政策、小册子,利用村广播、微信、公开栏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使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政策家喻户晓,确保“应改尽改”,实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的目标,实现政策效用最大化。同时积极对群众进行政策解读,只有确实困难、符合条件的群众能享受政策,国家扶贫是扶志,不扶懒人及有能力改造而不改造的农户。 (二)持续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工作。持续加强乡村建设工匠队伍的培训和管理,调动广大乡村建设工匠的积极性,规范农村住房建设行为,提高农房建筑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乡村建设行业良性有序发展。 (三)对农村脱贫户实施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持续推进农村新增危房改造。通过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多种方式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新增危房“动态清零”。 (四)加强农村房屋防灾减灾工作,持续加大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监管力度。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农村建房等工作,全市范围内房屋隐患、房屋修缮、房屋建设等工作,定期不定期的到街镇进行监督指导,加大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监管力度,提升全市农村民居房屋抗震设防标准,有效应对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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