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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7日—11月21日,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玉溪市开展为期15日的环保督察。澄江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反馈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玉委〔2023〕3号)及《中共澄江市委澄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澄江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澄委〔2023〕33号)要求,全力以赴保障反馈问题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现就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的“三湖保护治理形势依然严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三湖”保护治理形势依然严峻。“三湖”保护治理仍处于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的攻坚阶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尚未形成体系,抚仙湖存在自然补水不足、水位水量下降、水质变化的趋势,保持Ⅰ类水质压力较大。2022年1月、9月、10月抚仙湖湖心单月水质监测评价为I类,2022年2—8月抚仙湖湖心单月水质监测评价为Ⅱ类,超标指标总磷,未达到Ⅰ类水功能要求。 二、属实情况 反馈问题属实。抚仙湖水质确实存在波动,2022年1月、9月、10月抚仙湖湖心单月水质监测评价为Ⅰ类,2022年2—8月抚仙湖湖心单月水质监测评价为Ⅱ类,超标指标总磷,未达到Ⅰ类水功能要求。 三、重复情况 该反馈问题与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2017年省级环保督察、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2021年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发现问题无重复情况。 四、办结情况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办结。 五、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为坚决、全面、彻底完成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澄江市迅速组织研究,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明确以下整改措施并及时跟进整改情况: (一)整改措施一:1.加强抚仙湖污染物持续输入累积、长期封闭低水位运行、水质波动较大等课题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治理措施。2.加快推进抚仙湖水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项目建设,全面做好抚仙湖保护治理退、减、调、治、管工作,确保抚仙湖水质稳定。 落实情况:一是积极配合玉溪市湖泊管理局开展研究工作,形成《抚仙湖水资源调研有关情况》、《关于今年汛期后玉溪湖泊水位水量变化的情况》、《玉溪市“三湖”水质专家组意见》、《关于近期抚仙湖水质变化有关情况的报告》。二是2022年1月30日,抚仙湖“十四五”规划以《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关于印发〈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玉抚发〔2022〕2号)印发实施。根据《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云南省“十四五”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规划中期评估的通知》,2023年12月澄江市完成《抚仙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调整工作,2024年1月19日通过了专家评审,2024年8月9日,玉溪市湖泊管理局印发《关于〈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评估报告〉的通知》(玉湖发〔2024〕3号),规划实施31个项目,投资60.32亿元。截至目前,在建项目5个,完工26个,项目完工率83.87%,累计完成投资约46.8449亿元,投资完成率77.66%。项目到位资金37.6887亿元,拨付资金29.7498亿元。 (二)整改措施二:按照“管好每一寸管网、每一滴污水、每一栋建筑”的要求,常态化开展流域内截污治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解决管网雨污混流、错接漏接、跑冒滴漏等问题,提升截污治污水平。 落实情况:首先投资3.7亿元系统实施全流域截污治污与健康水循环项目,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6座、铺设污水管网1608公里,实现流域内339个自然村截污治污系统全覆盖,完成5.4万户居民雨污分流改造,城乡污水处理率分别提升至99.01%和97.96%。其次同步深入开展截污治污“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累计排查发现管网类问题1845个,已完成整改1006个,持续推进整改839个。重点开展两方面工作:一是压实属地责任,由各镇(街道)牵头开展辖区管网排查整治,共排查问题1599个,已整改803个;二是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专业力量,采用CCTV、QV等技术手段对建成区管网进行检测,累计检测管网101公里,发现问题246个,已完成整改217个。通过上述排查整治,流域截污管网系统得到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与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三)整改措施三:围绕农田尾水“源头减量、过程削减、末端净化、精细管理”,加快农业健康水循环建设,推进滴灌设施全覆盖,提高农田尾水利用率。加大设施农业推进力度,调整优化正面清单,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深入开展“四减”行动,强化农药化肥管控,推广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等工作。巩固流域全面禁养成果,强化退后监管,防止反弹回潮。 落实情况:系统推进种植结构优化与绿色生产。一是制定印发《抚仙湖流域“十四五”种植结构调整方案》等一系列规划方案,系统部署农业绿色发展工作。一方面,持续调优种植结构,大力发展生态保育型、环境友好型作物。2022年以来,流域内累计推广种植面积达30.48万亩。另一方面,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行动,通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推广有机肥替代、扩大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面积等措施,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连续下降。 近四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年度 | 生态友好型作物种植面积 (万亩) | 化肥施用量 (折纯,吨) | 农药使用量 (商品量,吨) | 测土配方施肥 (万亩) | 有机肥替代 (万亩) | 绿色防控 (万亩次) | 统防统治 (万亩次) | 2022 | 6.86 | 2536.64 | 71.06 | -- | -- | -- | -- | 2023 | 7.70 | 2521.17 | 69.73 | 15.8 | 2.2 | 55.42 | 50.9 | 2024 | 7.90 | 2505.79 | 69.03 | 13.6 | 2.2 | 50.82 | 57.21 | 2025 | 8.02 | 2490.51 | 68.34 | 15 | 2.2 | 52.82 | 56.87 |
二是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持续实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与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率稳步提升。其中2022至2024年,全市地膜回收率从82.09%稳步提高至84.74%,秸秆主要采取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3%以上。大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面积等措施,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连续下降。三是自2022年起,已在抚仙湖流域内全面实现畜禽禁养,并积极引导畜牧业向流域外适宜地区发展。通过上述综合措施,流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业绿色转型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四)整改措施四: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管理,确保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 落实情况:澄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22年11月6日建成试运行,自试运行至今共收集处置澄江市日产生活垃圾159204.73吨,上网电量约9200万千瓦时,目前运行状况良好,各项运行数据均达到现行标准,确保我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得到有效处置,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五)整改措施五:深化河(湖)长责任制,常态化开展“河长清河”“清四乱”行动;2023年完成抚仙湖8条主要入湖河道水质提升主体工程,2024年完成抚仙湖5条主要入湖河道水质提升主体工程;严格执行调蓄带调度管理制度,强化调蓄带、湿地对雨水和农田退水的拦截、收集、回用功能,雨季前开展调蓄带抽空、清淤、晒塘,适时开展湿地清淤、收割、补种等工作,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入湖。 落实情况:一是常态长效开展河湖专项行动。持续深化“河长清河”“清四乱”等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累计清除各类垃圾1.34万吨,打捞残败水生植物及藻类7106吨,清理淤泥10.58万立方米;2024年累计清理垃圾7637吨、残败水生植物5389吨、淤泥1.13万立方米;2025年清河行动累计清理垃圾杂物6652吨、淤泥7911方、水生植物5823吨。通过持续治理,入湖河道环境显著改善,水环境形势稳步向好。二是系统实施入湖河道水质提升工程。一期工程已完工,对梁王河、东大河等13条主要入湖河道进行系统整治。共排查并封堵各类入河排水口424个,完成包括窑泥沟末端湿地、东大河湿地在内的25块湿地的清淤维护及水生植物管控,建成大鲫鱼河物理隔离沟及抚澄河生态补水管道,有效提升了入湖水体净化能力与生态保障水平。三是严格汛期水环境风险管控,坚持“污水不入湖、汛期不内涝”底线,严格汛前清淤晒塘、汛期雨水调度、重点闸门管理三项机制,细化调蓄带日常运行管理。2023、2024年、2025年调蓄带分别调度水量348.46万立方米、242.55万立方米、209.67万立方米。 (六)整改措施六:实施湖外农业用水循环利用、清水入湖、入湖河道水质提升工程,最大限度把有限的水资源留在流域内、流入湖泊中,减少流域水资源亏损。严格落实澄江市河道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澄江市河长湖长履职规范,常态化开展“河长清河”行动。 落实情况:一是健全水价改革与用水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印发《澄江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完成《澄江市农业用水管控机制》编制。协同市产投公司完善《澄江市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农业水费收取方案》《澄江市蓝莓种植供用水协议》,并有序开展水费征收与用水秩序规范工作,推动农业节水制度落地见效。二是强化取水替代与水资源保护工程运行。加强甸垛龙潭调水工程、路居水厂及配套管网等取水替代项目的运行维护与管理,确保工程持续稳定发挥效益,年度取水替代量1080万立方米,有效减轻对抚仙湖的直接取水压力。三是稳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该项目已纳入抚仙湖“十四五”保护治理规划,批复总投资25000万元。目前已争取到位省级及市级前期工作经费共计230万元,资金拨付率达46.81%。项目已于2022年1月30日取得可研批复。现阶段,结合澄江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中涉及的供水内容,同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累计完成投资约500万元。 (七)整改措施七:持续抓好生态修复。推进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实施森林抚育,统筹推进面山绿化、森林管护,加强公益林管护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着力提升流域生态系统功能。 落实情况:一是澄江市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2022年全市计划投资9353.67万元,计划绿化面积3255.98亩,计划种植苗木23.9万株。完成投资7894.89万元,完成绿化面积3200.74亩,完成种植苗木23.9万株;2023年全市计划投资13957.86万元,计划绿化面积1375亩,计划种植苗木12万株。完成投资14052.96万元,完成绿化面积1378亩,完成种植苗木14.1万株;2024年全市计划投资7727.64万元,计划绿化面积1007亩,计划种植苗木8.6万株。完成投资8572.79万元,完成绿化面积1297亩,完成种植苗木9.7万株。澄江市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工作完成投资30520.64万元,完成绿化面积5875亩,完成种植苗木47.7万株。建成区绿地率提升至40.0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增加至14.88平方米,万人拥有绿道长度、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城市林荫路覆盖率等关键指标均稳定保持在较高水平。二是开展森林抚仙湖项目抚育提升工程,累计完成建设4.2万亩。三是市政府委托市林业和草原局与镇(街道)、国有林业单位签订了公益林管护责任状8份、41份限伐协议;各镇(街道)与村委会(社区)签订37份责任状、36份责任合同A;各责任单位与护林人员签订了104份管护合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政府与各街镇、国有林业单位签订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行政责任书7份,各街镇与村(社区)签订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及补助协议30份,市林草局与国有林场签订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及补助协议1份。 六、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在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未发现存在违法行为。 七、责任追究情况 各相关部门在该问题整改过程中履职尽责,无追责情况。 八、下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以抚仙湖保护治理统领经济社会发展,从立场、品质、能力、意志上深化湖泊保护治理认识,把反馈的问题作为一面镜子,以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澄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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