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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6日至5月6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7月26日进行了反馈。按照《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玉委〔2021〕579号)、《中共澄江市委办公室 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江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修订)〉的通知》(澄办通〔2022〕20号)、《中共澄江市委办公室 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部分整改措施的通知》(便笺〔2025〕—75)的文件要求,澄江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编号50—47—1云南省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工作严重滞后”。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现有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约8000座,占损土地面积位居全国前列。其中2016年以来新增980座,未及时修复的近600座,修复工作严重滞后。 二、属实情况 基本属实。 三、重复情况 经核实,该问题与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2017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有部分重复。 四、办结情况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办结。 五、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5月,澄江市印发《澄江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修订)》(澄办通〔2022〕20号)和《中共澄江市委办公室 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部分整改措施的通知》(便笺〔2025〕—75),制定5项具体整改措施,具体如下: 措施1:按照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核查工作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核查,进一步摸清矿山底数、空间分布、损毁土地面积和权属、拟修复方向等基本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澄江市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核查,经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部、玉溪市级逐级审核,下发澄江市历史遗留矿山图斑。 措施2: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与市级形成上下一致的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信息数据库,建立澄江市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库,对已修复或已自然恢复的矿山适时进行销号,确保矿山修复数据实时更新,为实施矿山生态修复规划、部署项目工程及完善矿山修复政策提供决策支撑。 整改情况:已完成。编制《云南省澄江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并取得《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云南省澄江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批复的函》(玉自然资函〔2021〕39号)。 措施3: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县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和省级出台的技术标准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确保矿山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修复模式选择科学合理,有据可依。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1年至2025年取得8座矿山的施工图批复并开展工程修复工作,4座矿山按转型利用和自然修复方式进行修复工作。 措施4:分类分批有序推进全市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结合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在历史遗留矿山情况的调查核实基础上,组织编制《澄江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1—2025年)》,建立“一矿一策”生态修复台账,主要以自然修复、绿化修复、工程治理等方式落实修复任务,实时监测矿山生态修复状况,对已修复或已自然恢复的矿山适时进行销号,确保矿山修复数据实时更新。2023年年底前,力争完成我市“抚仙湖”流域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任务;2025年年底前,全市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未治理矿山数量大幅减少。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澄江市完成玉溪市“三湖”流域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中抚仙湖流域涉及的7座矿山修复并通过省级核验;二是截至2025年10月,澄江市完成销号和省级确认上报销号面积401.5468公顷,占修复任务89.72%;累计完成生态修复面积411.2161公顷,占修复任务91.88%,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未治理矿山数量大幅减少。 措施5:围绕目标任务要求,在保证地质环境稳定的基础上,结合生态功能修复和后续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发展需求,分批、分区域、分阶段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原则开展综合治理,修复和提升项目区土地资源利用价值和社会生态价值。于2021年至2025年对12座历史遗留矿山进行生态修复。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1年至2025年澄江市已完成12座历史遗留矿山并通过验收。分别是: 1.路居镇甸头新村建筑用白云岩(新村正西方向1800米处); 2.江川区路居镇上坝村民委员会建筑用白云岩废弃矿山(白沙地村正南方向200米处); 3.澄江市海口镇新村村民委员会白云岩废弃矿山(小田东方向500米处); 4.海口羊洞箐砂场; 5.二家村东南方向100米处; 6.郭帅洗沙场; 7.双树黑码头绍坤石场; 以上为玉溪市“三湖”流域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任务中澄江市涉及的7座矿山,已于2022年10月完工,2023年9月15日完成了澄江市初步验收,2023年10月18日通过了玉溪市级组织的验收,2023年11月27日通过了云南省级核验。 8.海口镇海关社区龙母村西南方向351米处,已于2023年7月完工,2023年10月18日通过了玉溪市级组织的验收; 9.羊湾湾片区砂场(转型利用和自然修复),2025年已完成矿山图斑验收销号; 10.澄江伟易达新型建材厂(转型利用),2025年已完成矿山图斑验收销号; 11.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右所镇吉花村委会白云岩矿(自然修复),2025年已完成矿山图斑验收销号; 12.忠窑一砖厂(李建留),按“自然修复和转型利用”的方式于2025年9月通过县级验收。 六、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无 七、责任追究情况 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各相关单位认真履职,无被责任追究情况。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澄江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扛起生态保护的政治责任,持续强化抚仙湖流域规划管控力度,健全长效管控机制,确保整改彻底到位,不反弹回潮。 澄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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