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政办发〔2022〕7号 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件惠民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委、办、局: 澄江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22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预期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件惠民实事任务分解办理责任进一步明确,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一、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是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的总督办人,负责定期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是完成任务分解的具体督办人,负责对口联系各位副市长分管工作的催办、督办工作。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是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的第一责任人,要对照全年目标任务,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逐项抓好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制定措施、定任务、定时限,采取目标倒逼管理,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二、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推进情况实行季报制度,请各责任单位分别于2022年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2023年1月1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报送至市政府督查室邮箱,由市政府督查室汇总整理后在全市通报。2022年市政府重点督查的十件惠民实事推进情况实行月报制度,请各责任单位从2022年3月开始,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困难报送至市政府督查室邮箱(邮箱:cjdc6910560@163.com,联系电话:6910560)。 三、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紧盯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真督实查,跟踪问效,一抓到底,定期通报立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确保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各责任单位要对应各自职责抓好落实,及时向市政府督查室上报政府工作报告立项分解任务和市政府十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未完成全年工作计划或逾期不上报落实情况的实施责任追究并纳入年终综合考评。 附件:1.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 2.2022年市政府十件惠民实事任务分解 2022年2月9日 (此文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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