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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24—2025年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的决定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6-02-23 00:00 点击率:0打印 】【 关闭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中央、省驻玉单位,驻玉军(警)部队:

2024—2025年,在深入推进更高水平平安玉溪、法治玉溪建设进程中,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见义勇为传统美德,涌现出一批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他们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应急救援,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玉溪干部群众的责任与担当,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守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突出贡献,谱写了一曲曲正气之歌。

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树立先进典型,激发全社会向善而为的正能量,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经严格评选、公示无异议,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施金郭等5人群体、艾云等2人群体、薛阳等2人群体和余兴有、李卓航2名个人进行奖励。

希望受到奖励的群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持续传递见义勇为正能量。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推进平安玉溪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先进事迹宣传力度,讲好玉溪见义勇为故事,让见义勇为事迹家喻户晓,见义勇为精神蔚然成风。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见义勇为权益保障机制,落实医疗救助、就业扶持、子女教育等优待政策,切实维护和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

市各族人民要以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榜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见义勇为事业,主动投身平安玉溪建设,为奋力谱写新时代玉溪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凝聚起强大精神力量。

 

附件:2024—2025年玉溪市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名单

 

 

 

2026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2025年玉溪市见义勇为群体和

个人名单

 

一、见义勇为群体

(一)施金郭、王浩、李辉、高炎、姚留青群体

施金郭  玉溪市澄江市龙街街道立昌社区居民

    玉溪市澄江市龙街街道立昌社区居民

    玉溪市澄江市龙街街道万海社区居民

    玉溪市澄江市凤麓街道拥晖社区居民

姚留青  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孤山村委会村民

施金郭、王浩、李辉、高炎、姚留青群体奖励人民币2万元。

(二)艾云、王威群体

    玉溪市峨山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

    玉溪市峨山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

对艾云、王威群体奖励人民币1.5万元。

(三)薛阳、李军群体

    玉溪市新平县桂山街道凤凰社区居民

    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普棚镇西山村委会村民

对薛阳、李军群体奖励人民币3万元。

二、见义勇为个人

(一)余兴有

余兴有  玉溪市华宁县华溪镇小寨村委会村民

对余兴有个人奖励人民币1万元。

(二)李卓航

李卓航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云岩村委会村民

对李卓航个人奖励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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