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政办发〔2022〕14号 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江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驻澄单位: 《澄江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2月17日 (此文公开发布) 澄江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结合澄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发〔2017〕2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1号)精神,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19〕5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19版)〉的通知》(安委办〔2019〕16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安办函〔2020〕45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积极开展和推进澄江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并以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抓手,全面提升城市安全发展保障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 二、工作目标 将澄江市建成安全发展体系更加完善,安全文明程度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安全发展型城市。 三、组织领导 成立澄江市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江飞 市长 副 组 长:郑学容 常务副市长 瞿绍堂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马云涛 副市长 李 洁 副市长 李志昌 副市长 李国民 副市长 成 员:李沁霖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 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兼) 范长江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张 俊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丽清 化石委办公室主任 袁 新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罗 强 市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局长 李艳波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陈 学 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马玉伟 市民政局局长 李春辉 市司法局局长 许绍繁 市财政局局长 祁 涛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万 江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梁 磊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局长 张 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 鹏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杨 超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锐光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苗光彦 市水利局局长 洪 春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付俊东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 勇 市应急局局长 王建春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 平 市政务服务局局长 张 枫 市防震减灾局局长 姚秀奎 市气象局局长 包广良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 丹 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杨正旺 市公安局副局长 曾敬涛 市抚仙湖管理局副局长 刘 涛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孔 焌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李 坤 玉溪澄江供电局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阮洪林 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席 魏正秋 凤麓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云彬 龙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昱熹 右所镇镇长 朱志舟 路居镇镇长 李 龙 海口镇镇长 李星瑶 九村镇镇长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宣传部、市纪委市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化石委、市科学技术协会、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澄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市抚仙湖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防震减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务服务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市消防救援大队、玉溪澄江供电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禄充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孤山片区管理委员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应急局,负责统筹协调、具体负责澄江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日常工作。 四、工作专班 (一)市应急局 1.负责市应急局承担责任分工中明确的职责任务 2.协调全市创建工作 (二)成立工作专班 参与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的责任单位成立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作为本部门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负责人和信息员,按要求完成本部门创建工作的职责任务,并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成立技术服务指导专班 由市应急局牵头,聘请相关专家组成技术服务指导专班,对创建工作开展服务指导工作。 五、建设步骤 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分六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规划设计(2021年9月) 结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考核细则以及省、市两级要求,围绕补齐短板,提升保障能力和治理水平,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城市安全运行保障机制,深入调研城市安全发展工作的开展基础。结合澄江市人口规模、发展方式、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等特点,在城市安全风险调查和评估的基础上,根据收集的资料,利用先进科学的方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编制《澄江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手册,明确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计划安排、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指导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验收评估等相关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2021年10月) 1.召开澄江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动员工作会 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对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宣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政策宣讲、培训活动;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企业全面启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统一思想,营造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形势任务,切实增强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各项工作要求转变为实实在在的具体行动,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聚焦关键重点领域,坚持合理规划布局,坚持主动风险管理,坚持安全文化培育,做到高效应急处置,多措并举提升城市安全管理综合水平;加强领导,强化保障,落实责任,健全目标责任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加大宣传攻势,确保创建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细、落实、落地。 2.做好部门联系及宣传发动工作 各单位分别成立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及对接联系人员。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制定宣传方案和宣传视频,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将应急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等城市安全文化内容多层次、多声部传播,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用安全文化引领城市安全发展,调动市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城市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要直面困难挑战,以敢打必胜的决心、埋头苦干的拼劲,动员全市人民积极参与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以提高市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为目的,扎实打好创建基础。 第三阶段:现状调研分析(2021年11月—2022年1月) 1.开展城市安全源头治理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1)城市安全规划。查阅澄江市城市总体规划、防灾减灾等各类专项规划以及城市各类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等资料,调研政府相关部门各项规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建设项目安全评估论证情况。 (2)城市基础及安全设施建设。调研市政安全设施、消防救援站、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城市防洪排涝安全设施和地下综合管廊情况。 (3)城区产业安全改造。调研城市禁止类产业目录制定情况及高危行业(危化品生产、烟花爆竹生产等)搬迁改造情况。 2.开展城市安全风险防控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1)城市工业企业风险情况。调研危险化学品企业运行存在的安全风险,尾矿库、排土场、高陡边坡、渣土场运行存在的安全风险,建设施工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工贸企业运行存在的安全风险。 (2)人员密集区域风险情况。调研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九小”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存在的安全风险防控情况。 (3)公共设施风险情况。调研城市生命线存在的安全风险,城市交通存在的安全风险,桥梁隧道和老旧房屋建筑存在的安全风险。 (4)自然灾害风险情况。调研气象、洪涝灾害、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灾害风险情况,以及自然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等情况。 3.开展城市安全监督管理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1)城市安全责任体系。调研城市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城市安全领导责任、各级各部门城市安全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 (2)城市安全管理制度与评估。调研城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城市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3)城市安全监督执法。调研城市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情况,城市安全公众参与机制建设情况,汲取典型事故教训、整改防范情况。 4.开展城市安全保障能力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1)城市安全科技创新应用。调研安全科技成果、技术和产品推广情况,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情况。 (2)社会化服务体系。调研城市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城市安全专业技术服务、城市安全领域失信惩戒和城市社区安全网格化管理情况。 (3)城市安全文化。调研城市安全文化建设情况,包括城市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城市安全文化教育体验基地或场馆建设和城市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等情况,同时调查市民的安全意识和满意度。 5.开展城市应急救援体系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1)城市应急救援体系。调研城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情况,应急信息报告制度和多部门协同响应机制运行情况,应急预案体系、城市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和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情况。 (2)城市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调研城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城市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参与救援的社会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救援力量的情况。 6.开展城市安全状况及其他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1)城市安全事故指标。调研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和平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情况。 (2)其他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内容。调研城市安全科技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的奖励情况;城市安全管理体制、制度、手段、方式创新等方面的运行情况;推广使用先进的城市风险防控、灾害防治、预测预警、监测监控、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工程抗震隔震减震等先进技术和产品的(《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工艺、装备和材料推广目录》以外)情况;城市安全科技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计划立项支持的情况;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地震安全社区创建的情况;国务院安委会、相关部委表彰推广的情况;中考或小升初考试内容涉及安全知识的情况;以信息化手段推动清单制工作的情况。 第四阶段:创建实施完善(2022年2月—4月) 从安全行业和安全区域两个方面入手,明确调研问题,编制调研表,由澄江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各个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开展风险普查答疑班,由风险评估专家团队对如何有效填报各类信息进行详细说明,完善风险普查工作。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针对调研表进行信息反馈,风险评估专家团队负责对反馈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最终更新完善形成新的《澄江市城市安全风险清单》。 建设城市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对平台业务的需求进行调研,根据《澄江市城市安全风险清单》的内容建立风险数据库,开发风险隐患信息录入、风险评估可视化、统计分析、后台管理等功能模块,最后对系统进行测试、上线准备和使用培训。 基于城市安全风险辨识结果,根据澄江市的城市特点,建立城市安全风险分类分级方法。依据建立的风险分类分级方法,对风险辨识单元进行逐个分类分级与评估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城市安全风险分析工作,针对重点风险隐患的周边环境和应急能力情况对城市安全风险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及影响范围进行综合风险分析,更新完善形成新的《澄江市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第五阶段: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评估和创建考核(分时段) 对照云南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标准和要求,每周进行一次创建考核评估,重点了解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的总体进展和各个部门工作完成情况,找到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定期每周一次将本单位负责的创建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送至澄江市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六阶段:城市自评服务阶段(2022年4月—6月)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19版)〉的通知》(安委办〔2019〕16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安委〔2019〕5号)、《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19版)》要求,编写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自评办法和自评表,对澄江市目前的创建工作开展第三方评价。 1.澄江市城市自评工作主要步骤 (1)准备阶段。按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0版)》要求,针对澄江市城区安全现状,从城市安全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救援和安全状况6个方面入手,编制合理的《澄江市城市自评调研方案》,并制定《澄江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自查自评表》,为后续开展澄江市自评工作做好铺垫。 (2)自评工作开展阶段。各单位可邀请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或行业专家,成立自评工作机构,对照指标体系要求以及创建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展开自评,对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提交的创建材料进行梳理分析,对各创建责任单位提交的创建材料进行审查。具体参考《澄江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自查自评表》。 (3)编制自评报告阶段。根据澄江市自评工作开展结果,以及澄江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情况和自评打分情况,编制《澄江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自评报告》。 (4)整改阶段。根据《澄江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自评报告》的内容,各个行业委办局要总结问题,查漏补缺。形成城市自评整改情况或整改计划报告。 (5)评估论证阶段。自查自评结果合格后,协助准备有关材料向社会公示,回应社会各方建议,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自评公示后,协助澄江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并汇总创建资料,向玉溪市安委会提出申请,接受玉溪市安委会的现场考评,以及随后云南省安委会的综合考评。 2.自评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开展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自评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查缺补漏、推进澄江市创建任务按规划按时限落实完成具有重要意义,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工作,切实将其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协调,周密部署,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是一项具有较强科学性、广泛实践性的社会系统工程,开展创建自评工作涉及多个领域,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及单位要密切配合,协调落实,努力形成政府牵头、行业职能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实施的良好局面。要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努力克服创建自评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为创建自评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组织保障,做到“资金、人员、责任、任务”四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实。 (3)严格自评,务求实效。各创建组织机构要认真对照自评标准,全面、客观评价本辖区本单位本部门创建工作落实情况,认真撰写自评报告,严防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六、任务清单 建设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坚持责任落实保安全、规划建设保安全、重点领域保安全、强化保障保安全、社会协同保安全,全面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救援、和城市安全状况6方面工作共47项主要任务,突出解决城市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水平与现代化城市发展要求不适应不协调等问题,全面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一)城市安全源头治理 1.城市安全规划 (1)城市总体规划及防灾减灾等专项规划。制定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安全生产规划、防震减灾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防洪规划、职业病防治规划、消防规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排水防涝规划等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对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进行专家论证评审和中期评估。 (2)建设项目安全评估论证。按规定开展安全预评价(设立安全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城市各类设施安全管理办法。制修定城市高层建筑安全管理办法、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管理办法、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管理办法、管线管廊安全管理办法、燃气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安全管理办法、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办法。 2.城市基础及安全设施建设 (4)市政安全设施。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完好率100%;市政供水、供热和燃气老旧管网改造率>80%。 (5)消防站。消防站的布局符合标准要求,在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到达辖区边缘;消防站建设规模符合标准要求;消防通信设施完好率≥95%;消防站及特勤站中的消防车、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和灭火器材的配备达标率100%。 (6)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双向六车道及以上道路按规定设置分隔设施;城市桥梁设置限高、限重标识;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少于150米范围内交通安全设施齐全。 (1)城市防洪排涝安全设施。城市堤防、河道等防洪工程按规划标准建设;城市易涝点按整改方案和计划完成防涝改造。 (2)地下综合管廊。编制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城市新区新建道路综合管廊建设率>30%;城市道路综合管廊综合配建率>2%。 3.城市产业安全改造 (1)城市禁止类产业目录。制定城市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 (2)高危行业搬迁改造。制定高危行业企业退出、改造或转产等奖励政策、工作方案和计划,并按计划逐步落实推进;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园入区率100%。 (二)城市安全风险防控 4.城市工业企业 (1)危险化学品企业运行安全风险。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视频和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率及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成率100%;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安全仪表系统装备率100%;油气长输管道定检率、安全距离达标率、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域安装监测监控率100%。 (2)尾矿库、渣土受纳场运行安全风险。定期开展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率100%;风险监控系统报警信息处置率100%;对渣土收纳场堆积体进行稳定性验算及监测。 (3)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风险。建设施工现场视频及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率100%;危大工程施工方案按规定审查并施工。 5.人员密集区域 (1)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人员密集场所按规定开展风险评估;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制度;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和定检率100%;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符合标准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符合标准要求。 (2)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风险。大型群众性活动开展风险评估;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措施。 (3)高层建筑、“九小”场所安全风险。高层建筑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公告牌;高层建筑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和定检率10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工作验收达标率100%;“九小”场所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按计划完成整改;餐饮场所按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各类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按计划完成整改。 6.公共设施 (1)城市生命线安全风险。供电、供水、供热管网安装安全监测监控设备;重要燃气管网和厂站监测监控设备安装率100%;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地下管线隐患排查,按计划完成整改;建立城市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用户平均停电时间低于全国城市平均水平。 (2)城市交通安全风险。制定城市公共交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公交驾驶员生理、心理健康监测机制,定期开展评估;新增公交车驾驶区域安装安全防护隔离设施;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安装防碰撞、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和卫星定位装置。 (3)桥梁隧道、老旧房屋建筑安全风险。定期开展桥梁、隧道技术状况检测评估,桥梁、隧道安全设施隐患按计划完成整改;开展城市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按计划完成隐患整改;开展户外广告牌、灯箱隐患排查,按计划完成隐患整改。 7.自然灾害 (1)气象、洪涝灾害。水文监测预警系统正常运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90%;开展城市洪水、内涝风险和隐患排查;易燃易爆场所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并定期检测。 (2)地震、地质灾害。开展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开展老旧房屋抗震风险排查、鉴定和加固;按抗震设防要求设计和施工学校、医院等建设工程;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按照计划实施;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警示标志和采取自动监测技术。 (三)城市安全监督管理 8.城市安全责任体系 (1)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城市安全领导责任。及时研究部署城市安全工作,将城市安全重大工作、重大问题提请常委会研究;领导班子分工体现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2)各级各部门城市安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各功能区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 9.城市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 (1)城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工作;编制城市风险评估报告并及时更新;建立城市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平台并绘制四色等级安全风险分布图;对城市功能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2)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建立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明确风险清单对应的风险管控责任部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10.城市安全监管执法 (1)城市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规定配备安全监管人员和装备;信息化执法率>90%;执法检查处罚率>5%。 (2)城市安全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城市安全问题公众参与、快速应答、处置、奖励机制;设置城市安全举报平台;城市安全问题举报投诉办结率100%。 (3)典型事故教训吸取。针对典型事故暴露的问题,按照有关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活动;较大以上事故调查报告向社会公开,落实整改防范措施。 (四)城市安全保障能力 11.城市安全科技创新应用 (1)安全科技成果、技术和产品的推广使用。在城市安全相关领域推进科技创新;推广一批具有基础性、紧迫性的先进安全技术和产品。 (2)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企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 12.社会化服务体系 (1)城市安全专业技术服务。制定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指导目录;定期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并对问题进行通报整改。 (2)城市安全领域失信惩戒。建立安全生产、消防、住建、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台账。 (3)城市社区安全网格化。社区网格化覆盖率100%;网格员发现的事故隐患处理率100%。 13.城市安全文化 (1)城市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汽车站、火车站、大型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市级广播电视及市级网站、新媒体平台开展安全公益宣传;社区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 (2)城市安全文化教育体验基地或场馆。建设不少于1处具有城市特色的安全文化教育体验基地或场馆。 (3)城市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推进安全、应急、职业健康、爱路护路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中小学安全教育覆盖率100%,开展应急避险演练活动。 (4)市民安全意识和满意度。市民具有较高的安全获得感、满意度,安全知识知晓率高,安全意识强。 (五)城市安全应急救援 14.城市应急救援体系 (1)城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包含五大业务域(监管监察、监测预警、应急指挥、辅助决策、政务管理)的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平台实现相关部门之间数据共享。 (2)应急信息报告制度和多部门协同响应。建立应急信息报告制度,在规定时限报送事故信息;建立统一指挥和多部门协同响应处置机制。 (3)应急预案体系。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实现政府预案与部门预案、街镇预案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开展城市应急准备能力评估。 (4)城市应急物资储备调用。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管理系统;应急储备物资齐全;建立应急物资装备调拨协调机制。 (5)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制作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分布图(表),向社会公开;市级应急避难场所设置显著标志,基本设施齐全;人均避难场所面积大于1.5平方米。 15.城市应急救援队伍 (1)城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出台消防救援队伍社会保障机制意见;按规划建设支队战勤保障大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执勤人数符合标准要求。 (2)城市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编制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划,按规定建成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联合培训和演练。 (3)社会救援力量。将社会力量参与救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制定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的相关规定,明确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工作的重点范围和主要任务。 (4)企业应急救援。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等单位,依法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小型微型企业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或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符合条件的高危企业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 (六)城市安全状况 16.城市安全事故指标 (1)近三年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逐年下降;近三年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逐年下降;近三年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逐年下降;近三年平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逐年下降。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城市安全发展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筹领导,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组织,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具体工作。成立由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及各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城市安全发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统筹安排,研究解决创建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高位推动、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充分调动职能部门、城市基础设施运营单位、工业企业、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接续不断、稳步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整体联动 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坚持系统化思维、一体化建设,树立“一盘棋”思想,把责任和任务落实落细到网格上去,合力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工作。出台鼓励政策和措施,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化服务机构、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完善信息公开、举报奖励等制度,提升风险识别和联防联控能力,维护人民群众对城市安全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强化资金保障 按属地管理原则,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建设工作的资金依据事权与支出责任,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市级财政将依据创建情况酌情给予资金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推动作用,不断挖掘社会资源,大力拓宽参与渠道,积极引导、支持民间资金和力量共同参与建设。 (四)强化检查督导 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每周进行一次创建考核评估督导,每季度组织1次专项检查,并围绕工作职责每周一次将本单位负责的创建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形成汇报材料向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五)强化考核问效 把城市安全发展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督查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履职评定挂钩,推动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责任。 附件:1.澄江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责任分工 2.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分标准(2019版) 3.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指导手册 4.澄江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自查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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