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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修编(2025-2035)公示 近年来,澄江市中心城区城市规模、用地情况等发生了较大变化,现行的《云南省澄江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报告未全覆盖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不再适用于澄江市中心城区内声环境管理。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15190—2014)中“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的要求,及根据玉溪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玉污防办〔2023〕51号)的要求,对上一版的区划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需要对澄江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修编、调整。 1.修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3)《“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大气〔2023〕1号); (4)《云南省噪声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云环通〔2023〕120号); (5)《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6)《玉溪市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修订); (7)《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9)《云南省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指南(试行)》,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4年 5月; (10)《澄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修编原则 (1)以人为本:总结原区划问题,以保障居民声环境质量为目标; (2)从严控制:现有功能区类别原则上只能向更高一级调整,坚持居民居住区从严控制,同时兼顾城市发展需要,对于非敏感区域坚持合理控制,积极引导; (3)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确定,应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面积;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4)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 0.5km2,山区等地形特殊的城市,可根据城市的地形特征确定适宜的区域面积; (5)调整声环境功能区类别需进行充分的说明:严格控制4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6)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3.修编范围 本次修编以《澄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布局规划图为基础。中心城区范围:以城镇开发边界为基础,划定澄江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22.68平方公里,西至澄川高速,南抵抚仙湖湖滨生态红线,东到寒武纪组团、云南澄江动物群古生物国家地质公园,北达梁王河、东大河水库。 4.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噪声限值 4.1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次干路两侧区域和主要交通枢纽: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4.2环境噪声限值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表1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 表1 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昼间 | 夜间 | 0类 | 50 | 40 | 1类 | 55 | 45 | 2类 | 60 | 50 | 3类 | 65 | 55 | 4类 | 4a类 | 70 | 55 | 4b类 | 70 | 60 |
5.修编调整后划分结果 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划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共3个区划单元,总面积2.6406平方公里;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划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共8个区划单元,总面积17.4036平方公里;澄江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已建成和规划的主、次干路及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2.63521平方公里。 本次修编调整后的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于澄江市,其中澄江市中心城区内已具体划分的22.68平方公里按划分结果管理;澄江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未具体划定的区域及澄江辖区其余未划定的乡村区域按以下原则性要求进行划分: (1)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GB/T 15190第8.3条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表2 澄江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类别 | 区域 编号 | 区划单元 名称 | 区划单元范围 | 单元面积(km2) | 总面积 (km2) | 占区划总面积比例(%) | 1类 | CJ0101 | 老城南居住教育单元 | 西至仙湖路,北至澄波路,东至环城东路,南至南部规划道路的中心城区范围 | 0.5795 | 2.6406 | 11.64 | CJ0102 | 老城西居住行政单元 | 西至抚澄大道,北至西浦路和环城北路,东至仙湖路,南至南部规划道路的中心城区范围 | 1.0882 | CJ0103 | 广龙小镇单元 | 中心城区广龙小镇范围 | 0.9729 | 2类 | CJ0201 | 老城中心商业居住混合单元 | 西至仙湖路,北至环城北路,东至梨花路,南至澄波路的中心城区范围 | 1.0608 | 17.4036 | 76.71 | CJ0202 | 北片山区居住单元 | 西至竹园北路,北至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北侧边界,东至大哨线和澄阳路,南至澄阳路和环城北路的中心城区范围 | 2.2803 | CJ0203 | 西北部单元 | 西至中心城区西侧边界,北至绕城高速南侧边界(中心城区边界),东至竹园北路,南至西浦路、抚澄大道和龙溪路的中心城区范围 | 1.7021 | CJ0204 | 西部单元 | 西至中心城区西侧边界,北至龙溪路,东至抚澄大道,南至南部规划道路的中心城区范围 | 1.4577 | CJ0205 | 南部单元 | 西至中心城区西侧边界,北至南部规划道路,东至中心城区东侧边界,南至横大线的中心城区范围 | 4.9126 | CJ0206 | 东部单元 | 西至环城东路、澄波路、梨花路,北至澄阳路,东至中心城区东侧边界(大哨线),南至南部规划道路的中心城区范围 | 2.1265 | CJ0207 | 右所单元 | 中心城区右所片区范围 | 0.4031 | CJ0208 | 悦椿单元 | 中心城区悦椿片区范围 | 3.4605 | 4a类 | / | 现有城市快速路和主次干道、规划的快速路和主次干道、澄江客运站等 | 2.3521 | 2.3521 | 10.37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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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纳入区划范围:区划范围内规划用地类型为河流水面、坑塘水面、沟渠等区域 | 0.2929 | 0.2929 | 1.29 | 合计 | 22.689 | 22.689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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