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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告


来源:澄江市财政局 时间:2026-09-28 11:44 点击率:0【 打印 】【 关闭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和《云南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云政办规〔2022〕9号)有关规定,确定澄江市财政局为市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职责。

特此通告。

 

 

 

 

2026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77-6911520 电子邮箱:cjzfbxx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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