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业 民国时期,澄江沿袭旧时的手工业,有酿酒、榨油、碾米、磨面、粉丝、藕粉、豆腐、糕点、酱菜等食品加工,缝纫、制鞋、织布、棉絮加工、烧制土陶器及砖、瓦、石灰等私人作坊,以及从事建筑、五金修理的铁、石、木、篾、泥、皮革等工匠。手工业收入占全县经济收入的比重很小。 矿产资源,除有较丰富的磷矿储量外,还有一些储量小,开采利用价值不大的煤、铁、黄铁、铝土矿等。清代县内有8户私营小矿业主开采小量的煤、铜矿,民国时期,因储量有限,先后倒闭。 1948年4月,县城有官商集资合办的小火力发电厂1个,供碾米、机关、街道照明用电。 由于澄江交通闭塞,工业基础十分薄弱。1952年,全县食品加工、铁、竹、木器、棉纺织、缝纫等行业有从业人员145人,工业产值19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2.39%。 1956年12月底,县上组建起手工业联社,分散的手工业者被组织起来,建立了县城铁业一二社、龙街铁业三社、阳宗铁业四社,以及县城的木工社、竹器社、缝纫社、靴鞋社、石工社、建筑社、棉絮社、修理组、针线组、雕刻组、烟丝组、棉絮组,共11个社、5个组,从业人员815人。成为澄江地方工业的基础,当年实现产值59万元。 1958年,手工业社、组改为国营,先后办起了机械厂、五金厂、滚珠轴承厂、磷肥厂、硫酸厂、火药厂、黄铁矿厂、铅矿厂、煤厂、建筑公司、印刷厂、木器厂、服装厂、制鞋厂、凤山电站、砖瓦厂等。加上商办的糖果厂、酱菜厂,和粮油加工厂等企业统属县工业交通局主管。1958年工业总产值195万元。 1961~1962年,工业企业按经济性质归口管理,各国营企业厂,重新改为县办城镇集体企业,归手工业联社主管。粮油加工、糖果厂、酱菜厂,重新划归粮食局和商业局主管。职工由1958年的3 922人减至262人。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地方工业发展缓慢。 1979~1996年,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先后兴建了海口河三级电站、罗碧电站、黄栗山电站、汇口电站,6个电站的总装机容量54 550千瓦,年可发电33 281万度。 1982年探明了黄磷远景储量6.4亿吨,含磷品位高达35%的磷矿资源。1986年9月澄江县磷酸盐厂建成投产,澄江县“以电养磷、以磷促电”的工业发展方针,推动机械、建筑、建材、小化工、小钢铁等其他地方工业的发展,国营、集体、乡镇齐头并进,经济实力逐年增强。到1996年底全县工业企业发展到1 152个,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7个、集体企业250个、股份制工业3个、三资企业1个、农村个体工业863个、城镇个体工业28个,企业职工12 678人,比1966年的388人增加32.6倍,工业总产值:(按1990年不变价计算)53 916万元,比1952年的19万元增加2 837.68倍,比1980年的1 167万元增加462倍,占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的81%。 1996年工业总产值53 916万元,其中:全民工业产值2 133万元,集体工业产值44 448万元,个体及其他工业产值7 335万元。 1996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发电量14 409万度、黄磷24 541吨、水泥21.69万吨、钢材11 959吨、电解锌3 230吨、磷酸18 872吨、白乳胶1 700吨、耐火砖8 500吨、配混合饲料1 106吨、磷矿石63.14万吨、银鱼加工1 287吨、磷酸氢钙4 138吨、红砖34 164万块、黄磷包装桶72 157只、铝型材1 980吨、三聚磷酸钠856吨。 第一章 矿业开采 煤矿:清代,在九村、新村、阳宗、梁王等地已有小储量、零星分散、小规模的煤矿开采。清宣统二年(1910)在乌鸦洞、沙坝、牛场等地有公办和私营采煤业8个,各矿点有技师、矿工、职员5~15人。 1932~1942年,有解冷禅开办的联庆乡猫山煤厂,朱鸿才开办的阿架山煤厂,李成槟开办的小团坡、大脚箐煤厂,杨兴任开办的仙人洞煤厂,利滇公司开办的联庆乡梨花庄煤厂,以及枇杷山、枇杷哨、牛场、马场等煤厂,年产总量约5~30万吨,煤炭销售本地、宜良、呈贡等地,开采至1949年先后停业。 1956~1961年,农村社队在有煤的阳宗新街、九村、新村、沙坝等地开采,烤烟和集体伙食团用煤约10万吨。 1958年,在九村、李大坟开办两个国营煤厂,因储量少、经济效益差,于1963年停办,工人并归江川螺蛳铺煤厂。 铜矿:清宣统二年(1910)在热水河一带,开办私营“联发铜厂”和“宝丰铜厂”开采铜矿。两厂有职员、技师、工人14人。延至民国时期因储量有限而相继停办。 黄铁矿:在菜花坪、大脚箐、双树村后山等地均有储藏。1958年,县人民政府请专业技术人员勘测,菜花坪一带黄铁矿有一定储量,含硫量达30%。同年修筑自飞机场至菜花坪专用公路18公里,组织1 200人进行开采,当年采矿2 000吨,运至上中树村县硫酸厂冶炼。1959年仍有工人100多人继续开采,月产矿石100吨以上。后因矿体不分层,无水选洗等原因而停止开采。 钴矿:县内俗称“碗花”,用于涂在陶、瓷器上的蓝色原料。产于脚步哨至提古一带,民国时期曾有少量开采。至今仍残留有“碗花洞”。1958年,政府曾组织人员进行开采,因含量甚微而停止。 铅矿:储藏于矣旧和饮马池一带,以前从未开采过。1959年,县政府组织采挖,冶炼出粗铅13吨,销往昆明,后因储量小无开采价值于1960年停止开采。 磷矿:1938年,广州中山大学对澄江县境内磷矿贮藏量曾作过勘测评估。 1982年省地质局勘测探明,南从矣旧渔户村、底板村起,北至阳宗盖板山,包括磨盘山、小团坡、蛟龙潭等地,直线距离18公里,矿层出露总长34公里,矿区总面积48.12平方公里,远景储量6.5亿吨。其中含量大于25%的1亿多吨,杂质少、埋藏浅、易开采。 1987年,县磷业化工公司成立了磷矿开发公司,1988年12月新建年采量20万吨的磷矿石配套工程,配备有2立方米电铲1台,KQX-150型潜孔钻1台,大型推土机4辆,装载机2辆,矿山运输车17辆。 1993年,组建以磷矿开发公司为核心,有旧城磷矿、龙潭磷矿、阳宗磷矿、吉花磷矿、吉花硅矿等参与的磷矿开发集团公司。 1994年,右所乡成立金象矿业开发总厂。 1987~1996年,开采磷矿石156.28万吨。 铁矿:1993年,海口乡政府与华宁禄丰乡革勒村共同开发田故斗铁矿,贮藏量约80~100万吨,含铁量50%至58%。1994年开采了2.7万吨,1995年开采1万吨,1996年开采6 500吨。 第二章 机械工业 第一节 县机械厂 澄江县机械厂,是在1956年合作化组织的铁业社基础上发展成立的。1957年4月,从铁业一社和二社中抽调工人8名,锻炉两盘,成立县农机修配厂,主要修理步犁、马车、自行车及农业机械。10月又与火力发电厂合并,以东华寺、东岳庙、城隍庙为厂房,成立铁工厂,有工人19人。1958年改为地方国营铁工厂,有6尺车床1台,老虎钳4台,锻炉12盘,职工42人,资金264万元。产品有:羊角碾配件、铸铁轨、风轮机、洋芋切片机和农具。同年底改为澄江县地方国营机械厂,由县财政投资,建盖铸工、钳工、机工3个车间,有厂房3 330平方米,119间,设厂部、财会办公室、技术室、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有铸、锻、木模、内燃机、电焊、机工、钳工7个车间。 1959年,职工增至245人,生产了能装配120千瓦发电机涡轮4个,为凤山电站铸造3吨水轮机窝壳。 1961年4月,贯彻中央“手工业35条”。由地方国营改为集体所有制的澄江农机社,职工减为36人。 1964年,农机社改称合作工厂。 1965年,又改为县农业机械厂,主要生产小农具、风炉、犁铧、炉条、6~12寸铸铁水管,以及农具修理。 1971年,固定资产增至16.4万元,工业产值31.29万元,销售收入42.35万元,实现利润3.2万元。 1975年,依靠自己的积累建盖厂房、办公室和职工宿舍985平方米。产品:打谷机、水轮机、6~12寸水闸阀,销往玉溪地区各县。职工增至99人,固定资产32.98万元,产值52.66万元,销售37.09万元,利润4.69万元。 1981年,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抓好产品质量和财务管理,生产逐步转向技术难度大、精度高的产品。1982年,495系列柴油机水泵试产成功,投入批量生产。 1985年,195系列柴油机油泵和出口产品阴沟盖板、主轴承盖铸坯,投入大批量生产。 1988年6月,加入省金马柴油机集团公司,金马柴油机总厂澄江二分厂正式挂牌。 1989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13.24万元,销售收入214.19万元,实现利润13.5万元。主要产品有:495系列柴油机水泵和油泵195系列柴油机油泵、主轴承盖、1100型柴油机机体和阴沟盖板。 1991年8月,球墨铸铁车间竣工投产,中机云南分公司投资70万元,机械厂投资30万元,共100万元,年产能力1 500吨。 1992年,投资570万元,新建东风汽车变速箱壳体生产线。1994年11月竣工投产,年产变速箱壳体2.5万套,产品验收合格。新建东风汽车传动轴生产线,总投资1 000万元,设备投资650万元,土建投资350万元。1994年11月投产,正式成立县机械厂传动轴分厂,年生产传动轴2.5万套,1994年生产传动轴2 197套。 1990~1992年,出口美国、德国、沙特等国阴沟盖板、消防龙头、滤水接头等产品共计56 477套件,总值185.3万元。 1993年,县木器厂和机械厂合并,完成工业产值559.58万元,销售收入585.69万元,利润20.8万元,税金30.02万元。 1995年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以县机械厂为主体,与县轻机厂、县标件厂合并,成立了澄江县机械总厂。同时进行工业企业改革,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 1996年,县机械总厂机械配件和汽车配件生产进展顺利,保持了1995年生产水平。 第二节 轻工机械厂 1956年2月在县城东门80平方米的老君殿建立第二铁业生产合作社。有职工28人,锻炉6盘,固定资产5 000元,主要生产小铁农具和炊具,年产值1.2万元。 1958年,更名为地方国营滚珠轴承厂,自制摇板磨床及成球磨机、气锤等设备,因质量不好而停产。后改为生产马车花轮、农具修理。同年12月,五金修配厂并入轴承厂。 1961年,贯彻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与五金修配厂分开,企业恢复集体性质,改称铁业社,厂址迁往右所老营庙,以生产10寸步犁为主。 1962年7月,与城关手工业合作社合并,成立五金铁业生产合作社,社址迁往县城南门普福寺街。以生产铁农具为主和修理马车等。 1965年,改称农机农具修造厂,有职工30余人,设备有:老式车床1台、钻床1台、电焊机1台、锻锤1部,和自制卷板机、钳工设备等。开始生产4寸铁皮水管、红旗310粉碎机、扬场机等。 1974年,改称轻工机械厂,职工增至92人,厂房建筑面积829.2平方米,机械设备增至30台(套),主要生产0.6~30千瓦电动机、1吨行吊、6143型普通车床。其中1.7千瓦电机专为一平浪盐风矿机配套,0.8千瓦电机供江苏、四川纺织厂用。后因产品缺乏竞争力被淘汰。 1978年,生产CW6143型普通车床,销往昆明、红河6台,自用4台,因造价成本高而停产,企业职工从失败中学到了技术和管理经验。为朱家桥、观音塘电站试制生产的4寸2米压力管道,性能良好,获得成功。 1979年,试制成功与手扶拖拉机配套的辅机25开挖机,获1980年云南省科技成果三等奖。同时试制生产OW40型制砖机获得成功,共生产32台。这两种产品都因造价偏高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其他产品有:电表铁芯冲片、毛螺母、内燃机配件、沙发等。 1985年,与昆明自行车总厂签订生产ZA41型金鸡自行车前叉协议书,1986~1989年,共完成合格产品23.3万件。同时从昆明二机厂引进试制生产YS-14型切丝机上下刀门座,获得成功。由于工艺严格,产品质量好,二机厂给予免检。1986~1989年共生产244件。 1989年,全厂占地面积5 839平方米,建筑面积2 826平方米。主要设备:金属切削机床28台、锻压机械14台、起重机械1台、焊接及切割机械4台、运输汽车1辆、风机1台、仪表仪器、衡器1套,有职工79人。 1992年,新建拖拉机汽车修理分厂,征地4.93亩,建车间346平方米,办公楼698平方米。成立昆明化油器厂澄江分厂,股份制合资企业,轻机厂占股70%。年生产化油器配件20万套,年底生产化油器轴3.6万套。产值4.35万元。1995年与机械厂合并成立机械总厂。 工业总产值:1989年78.3万元,1990年100万元,1991年176万,1992年70万,1993年86万元,1994年76万元。 第三节 标准件厂 1956年,由铜、银、玉器工匠及钟表、自行车修理工14人组成五金修配小组。在县城西正街租民房三间作厂房,从事修理钟表、自行车、锁及金银、玉器首饰制造、雕刻图章等。 1957年,改为修配社,增加生产铁桶、盆、灯具等。 1958年,改称地方国营五金修配厂,12月并入轴承厂;自行车修理并入农机农具厂。 1962年7月,恢复集体所有制性质,仍称五金修配社。1963年自行车修理仍归并五金修配社。1974年,县上拨给1.4万元,在北正街建盖200平方米厂房,竣工后迁入新址生产。职工增至30人,固定资产1.73万元,改称五金社。当年产值3.58万元。 1975年,地、县两级拨款1.55万元,试制电动风箱成功,当年投入批量生产。 1977年,县拨款5 000元,在环城北路盖简易车间。1978年省机械局扶持,拨款10万元,新增置金属切削机床4台,进行标准紧固件1.5~6毫米开口销的试制。1979年10月试制成功,投入大批量生产,年产1 200万件。在云南省为独家产品,产品销往省内外。 1982年改名澄江县标准件厂,县手管局环城北路10间平房划给标件厂,厂址搬迁到环城北路。产品:开口销、GB76、M16-24毛螺母,GB91-76螺栓,年产250万件。 1984年3月化工厂与标件厂合并,职工增至74人,增设技术质量、供销财务、生产计划三个科室和螺母、开口销、机钳工、自行车钟表修理4个车间。工厂占地面积3 042平方米,建筑面积2 160平方米。主要设备:金属切削机床12台、锻压5台、滚压3台、开口销专用设备7台、配电瓶设备1套、氧焊3台、工业炉窑3座、变压器1台、汽车1辆。 1986年,投资18.46万元,新建办公室职工宿舍综合楼1底4楼,1 500平米。 1989年,固定资产85.3万元,流动资金68.9万元,房屋2 939平方米。 1992年,投资850万元,与昆明自行车厂联营,设计年生产铝合金型材1 000吨生产线。 1993年,由于管理混乱、产量低、成本高而连年亏损。通过调整,1993年产值198万元,销售收入293万元,实现利润54万元,上缴税金7万元。 1995年与机械厂、轻机厂合并为县机械总厂。 第四节 拖拉机修配厂 1974年8月,由县车队、机械厂、轻机厂抽调5名技术人员组建县拖拉机修配站,修理全县拖拉机及农用机械。 1975年5月,改为地方国营拖拉机修配厂,有平房一间、职工11人,隶属县农牧局。1977年,新建704平方米厂房,职工增至33人,固定资产9万元,设厂部、财务室、仓库保管室、修理车间,以修理拖拉机为主。 1978年,随着农用机械发展,又购置设备,并扩建厂房为1 124平方米。招收工人40人,设立机械加工车间,改单一修理为产品生产兼修理。 1980年,有职工44人,各种设备增至27台。 1987年由农牧局划归县工业交通局管理。自筹资金4.5万元,县上拨款10万元,技改年产120吨铸件的铸造车间,形成铸造、加工为一体的生产线,加工生产75/54型拖拉机最终传动齿轮室产品获成功。产品销往省内一些农机公司。 1988年,投资100万元新建黄磷桶生产线,年生产能力7万只,8月18日与云南省化工机械厂签订了设备技术转让合同。经过5个月的基建、安装、调试、工人技术培训,于1989年2月投产。1990~1992年生产黄磷桶2.75万只,实现利润70多万元。1990年5月经省机械厅、省商检局组织检查鉴定,取得成都铁路局认可,发给铁路营运证书和商检合格证书,产品达到《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一类包装要求,领取了国家包装公司的“生产许可证”。 1993年3月,划归县经委管理。1993年主要生产黄磷包装桶、200L钢桶、拖拉机配件、汽车配件等四大类25个品种的产品。1993~1994年8月竣工的东风EQ140汽车暖风机生产线,总投资608.66万元,征地29.32亩,建厂房1幢,面积2 209.2平方米。年产140汽车暖风机3.5万套,发动机盖铰链2万套,左右铰链总成2万件,仪表板支架10万件,加速踏板10万件,左右托架总成10万件,左右喷嘴10万件。 技改年产2万台东风EQ140汽车水箱生产线,和年生产2万只黄磷包装桶生产线扩建。1995年10月竣工,投资90万元。全年生产黄磷包装桶4.23万只,拖拉机配件6.3万件,汽车配件3.15万件。产值770万元,销售收入643.5万元,亏损62.9万元。 1996年,效益显著,年产300吨铸造件、15万只黄磷桶、3万只汽油桶、3.5套东风汽车配件,固定资产增至1 014万元。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 257万元,比1995年增长64.3%,实现利润360万元,税金24.8万元,扭亏增盈,完成15万只黄磷桶生产线扩建项目,获得全区优秀技改项目三等奖。 第三章 化 工 第一节 火 药 厂 1957年,在县城西门外建立火药厂,有职工7名,生产黑色火药,年产量12吨。在生产过程中,因不慎引起爆炸,死亡1人,重伤2人。 1959年搬迁厂址到东龙潭,年产黑火药15吨。因生产不正常,不久即停止生产。 第二节 硫 酸 厂 1958年,建硫酸厂,先在县城凤山小学进行试生产,后选忠恕村后山地建盖厂房,生产硫酸供给县磷肥厂生产过磷酸钙。原料由县菜花坪黄铁矿提供,有工人20多人,1958~1959年生产稀硫酸410吨。后因主要原料黄铁矿品位低,硫酸质量差而停止生产。后转生产电池和蜡烛,生产电池882打,因质量差于1960年停产。 第三节 磷 肥 厂 1958年4月,利用右所老营庙作厂房,建立县地方国营磷肥厂,开采老营庙后山磷矿石作原料,有工人11名。派人到贵州学习脱氟磷生产工艺后,建土窑1座,装矿石3.5吨。因人力少,县公安局调集训队120人,再从农村抽调劳力600人,小商贩14人,共734人投入生产。购置柴油发电机1台、球磨机1台,日产磷矿粉1.3吨。同年9月,全民上阵“大炼钢铁”,柴油机调县委钢铁指挥部,公安集训队120人调去修路,农村抽调劳力大部分回农村。厂里留下83人,用马拉石碾,人工碎石生产矿石81吨,磷矿粉172吨,脱氟磷112吨。受到省人民委员会表彰。1959年7月购置球磨机2台生产磷矿粉1.35万吨,过磷酸钙145吨。 1960年,因柴油发电成本高,硫酸供应困难而停产。工人属农村调来的仍回农村,机关单位调来的回原单位。设备球磨机、粉碎机交铁工厂(今机械厂),1974年又转交吉花水泥厂使用,柴油发电机交县凤山电站(今水电公司)。 1978年,经有关单位勘探测定,县内磷矿储量大,品位高等优势,县革委决定重新组建磷肥厂,由工交局主管。从县办集体企业中抽调工人30多人,马车1辆。在右所梅玉村南头征地5亩,建盖12间简易工房,拨款2.7万元,购置球磨机1台,接通电源,用铁锅捣拌生产过磷酸钙120吨。后因硫酸供应困难,资金不足,于1979年底停业。球磨机、电器等转交给阳宗耐火材料厂,工地房屋转交给县磷酸盐厂。 第四节 化 工 厂 1969年8月,因洗衣粉、骨胶、肥皂等日用商品紧缺,县上决定借用孔子庙公房两间,由手工业联社、县中学抽调技术人员2人组建化工组。用两口大铁锅和一些简易工具生产肥皂、骨胶和味精、酱油。1970年,职工6人,设备有土陶罐40余个,肥皂冷却箱6只,肥皂打印机1台。1970~1971年,共生产肥皂10吨,骨胶200公斤,味精、酱油1吨,工业产值1.86万元。1974年,厂址迁往环城北路,筹资建盖瓦平房11间,改化工组为化工厂。1975年,有职工23人,有熬肥皂铁锅2口,松节油锅炉1个,回收锅炉2个,水玻璃炉灶2口及其他木箱器械,固定资产2.66万元,工业产值6.56万元。 1982年,有职工28人,生产透明松香134吨,松节油10吨,销往昆明、四川、河南等地;生产肥皂500公斤,供县内销售,产值12.58万元。 1984年有厂房30间784平方米,厂地1 648平方米,固定资产6.49万元,职工15名,并归标准件厂。 第五节 磷业化工公司 澄江磷业化工公司(原澄江磷酸盐厂),是县办大集体企业。始建于1984年9月。 1986年5月,在离县城7公里的大坡头,建盖建筑面积4 794平方米的厂房、车间、办公楼,购置安装了磷化工生产线各种机械29项109台(套),投产前就选送了59人到昆明有关院校学习磷化工生产技术。1986年9月1日,年产1 000吨黄磷的1号炉建成投产。 1987年12月29日县政府批准成立澄江县磷业化工公司。1989年1月5日,年产2 000吨的黄磷2号炉投料成功。 1990年12月29日升格为副县级企业。 1990年7月由公司自行组建实施设备安装的2×6 000吨工业磷酸生产线竣工投产,总投资400万元。 1989年12月20日,投资2 300万元的5 000吨黄磷生产线3号、4号两个电炉于1991年9月24日及12月28日先后投料成功。 1992年末,公司有职工933人,工程技术人员79人,下设16个科室、6个分厂。固定资产5 106万元,年生产能力为黄磷8 000吨,工业级磷酸12 000吨,精磷矿石20万吨。公司有先进化验设备,质检计量获云南省化工厅B等合格证。主要产品黄磷,纯度≥99.96%,工业级磷酸,浓度>85%,砷含量<0.004ppm,质量均达国家标准一级品,产品销往国内20多个省市,远销英国、日本、南朝鲜、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等国家和香港地区。公司以信守合同和优良的产品质量,受到国内外用户的一致赞誉。 1990~1992年生产黄磷1.43万吨,磷酸2.18万吨,出口黄磷2 442.4吨,磷酸1.54万吨,出口创汇279.18万元。从磷矿开采、黄磷生产、磷产品深加工、检测、化验、供应、销售、运输及设备维修,形成了完整的一条龙生产管理体系,成为一个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经济实体。 1993年,公司发展较快,位居云南省最大100家集体工业企业第七位;荣登云南省工业企业百强龙虎榜第88位,跨入中国500家最大化学工业企业行列。 1993年,公司与省磷业公司合资开办“云南澄江联合精细化工厂”,投资200万元,两家各占50%,新建食品级磷酸年产2 000吨生产线。中日合资工业磷酸装置一期工程及老厂技改工业磷酸生产线等相继投产。 1994年末公司已拥有固定资产1.3亿元,年生产能力为:黄磷1.8万吨、工业磷酸3.6万吨、食品磷酸0.2万吨、磷矿石20万吨。公司下设9个分厂,16个科室,职工总数1 398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100余人。产品获1994年首届中国大西南名牌产品博览会优秀奖、银奖和金奖。荣登中国云南最大工业企业第92位,50家最佳经济效益工业企业第39位。 1995年,公司下设10个分厂,16个科室,职工1 557人;公司成为玉溪地区第二税利大户,澄江县第一家亿元企业,第一家超千万元的利税大户。1995年全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达1.6亿元,拥有4条黄磷生产线,8座电炉,年产黄磷1.8万吨,4条工业磷酸生产线,年产48 000吨;一条食品磷酸生产线,年产2 000吨;1条五纳生产线,年产1万吨;一条年产20万吨的磷矿石生产线。 1996年6月2日,磷凤公司黄磷厂年产黄磷7 000吨的9号10号炉投料试车成功。总投资5 000万元。6月11日,技改1号黄磷电炉竣工投料生产,投资677万元,将原来年产1 000吨改为产3 000吨。此项工程投资少,见效快。截至年末,公司总资产达2.59亿元,年生产规模为:黄磷2.6万吨,工业磷酸4.8万吨,食品磷酸0.2万吨,五纳1万吨,磷矿石20万吨,磷酸氢钙0.3万吨。公司下设12个分厂,有职工2 011人。公司经受了原材料燃料等价格上涨和电力紧缺、电价提高、磷产品跌价等严峻考验,仍取得较好成绩,受到省委表彰。 第六节 磷化工厂 1985年,县委、县政府为开发利用县境内磷矿资源,与云南省冶炼厂合资兴建一座磷化工厂,总投资356万元。在建设期间,省冶炼厂退出,工厂遂成为县上独家经营的城镇大集体企业。厂址在东山大坡头,距县磷酸盐厂一公里。占地66亩,建筑面积6 643平方米,厂房面积3 001.6平方米,安装有球磨机等化工生产设备共10套,300多台件。设计规模为年产2 000吨磷酸氢钙(饲料添加剂)和年产5 000吨磷矿粉,于1987年12月16日正式投产成功。 1988年,生产饲料级磷酸氢钙1 086.9吨,肥料级磷酸氢钙535.3吨,生产磷矿粉4 538.9吨。完成工业产值(1980年不变价)203.43万元,实现利润57万元,税金17.26万元(全免),产品全部销往省内外。 1989年,工厂有干部职工151人,其中管理人员17人,技术人员7人,工人127人。固定资产379.17万元,流动资产75.8万元。工厂占地增至73.58亩,其中建筑面积9 220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3 842平方米。当年生产饲料级磷酸氢钙1 382.45吨,肥料级磷酸氢钙796.9吨,达到原设计能力的109%;生产磷矿粉4 586.6吨,达到原计能力的91.7%。完成工业产值254.5万元(1980年不变价),实现利润34万元,实现税金26.4万元(全免)。 1995年磷化工厂与磷化公司合并,8月对磷化工厂资产进行了清理,10月7日正式宣布合并。合并后磷化工厂仍保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己组织生产销售,属磷化公司的一个分厂。 第四章 印 刷 业 民国年间,县境内曾有一家个体联营的石印作坊,多为政府机关印制布告、学校招生广告及其他业务。 1958年5月,县工交局投资500元,在县城南横街借用民房两间,由3名技术工人组成地方国营印刷厂,印刷仍用石印。1958年8月,职工增至13人,有石印机1台,三号圆盘印刷机一台,铅字60盘(约二付),裁纸用刀口长二尺多的大镰刀割切,主要生产信封、信笺、小学生作业本、账卡单据和用木刻版印建设牌香烟壳等,年产值在二三千元左右。1959年4月,因纸源困难,生产不正常,县上决定与县造纸炼油厂合并为综合厂,厂址搬迁至县城普福寺街官井,借用民房5间。1961年综合厂撤销,保留印刷厂,职工减为5人,厂址迁至劝学街,由财政借用县农机厂旁空房6间作为厂房和办公用房。1962年7月,体制改为集体经济性质的印刷小组,当年完成产值1.47万元。1963年,添置了小3号、中2号、大2号印刷机各1台,切纸机1台,结束了手工裁纸的历史。1964年职工增至10人,利用淡季,轮换组织职工到昆明新华印刷厂学习排版、机印、装订等业务技术。1965年,购置中2号圆盘印刷机1台。实现工业产值3.25万元,利润0.64万元,税金0.16万元。1966年印刷小组改为印刷社。1970年印刷社改为澄江县印刷厂仍属县办集体企业。1972年,县上拨款1万元,企业自筹资金在文庙街征地1 028平方米,建厂房454.32平方米。1973年购进铸字机1台、字模2付、铁丝订书机1台、切纸机1台,初具印刷书刊能力。至1974年底职工增至26人,完成产值3.94万元,实现利润0.52万元,上缴税金0.145万元,拥有固定资产6.2万元,人均月工资27.5元。增加制作纸盒、纸袋、染纸等业务。1980年初,投资41 513元建盖640.7平方米的仓库、办公室、职工宿舍综合楼1幢。1988年4月至1989年6月投资24万元将原平方车间拆除,重建面积697平方米的一底两楼的砖混结构厂房及职工宿舍楼1幢。至此企业占地面积1 00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 642平方米。 1989年企业有固定资产42万元,完成产值14.7万元,实现销售收入31万元,上缴税金1.1万元,实现利润1.72万元,人均工资1 117元,职工人数18人。1992年投资35万元,增设电子印刷设备,购AST微机1台,激光机1台,打印机1台,复印机1台,8开小胶印机1台,将手工排版改为激光照排。完成产值24.1万元,实现销售收入43.2万元,上缴税金2.12万元,实现利润1.69万元,人均工资1 758元。1994年再次技改,增加微机2台,复印机1台,切纸机1台。1995年企业有固定资产66万元,完成工业产值42万元,实现销售收入91.8万元,上缴税金5.9万元,实现利润2.65万元,人均工资3 840元,职工人数31人。1996年投资50万元增设彩印生产线和制版生产线各一条,当年完成产值61.8万元,实现销售收入103.6万元,上缴税金7.6万元,实现利润2.3万元,职工人数36人,人均工资4 735元。企业发展为能生产各种高、中、低档彩印商标、装潢、书刊杂志封面、纸盒、纸袋、染纸加工、铅印、胶印、打印、复印、不干胶印刷的综合性印刷厂。 第五章 轻纺工业 第一节 纺 织 业 纺织业在澄江有悠久的历史,民国时期从业人数达200多人,属个体操业,用木制织机手工操作,产品为16支粗纱8市寸宽土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县供销社供给原料加工,付给加工费,分散生产,定期交产品,从业人数200多人。 1956年,手工业联社成立,组织动员纺织户自愿申请参加商办集体经济性质的县纺织厂,厂址在城东人民路东段,工人、管理人员共100多人。还有未参加的100多人作为厂里的临时工,按原加工订货的办法付酬。工厂生产经营由商业部门管理,也受县手工业联社领导。当年,派人到昆明大道生纺织厂学习32支细纱阴丹蓝布(1.2公尺口面)的生产工艺,并购买了织梭机组织生产。1958年,改称地方国营县纺织厂,由商业部门主管。 1960年,纺织厂下放给吉花人民公社,以支持社办企业,厂址未变。后因公社难以承受200多人的口粮供应,大部分职工又是城关镇人,当年又划归城关管理区,和印染厂合并,厂址迁至东正街。城关管理区也难以保证职工口粮供应,加上生产的棉纱县上没有供应指标,购不进原料,生产停滞。1961年县纺织厂停办,职工下放原在生产队,参加农业生产。 第二节 县服装厂 1955年10月,在县手工业联社的主持下租用人民路西段公房4间,采取自愿入股,把分散的个体缝纫户组织成立了缝纫社。有职工25人,脚踏缝纫机19台(作股金投入),在阳宗城内也同样组成了一个有3人的缝纫小组。主要为商业部门来料加工和群众零星加工各类服装和帽子。到1957年底,共加工服装、帽子2万多件,实现产值20多万元。 1958年,缝纫社与绞丝厂、油布厂、靴鞋社、制革厂合并为澄江县地方国营被服厂,有职工50多人。1960年,动员下放人员支援农业,缝纫社职工减为7人,由农村抽来的人员返回农村,厂址搬到南正街。1961年,贯彻中央手工业35条,下放支农的职工又收回来。因产品不能满足市场需要,还临时从农村请来缝纫技术人员,连同缝纫社职工共100多人,当年生产服装帽子4 129件,产值1万元。同年撤销地方国营被服厂,恢复集体经济性质的缝纫社。1962年3月,因棉布定量供应减少,缝纫社生产不正常,采取三五人为一组,分散经营,每台缝纫机每月向社里交纳10元钱的管理费。1966年,用自己积累的1.2万元,在人民路征地建盖一幢土木结构1底1楼264平方米的厂房。同时逐步恢复生产,工人增至34人,有缝纫机33台,年产值2万多元。文化大革命期,除留下8人,其余人员下放到农村。1971年7月收回,重新恢复生产。同年11月为支持社办企业,缝纫社、靴鞋社、竹器社、小五金社划归城关公社管理。1993年7月又收回为县办企业,生产处于不正常状态。1982年改称县服装厂。1985年职工40人,固定资产1.5万元,厂房336平方米;有快速缝纫机3台,中速缝纫机16台,脚踏缝纫机37台,加工产品41 753件,产值20.7万元。 1982年8月,县工交局派干部担任服装厂领导,当年完成产值10.6万元,利润4 000元。1989年,向通海县四街乡镇企业引进技术和人才,加工生产劳保服装,当年生产20 677件,完成产值46.17万元,利润3.8万元,超过自建厂以来利润的总合,职工增至41人,固定资产4.3万元。主要设备:有快速缝纫机3台,中速缝纫机20台,脚踏缝纫机35台。过去缺少人材,裁、剪、缝、技术水平较差,经济效益不佳,从通海引进服装师到厂工作后,抓质量、开发新产品,使经济回升,打开了局面。 1986年,退休职工增多,负担逐年加重,企业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影响职工生产情绪。企业将铺面改为经营土杂、百货、建材和代销服装,每年收入租金5 000余元。 1987~1988年2月,与四川重庆来凤服装厂合资联营失败,造成企业亏损。 1990~1996年,县服装经过改制后,狠抓内部管理,职工工资与产品实行挂钩,拓宽经营渠道,职工实行竞争上岗,厂长实行聘任制,每年定期召开职代会,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为适应市场发展,服装厂生产全县所需的劳保用品,是全县劳保定点用品生产单位。 第三节 县制鞋厂 民国年间,县境内已有个体经营的制鞋和制革工匠。手工制作布底和胶轮底鞋在集市上销售,并走村串寨为群众修补、上皮、上布鞋。 1955年,县城内有制鞋工匠13户,从业人员19人,城外有4户4人。1956年,在县手工业联社主持下,20名制鞋工匠自愿投股3 000元,制鞋工具16套,成立县靴鞋社,在县城南横街西段租民房2间作厂房,当年生产牛皮底布鞋200双,零星为顾客加工布鞋1.6万双,制革250张,产值0.75万元。1958年合并国营被服厂,1961年6月从被服厂重新分开,恢复靴鞋社,分得资金2 800元。职工减为12人,仍用原租民房进行生产。 1971年,下放给城关公社,作为社办企业。1973年7月,仍收回为县办集体企业,并添置了缝纫机4台,脚踏车帮机1台,上鞋机2台,补鞋机1台等设备。至1979年,固定资产2 270元,工人19人,开始试制翻毛皮鞋生产并获成功,当年生产124双,上配底布鞋31 855双,产值4.64万元,利润3 300元。 1980年,新增补鞋机1台,电动皮鞋车帮机1台。1982年,靴鞋社以1万元有偿占用北环路竹器社空闲房屋12间作为厂址。 1985年,企业占地面积802平方米,建筑面积380平方米,有机械设备13台,固定资产1.6万元,流动资金4.65万元,职工31人。试制开发新产品胶粘皮鞋,当年生产2 312双,缝制皮鞋3 715双,产值9万元,比1980年增长两倍。1987年,企业自筹资金,新建厂房和办公楼1幢,面积426.41平方米。 1989年,职工45人,其中行政管理5人,技术人员2人。企业占地面积802平方米,建筑面积869.41平方米,固定资产9.13万元,流动资金1.55万元。生产设备有砂轮机3台,电动车帮机和上、缝机等14台,完成胶粘皮鞋8 585双,上线皮鞋4 229双,布鞋5 153双,来帮配底布鞋11 255双,加工棉絮8 276公斤,产值(1980年不变价)30.61万元,获利1.4万元,税金0.55万元。 1992年开发彩色猪牛皮面各种式样皮鞋8个品种,新品种款式新颖、式样美观、质量好、价格便宜,投放市场后很受消费者欢迎,销售收入比1991年的24万元增加2万元。 1990年~1996年县制鞋厂更名为澄江县福利制鞋厂,招收残疾人到工厂从事皮鞋加工,解决了部分残疾人的就业问题。7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96万元(1990年不变价),实现销售收入230万元,利税31万元。 第六章 竹木器 第一节 木 器 厂 县境内木工行业,历史悠久,分大墨、小墨、穴墨、圆墨等行当。小墨从事掼盆、风箱、水车等农用工具和桌、椅、箱柜等家具的生产。大墨工匠从事建筑房屋、穴墨专营棺材制作,圆墨制作甑子和木桶。生产工具有斧、锛、锯(锯有线锯、解榫锯、断锯等)、各种分凿、各种不同用途的推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4年3月,县供销投资900多元,借用县城普福寺庙房10间,由7名民间木匠组成县供销社木器加工小组,为供销社生产掼盆、风箱、粪桶等农具供应市场。当年生产500多件,产值0.35万元。1956年,在手工业联社的主持下,以原木器加工小组为基础,把分散、流动的37名木工匠,按照自愿、民主管理,工具折价入股的原则,用原址房屋成立县木器生产合作社。生产木农具、家具和少量办公用桌椅。当年生产2 000多件,产值5万多元。1958年有职工101人,改社为县地方国营木工厂,又从农村招收部分学徒工,职工增至200余人。购置圆盘锯1台、打眼机1台,产品增加了马车、手推车、木水车等。1959年,厂址迁至凤山小学内,占用校房30余间作生产房。1961年贯彻中央“手工业35条”,改国营木工厂为集体经济性质的木工社;农村招来的工人退回社队。职工减至50多人。1967年,用企业积累拆除原有4间旧房,新建盖土木结构厂房20间,厂房搬迁新房。添置压刨机1台、圆盘锯2台、打眼机1台、角度刨2台。企业实现了半机械化。1980年,有职工57人,固定资产10.3万元。生产木制家具、办公用具等5 148件,产值17.13万元,利润1.5万元。1984年,自筹资金建盖职工宿舍、营业门市部综合楼、生产车间房各一幢。1989年企业固定资产38.9万元,房屋建筑面积2 542平方米,生产用房1 693平方米,企业占地面积4 325平方米。主要设备有:双人角度刨大压刨、打眼机、中型带锯、下料圆盘锯、光刨机等共23台(套),有流动资金24.98万元,职工45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3人,技术员1人。当年生产木制家具和办公用品等3 804件,产值24.23万元,获利1.58万元,税金1.36万元。1993年县木器厂与县机械厂合并。 第二节 竹 器 社 县境内竹农具、家具的编织历史悠久,是世代相传的一项家庭副业。工匠散居农村,多利用农闲和早晚从事编织。据《续云南通志长编》记载:“澄江石、皮匠为最少,唯篾工所编之竹箩、提篮,工艺精良,具有地方特色。”产品主要有大箩、谷篮、提篮、筛子、簸箕、笠帽等,除供本县使用外,多销往呈贡、晋宁、江川等邻县。 1956年,县手工业联社组织33名竹器工人,在县城内景宁街租借私人房子14间,由工人自筹股金500元,成立县竹器生产合作社,有竹篾工具30套。产品主要有大箩、谷篮、小笠帽等。当年生产2万多件,工业产值1.5万元。1958年,改称为地方国营竹器厂。1959年,改厂为社,厂址迁往廖官营。同年7月划归吉花公社主管,属乡办工业,厂址又迁往鲁溪营。1960年1月,又收回为县办集体企业,归县手管局主管,厂址迁往县城西正街租私人房子10间作厂房,9月又迁至普福寺街林家花园。1961年,迁往城隍庙后殿,当年生产竹制品1万多件,产值3万多元。1964年,自筹资金建盖瓦房7间,招收学工6名,职工共29名,当年产值3万余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经济迅猛发展,生产竹制器具的个体户越来越多,竹器社在市场竞争中,因生产工艺和工具落后,加上其他原因,产品产值逐年减少。职工减至18人,产值0.88万元,亏损0.4万元,难以维持。1980年,竹器社停办,余下资金0.4万元,厂房9间交县主管局。18名工人安排到县机械厂、轻机厂、水泥厂、标准件厂工作。已退休的6名工人,由县主管局每月发给一定的生活费。 第七章 建 材 业 第一节 县建筑公司 1956年12月底,正式建立石工社1个、建筑社1个。1958年下半年石工社与建筑社合并,成立地方国营建筑公司。 1961年,进行了一次调整,石工社与建筑社分开,调集原石工社和建筑社的部分工人,成立了修缮社。修缮社分为白正贵领导的木工组,和陶本德负责的泥工组,修缮社有职工18人。余下的石工仍在石工社,石工社的主要工作重点在水利工地上,支砌梁王河、东大河、西大河……水库的石砌工程,以及排灌沟渠的桥梁涵洞,三个月后两社再次分开。1962年“贯彻中央手工业”35条,修缮社与石工社体制为集体经济性质。 1970年,年初于庆善寺街老剧院内,石工社与建筑社第三次合并为澄江县建筑公司。并在县城、阳宗等地招收了一批学徒工,在老剧院内架设了行车解木机1台。 1977年9~12月由县建筑公司承建并投资13.35万元,地区经委拨款35万元,县水工队补偿贸易借款3万元,征用十里亭和萝卜村西大河水库西边山地7.03亩,新建一座小型水泥构件厂和碎石场,建成一座年产7 000吨的小水泥厂。 1978年4月,水泥厂由建筑公司划分出去。1981年建筑公司与水泥厂正式分开,独立经营。1994年4月16日,县建筑公司及县水泥厂又正式合并。 第二节 县水泥厂 1970年以前,县境内的建材主要有石灰和少量的烧制砖瓦。随着农田水利、公路、城乡房屋建设的逐年增多,县内所需建材水泥全靠昆明马街水泥厂计划分配供应,数量少,严重影响了县内基建项目进展。1971年,县革委决定由县工交局着手筹建县水泥厂,把原县磷肥厂上交的球磨机2台,风机、减速器等设备,连同现金总值18万元交水泥厂,新建一座年产7 000吨的县小型水泥厂。建成投产后,因设备简陋,职工素质低,因此产品产量少,而且质量低。1973年,为扶持社办企业,县革委决定把水泥厂下放给吉花公社,改称吉花公社水泥厂。 1977年,县建筑公司承建并投资13.35万元,地区经委拨款35万元,水工队借款3万元,征用十里亭和萝卜村西大河水库西边山地7.03亩,新建1座小型水泥构件厂和碎石场,建成年产7 000吨的县水泥厂。 1979年,采用鸡窝炉烧制水泥106吨,产值0.71万元。1981年,投资31万元,工厂扩建为年产2万吨规模,厂区占地面积681平方米。拥有破碎机、球磨机等设备16台(套),固定资产66.28万元,当年生产水泥1 726吨,产值8.3万元。同年4月,县上决定,县水泥厂从县建筑公司划出,实行独立核算,全厂职工53人。 1983年,厂区占地面积1 354平方米。固定资产83.84万元,各种机械设备31台(套)。生产水泥4 467吨,产值21.48万元。1985年,厂房建筑面积、机械设备又有增加,生产水泥12 544吨,产值5.12万元。获利4.09万元。 1986~1987年,市场水泥供不应求,乡镇企业又办一座年产4万吨的西浦水泥厂。 1989年,县水泥厂占地面积1 026平方米,建筑面积5 608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3 874平方米。职工增至144人,其中技术员12人,管理人员4人。主要设备球磨机2台、提升机2台、螺运机6台、风机1台、双磨式卸料机、破碎机、成球盘等机械各1台,已形成年产2万吨规模。当年产量13 113吨,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68.19万元,获利6.77万元,税金10.19万元。 1987年,县水泥厂经玉溪地区乡镇企业管理局批准,同意扩建4万吨水泥生产线,总投资260万元。该项工程因设计资金等原因,拖延了工期,经1990年7月18日再次认真审计,扩建四万吨水泥生产线,共需资金516.92万元。1991年5月建成投产,当年生产水泥1 200吨。1992年生产水泥24 391吨,实现产值(按1990年不变价)317万元,销售收入389.74万元,经扩建后县水泥厂年生产能力6万吨。1992年11月25日县水泥厂在飞机场购置旧房,征用土地4.3亩,新建厂房1 810平方米,投资40万元,开发新产品空心砖生产线,当年建成投产。 1993年,县水泥厂抓住机遇,狠抓新老生产线的配套技术改造,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质量,增加产量,产量逐月上升,全年生产水泥51 480吨,比1992年增加11 090吨,产值667万元,销售收入1 711万元,利润4.95万元,税金247万元。成为全县第三税利大户,经济效益创建厂来的最好效益。1993年投资68万元,将水泥厂3公里的道路铺成柏油路面。又投资35万元,从梁王山脚石门村小龙潭出水口将水引到厂区,全程长3 400米,解决了生活用水和旱季生产用水。4月,投资50余万元,新建办公楼,内设职工娱乐场、舞厅、俱乐部、职工之家、职工培训教室等,10月完工,建筑面积900平方米。 1993年4月新建了铸钢车间,铸造球磨机配件、钢球、钢段及衬板,满足了生产需求,并能为县内其他水泥厂解决更换易损件的困难。9月投资120万元,在原澄马公路旁建成机修厂,并对外开展汽车、拖拉机及其他修理。 1994年4月16日,水泥厂和县建筑公司正式合并,以水泥厂为主,统一领导,统一经济核算。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水泥生产行业发展迅猛,市场竞争激烈,县水泥厂为取得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在水泥生产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于1994年6月28日成立云珠建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下设:县水泥厂、腾达矿山机械修配厂、水泥制品厂、耐磨铸钢厂、建筑工程公司、云珠装饰工程公司、云珠建材供销经理部、云珠汽车修配厂等八个生产经营经济实体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94年公司完成工业产值(1990年不变价)816.24万元,销售收入1 622.82万元,利润108.38万元,税金154万元,企业资产净值1 184.11万元。生产水泥5.35万吨,铸钢件73.2吨。水泥制品厂引进技术,新购辊焊机、调直机、悬滚机等设备,采用强立式生产工艺,成功地生产300×2 000~1 200×2 000厘米应力混凝大水管和300×4 000~500×4 000厘米自动承插管,产品合格率达国标GB 11836-89质量标准。1994年共生产水泥制品空心砖、隔热板、盖板等产品33.39万件,水泥排水管3 364米,售出1 394米。1995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 688.12万元,利润55.12万元,税金162.11万元。经济效益增长,职工收入增加。 1996年,云珠公司克服种种困难,抓住时机,自我发展,壮大自己。产品产量销售收入继续上升。投资574万元,新建年产2 500万只空罐厂;投资680万元,新上1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投资300万元技改年产4万吨水泥生产线为6.5万吨。3项技改项目,增强了云珠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第八章 企业管理 第一节 行政管理 1953年,县上设置工商科,主管工业和商业。1956年,对手工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县上成立了手工业联社,主管各手工业社、组。同时成立县企业公司。1957年撤销手工业联社和企业公司,成立县工业交通局,管理全县工业企业。1961年,恢复手工业联社主管城镇集体企业。“文化大革命”期间,改称“手工业联社革命委员会”,后又撤销。1973年设手工业管理局,1983年撤销。城镇集体工业企业并归县工业交通局管理直至1989年。 1993年3月4日,撤销县工业交通局另行成立交通局,原城镇集体企业并归县乡镇企业局管理,国营企业拖修厂划归县经委管理。 1954~1957年,全县组织起各行各业的手工业合作社14个,合作社都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推行计件工资制度,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每个社设置理事主任和监事主任各1人,不脱产,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管理。因公开会或出差由社里付给误工补贴费。1958年,大多数手工业社改为国营企业,工人数量增加,将社改厂。各厂设厂长、副长厂、出纳、会计,厂长一般不脱产。人数多的大厂,设有厂部、车间、班组,厂部下设技术室、调度、财务、仓库保管等协助厂长做管理工作。1961年,贯彻中央“手工业若干政策”规定,又把厂改为原来的集体经济性质,仍称社、组,管理方法仍照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政策深入发展,企业由社改称厂,行政管理也随之改进。各厂除设正副厂长,还分别设置生产技术、质量检验、财务、供销、仓库理化等职能股室,各股室都配备专职负责人。还设有党、团支部、工会、妇联等组织,并定期召开职工大会,听取厂长工作报告,协助厂领导做好管理工作。 第二节 生产管理 1979年以前,县工业企业生产实行计划经济。国营企业由县财政拨款,集体企业靠企业积累。生产计划由县经济委员会统一下达产品产量生产任务,主管部门和厂家负责完成计划生产,县生产资料公司、县供销社负责经销。1979年以后,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厂长责任制,重视经济效益。上级经济部门下达经济指导性生产指标,企业根据指标,进行市场调查,征询情报、信息,自找产品销路,或与大企业联营等。根据销售情况,决定产品产量的生产,实行以销定产,由过去的计划经济逐步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生产调度工作:机械厂、轻机厂、拖修厂、印刷厂、木器厂、制鞋厂属加工装配生产方式。标件厂、水泥厂、磷酸盐厂、磷化工厂属流程式生产方式。其他企业则属单一建造、装配、修补方式。不论何种生产方式其生产环节是一环紧扣一环。根据企业的生产实际,有的设置专项的生产调度部门;有的则由厂领导或部门有关人员兼管生产调度工作,按生产计划组织指挥车间班组的作业,掌握生产进度,协调工序之间的衔接,使生产流程有序不乱。 原材料管理工作:生产原料除磷酸盐厂、磷化工厂的主要原料——磷矿石是利用县境内的资源外,其余的钢、铁、金属、原煤、焦煤、油类、纸张、布料等原料或辅助原料均由外地购进。各企业根据产品产量需求预先作出计划,钢铁有色金属由国家按计划价统一安排分配,不足部分,企业自行采购。1978年以前,多数企业缺少库房,原材料多堆放于露天场地,加之领发料制度不健全,浪费流失严重。1980年以后,通过企业整顿、增设库房、加强管理、严格入库登记和领发料手续,物资管理日渐完善。 质量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工业产品一般是家用农用器具,产品质量多以人民群众目测或在使用中加以鉴定,式样好、耐用的称为好,反之为差,群众意见大的产品还要退货。1958年,产品片面追求数量,不顾质量,浪费损失严重。1961年,工业体制改革后,质量管理引起重视。机械加工产品,车间设专职或兼职质检员,并采取厂家自检和用货单位互检办法,以保证质量。1980年以后,各企业严格检验产品质量,本着“质量第一,用户至上”,以质量求生存的原则,各厂都设置专职质量检验人员。规定质检项目,制定检验法规,添置先进的检测器具。从原材料进厂,到产品出厂,都进行严格的检测验收,做到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产品实行保修、保换、保退的“三保制度”。 随着全县工业逐步发展,各企业都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了一些安全操作规程。1980年后,安全生产作为工业生产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企业的重要日程。各厂除有一名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外,还设置了专门的安全员,负责管理此项工作。各厂都制定了安全操作规程,实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发放劳保用品,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限期排除,安全生产已逐步走上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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