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政办发〔2022〕61号 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江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澄江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7月7日 (此文公开发布) 澄江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落实各项预防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防控体系,确保广大青少年儿童生命健康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相关部署及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市、镇(街道)、村(社区)、组“四级书记”抓青少年儿童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格局,有效降低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构建澄江市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专项整治时间 2022年7月4日—8月31日为集中攻坚整治阶段,防溺水、道路交通安全、校园欺凌、食品安全等整治工作根据专项工作方案长期坚持,常态化开展并强化治理整顿。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澄江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特成立领导小组:组 长: 岳东芬 副市长(人选) 副 组 长: 张 俊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艳波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苗光彦 市水利局局长 杨 超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正旺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李 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速 春 市人民检察院副院长 李 佳 市教育体育局总督学 郭成宏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陈 川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解 力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 兴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利明 市林草局副局长 曾敬涛 市抚仙湖管理局副局长 徐文东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队长 魏正秋 凤麓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云彬 龙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昱熹 右所镇镇长 朱志舟 路居镇镇长 李 龙 海口镇镇长 李星瑶 九村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体育局,由李艳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澄江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四、专项整治主要内容 (一)开展学生安全专题教育活动。 1.迅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部署会。各学校要立即召开党组织会、校务会及教职工会,专题研究学校安全工作情况,深入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及时提出各校整治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加强教职工的宣传培训,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及时召开主题班会、家长会等会议。暑期要按照《澄江市教育体育系统千名教师进万家工作方案》和《澄江市中小学教师家访工作制度》开展实地家访活动,重点关注关爱留守、单亲、困难等特殊情况学生,形成有效的家校联动。(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完成时限:2022年7月5日前) 2.立即开展安全教育主题班会。2022年暑假放假前,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迅速召开一次师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向师生讲清溺水、交通事故、性侵、暴力伤害、校园欺凌、网络诈骗、食物中毒、自然灾害、火灾等安全常识;防范个人极端事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师生参与自身安全防范讨论,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完成时限:2022年7月8日前) 3.多形式召开安全主题家长会。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以现场或视频等方式召开一次以学生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家长会,做到所有家长或监护人参会全覆盖。加强家庭安全教育监管责任,重点针对各类安全常识及防范措施、家校联动要求等做好宣传培训,引导家长关心关爱学生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亲情陪护,安排好暑期学生的家庭教育及监管。(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完成时限:2022年7月10日前) 4.开展好暑期安全教育。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开展好“千师进万家”家访工作,提高家长假期中对子女安全监管的意识和水平。(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完成时限:2022年8月31日前) (二)开展预防青少年溺水专项行动。 1.加强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通过校会、班会、队会、安全课、黑板报、电子屏、知识竞赛、手抄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六不一会”(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一会: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防溺水安全教育。利用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最后一节课开展“每天5分钟”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放假前组织学生家长开好假期学生安全工作会,明确家长职责。加大双休日、节假日、暑期等重点时期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学生主动远离野外水域的行动自觉。引入安全教育组织机构,增加学生参与互动的教育实践环节,教会学生身处溺水环境时可使用的办法、技巧,组织全体学生参与模拟溺水应急救护演练,确保学校安全教育取得实效,把“心肺复苏”等急救技能列为学生必修课,培养学生自救互救能力。(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完成时限:2022年7月启动,长期坚持) 2.落实水库坝塘及沟渠管理。掌握重点水域及易发生溺水区域分布情况,夏秋季溺水高发时段情况,排查隐患问题,登记在册,落实整改;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有水库、河流、坝塘、沟渠等水域,按照“一对一”的方式,对所有水域全覆盖有人值守,特别是假期、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把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内容与河长制、水库责任制挂钩,促进社区、村组落实日常河道、水库的安全监管;切实加强学校周边、学生上学放学途径的水库、坝塘、涵闸出口、消力池、蓄水池、在建水利工程等区域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巡查,劝导制止未成年人嬉水或下水游泳;清理规范水库、坝塘、沟渠的警示标牌,做到标牌字迹清楚、内容规范,警示效果明显;水库、坝塘库区及渠道周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口、斜坡等地段采取封堵、设置栏杆等方式进行防护;监督各级管理部门在水库重点水域和站所配备救生圈、救生衣、救生绳和竹竿等救生器材,以备溺水救生救援急用;督促村组落实学校、村庄周边小坝塘、果园、烟区贮水池的安全管理。(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抚仙湖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各镇(街道)。完成时限:2022年7月启动,长期坚持) 3.持续开展预防溺水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借助互联网媒介,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家长微信群等宣传平台,持续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公益宣传片、溺水应急救护知识、法律法规宣传,提高防溺水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进一步加大夏秋季节,特别是暑假期间的宣传教育力度,注重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溺水高发季要集中开展生命安全教育,以溺水案例、典型事件结合法治宣传,强化公众预防溺水意识,主动劝导未成年人私自下水或在危险水域游玩的行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镇(街道)。完成时限:2022年7月启动,长期坚持) (三)开展学生出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全面开展学生出行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排查辖区校车服务企业,摸清校车数量需求和学生出行交通方式、出行需求,分析安全风险隐患,提出改进措施。全面排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出行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情况;排查学校门口、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栏等设施不完善、不规范问题。全面排查面包车、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车辆在学校周边违法超员、违法载人情况。全面排查“护学岗”、“高峰勤务”等机制作用是否落实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共商整改措施。(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各镇(街道)。完成时限:2022年7月30日前) 2.全面开展学生出行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 (1)集中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按照“一校一策”、“一园一策”要求,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严格按照《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要求,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以村道为重点,按轻重缓急制定分步治理规划,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村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优先实施。对于近三年发生过一次死亡1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段,推动增设或完善警告标志、标线、减速带、示警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路侧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年8月31日前) (2)集中整治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通过优化交通组织、强化停车管理、实行错峰上下学等措施,缓解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压力;推行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志愿者、民辅警等人员组成的“校家警”护学模式,充分发挥“护学岗”、“高峰勤务”等机制作用,加强学生出行引导和交通秩序维护。(牵头部门: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体育局。完成时限:2022年8月15日前) (3)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紧盯学生出行重点时段、重点路段,严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超员、违法载人、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禁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及机动车上路,严禁12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上放学;实施从严处罚并严格记分管理,对严重超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从事非法客运的,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乘坐非法客运车辆突出的,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及时研究解决学生出行乘车难题。(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教育体育局。完成时限:2022年7月启动,长期坚持) 3.开展预防校园性侵害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严格按照《澄江市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攻坚方案》,围绕重点问题、重点类案、重点环节,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牵头部门:市检察院;配合部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妇联。完成时限:2022年7月启动,长期坚持) 4.常态化落实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工作。 (1)按照《澄江市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防范化解影响学校安全的各类风险隐患,确实保障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全力维护校园周边安全稳定和良好的育人环境。(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配合部门: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完成时限:2022年7月启动,长期坚持) (2)做好开学前校园安全综合联合检查,及时发现整治各类校内安全隐患及问题。(牵头部门:市教育体育局;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大队。完成时限:2022年7月启动,长期坚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切实解决中小学幼儿园各类安全问题隐患。 (二)统筹协调、共同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统筹平衡工作开展。各牵头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强化职能职责、提升工作效能;配合单位要积极参与谋划,共同研究工作落实措施,推动任务落细落地。 (三)快速推进,建立台账。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协调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于2022年9月6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澄江市教育体育局德育安全股(行政中心2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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