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澄江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的便笺〔2024〕58号_《关于报送澄江市2024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总结及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澄江市财政局按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的职能职责,对2024年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认真进行了梳理。发现,今年的澄江财政工作运行虽然举步维艰,但是在筹措资金、助力乡村振兴支出方面却呈现出勇于前行的亮点。 一、确保年初预算资金拨付力度。在2024年澄江市财政运行异常困难的情景下,澄江市财政局依然没有忘记“脱贫攻坚”的初心及乡村振兴任务的艰巨性,仍然按照项目建设的进度拨付乡村振兴项目年初预算资金。截至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11月,共收到上级财政下达衔接资金指标3612.00万元(中央资金2606.00万元、省级资金1006.00万元),其中:乡村振兴资金2463.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80.00万元、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69.0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2953.39万元,支出进度84.53%。省级财政要求11月份支出进度达91.7%,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支付手续,预计11月30日支出进度将达91.7%。省级财政要求10月末支出进度达83.4%,澄江市财政已超序时进度目标任务1.13个百分点。 二、努力保障各项经费的支付。一是拨付贫困户和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含“雨露计划”在内的各项补助资金126.00万元;二是安排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60.00万元;三是补助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35.00万元;四是安排脱贫技能培训资金30.96万元;五是安排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185.00万元;六是安排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79.00万元;七是拨付耕地地力保护支出583.00万元;八是坚持提供消费帮扶,截止2023年11月29日,全市在832平台的订单共有84个,采购金额66.24万元,其中澄江市财政局购买扶贫帮扶农产品0.77万元。 三、大比例提取土地出让金用于支农支出。按照乡村振兴考核的规定指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8%的基本要求,澄江市财政局在各项支出保障十分困难的背景下,仍然大比例提取土地出让金用于支农支出。2024年,提取土地出让金(12096.00万元)用于支农支出2504.00万元、占比20.70%。 四、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一是积极主动协调国库,加强各项资金的统筹力度和拨付力度,确保各项资金的及时足额支付;二是督导项目建设单位提前开展调研,及早规划落实项目,完善项目库建设;三是强化衔接资金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使用资金,对超范围使用资金的,严肃整改;四是实地了解项目建设情况,督促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工。 澄江市财政局 办公室供稿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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