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符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要的前提下,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澄江市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征收范围:征收面积为1.6573公顷,共涉及1个街道1个居民委员3个居民小组,具体为龙街街道办事处高西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二居民小组、高西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四居民小组、高西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五居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征地的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房屋,种树、种草、种林或者种其他经济作物等。违反规定,在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抢种粮食、树等其他经济作物,抢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澄江市仙湖路东13号
澄江市九村镇政府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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