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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征求公示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要求,需对澄江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相关意见、建议及诉求情况,现将对该决策事项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决策背景 澄江市现行区片综合地价于2023年11月18日公布实施,其执行以来有效支撑了全市土地征收工作的有序开展,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为规范澄江市土地征收补偿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规定,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云南省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5〕90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 2025 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5〕141号)要求,澄江市于2025年启动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经综合研判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上一轮区片价实施效果等因素,拟沿用2023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表1 澄江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结果表 区片编号 | 区片范围描述 | 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 区片标准 | 其中 | 土地补偿费(40%) | 安置补助费(60%) | I | 凤麓街道:仪凤社区、拥晖社区、澄波社区、揽秀社区;龙街街道:龙街社区、万海社区、高西社区、华光社区、忠窑社区;右所镇:小西社区、吉花社区、右所社区、旧城村 | 182500 | 73000 | 109500 | II | 龙街街道:广龙社区、双树社区、左所社区;右所镇:补益村 | 162000 | 64800 | 97200 | III | 龙街街道:禄充社区、尖山社区、养白牛社区、立昌社区、梁王社区、提古社区;右所镇:吉花社区、矣旧社区、小湾社区;海口镇:海口社区、新村村、松元村、永和村;九村镇:九村社区、龙潭村、七江村、东山村 | 92000 | 36800 | 55200 | 平均综合地价 | 111771 | 44708 | 67063 |
表2 澄江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地类调节系数表 区片 编号 | 地类名称
| 农用地 | 集体建设 用地 | 未利用地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草地 | 其他农用地 | 水田 | 水浇地 | 旱地 | 区片综 合地价 | 调节 系数 | 1 | 1 | 1 | 1 | 0.3 | 1 | 1 | 1 | 0.3 | I | 182500 | 182500 | 182500 | 182500 | 182500 | 54750 | 182500 | 182500 | 182500 | 54750 | II | 162000 | 162000 | 162000 | 162000 | 162000 | 48600 | 162000 | 162000 | 162000 | 48600 | III | 92000 | 92000 | 92000 | 92000 | 92000 | 27600 | 92000 | 92000 | 92000 | 27600 |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主要内容 (一)征求对象 澄江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所覆盖区片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政府部门(含派出机构)与关心该项工作的社会各界群众。 (二)主要内容 主要征求拟决策事项拟实施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相关意见、建议和诉求。 四、公示说明 (一)反馈方式:公示期间,欢迎被征求意见对象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主体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进行反馈,充分表达意见、建议和诉求,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稳评工作中予以认真研究和分析。 (二)公示期限:自发布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 五、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单位:澄江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龚绍文 联系电话:13577711823 电子邮箱:2827495478@qq.com 报告编制单位:云南博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187757022 电子邮箱:85564684@qq.com 澄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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