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澄江县2015年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5-04-29 08:21 点击率: 1打印 】【 关闭

澄江县2015年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5年全国农资市场清理整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全县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现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原则,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加强农资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监管,强化重大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大力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着力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使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进一步得到维护。为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提供有力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2015年全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有效维护农资市场良好运行,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澄江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吴正坤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留东  县农业局局长

张立胜  县工商局局长

  员:高绍云  县农业局副局长

黄玲芳  县工商局纪检组长

张雷枫  县供销社党总支书记

    县公安局副局长

曾希伟  县质监局纪检组长

阮俊杰  县安监局副局长

    县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由高绍云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日常事务。

四、整治工作重点

(一)重点品种:主要是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和农机配件以及畜牧业用品等用量大、容易出问题的农资产品。

(二)重点区域:农资主销区、农资案件高发区;农村集贸市场、农资经营门店。 

(三)重点季节:主要为春、秋两季农资销售旺季。

(四)重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二是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止使用农资商品的经营行为;三是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批准文号、经营许可证农资商品的经营行为;四是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经营行为;五是生产、销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农资商品的经营行为;六是假冒伪造或者买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推广许可证的行为;七是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准的行为;八是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农资商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做虚假宣传的行为;九是转卖、出租、出借《营业执照》的行为;十是生产销售冒证、套证、一证多用的肥料及农药产品。

五、整治工作内容

(一)种子。主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有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所经营的种子是否有种子生产许可证,标签是否规范,包装是否符合要求,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标准或标签标注指标,品种宣传是否属实,主要农作物品种是否通过审定。

(二)农药。重点检查是否销售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高毒、高残留农药;是否销售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号、农药标准号“三证”不全的农药;是否销售假冒、伪劣农药;是否销售无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

(三)化肥。以磷肥、钾肥、复混(合)肥为重点,一是加强化肥内在质量检查,对销售的化肥产品进行抽样送检,重点检查是否符合标准规定。二是加强化肥标识执法检查,重点查处违反GB18382《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规定的行为和虚假标识标注的行为。三是加强化肥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监管,重点查处化肥生产和经营者私自印制虚假广告,随意夸大化肥功效、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商标侵权以及仿造产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

(四)农机及配件。以农用运输车、粉碎机及其配件为主。主要检查:无厂、厂址和合格证的产品;拒不执行国家强制标准,偷工减料,使用旧件拼装的产品;有影响的农机维修市场的农机零配件质量是否合格。突出检查维修网点的证照,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盗用厂名或商标的农机零配件。

(五)畜牧。以兽药、饲料和种畜禽为主。突出畜禽疫苗市场的整治,确保动物防疫活动的顺利开展。主要检查兽药生产和经营企业的证照是否齐全,销售产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规范;饲料生产许可证和审查证是否完备,是否经销“瘦肉精”等国家违禁药品;抓好原种场、一级和二级种畜繁育场、祖代和父母代种禽场的监督检查。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是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好全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县农业局牵头,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供销社等部门配合实施。整治工作由牵头单位负总责,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联合行动组,全面完成整治目标和任务。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要严格执行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提出的各项规定要求,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重点抓好城镇、村庄的零售单位和零售点的农资打假工作。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努力使假劣种子、农药和化肥坑农、害农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是一项民心工程。要按照“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职责清晰、指导有方”的要求,各联合行动单位要密切配合,采取“联合行动、分组检查、集中会审”的形式,保证全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对整治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制假或失职、渎职的,根据有关规定从严重办。

(四)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综合运用法律、市场、行政、舆论等手段,积极构建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功能,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组织广大农民群众投身到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现成执法合力,努力加大农资市场监管执法力度。

(五)宣传动员,及时曝光。充分发挥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及时播出专项治理成果,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做到“电视上有镜头、广播里有声音、信息上有文字”,营造舆论和声势。广泛宣传农资打假法规和相关标准等,发动人民群众举报各类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全社会形成农资打假的浓厚氛围。

七、工作步骤

2015年全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春季行动阶段(410425);

(二)第二阶段: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秋季行动阶段(91915)。

各阶段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成员单位和联合行动组要在430930日前认真总结农资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好的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并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工作总结。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人: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澄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77-6911520 电子邮箱:cjzfbxxk@163.com

滇公网安备 53042202000011号 备案号 滇ICP备11001977号 网站标识码 5304220003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IPv6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2077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