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政办发〔2022〕83号 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澄江市餐厨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澄江市餐厨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澄江市餐厨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垃圾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澄江市城镇餐厨垃圾管理,规范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加快推进城镇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进程,结合澄江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解决餐厨垃圾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餐厨垃圾管理,促进固废有效处置,推进无废建设。坚持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督相结合,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原则,做好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维护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维护宜居宜业、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澄江市餐厨垃圾管理,建立相对完善的收运处置体系。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处置终端建设,加强监管,严格执法,部门联合加大餐厨废弃物违法收运处置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餐厨垃圾集中收运、规范处置,提升餐厨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置管理水平,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先中心城区、沿湖村落、重点乡镇,后乡镇,最后推向偏远村落的工作思路,逐步提高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覆盖率,最终实现全区域覆盖目标。2022年实现抚仙湖流域内酒店、餐馆、学校、医院等单位食堂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全覆盖。 三、基本情况分析 目前,抚仙湖径流区内餐饮单位和食堂共计约1717个,其中:凤麓街道(含中心城区)697个、龙街街道517个、右所镇214个、路居镇107个、海口镇122个、九村镇60个。 目前餐厨垃圾全收集工作仍然参差不齐。小型餐饮单位因餐厨垃圾产生量较少,且经营主体变更频率较高。城区餐饮单位类别众多,餐厨垃圾成分复杂。因火锅店、酒楼类餐饮单位较多,所以城区餐厨垃圾含水量和含油量较高。为此,城区和沿湖、集镇属于本次餐厨垃圾专项治理的重难点。 四、工作措施(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全面加强宣传教育 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起草《澄江市关于进一步规范餐厨垃圾管理的通告》,完成后由市融媒体中心统一向社会发布。各镇(街道)应充分利用公众号、音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对辖区内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或个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分别在本系统及行业主管范围内开展宣传教育,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或个人严格执行《澄江市关于进一步规范餐厨垃圾管理的通告》相关规定,按规定要求规范收集、投放餐厨垃圾,配合收运单位规范收运处置,禁止随意倾倒、抛洒、堆放餐厨垃圾,或者将餐厨垃圾提供给未经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禁止未经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垃圾。 (二)建立健全集中收运处置体系 1.收集。(1)城区。各餐厨垃圾产生者应按要求配备统一的餐厨垃圾专用收集桶,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城区各餐饮服务单位按照要求收集、存放餐饮垃圾并摆放至指定的待收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指导有物业公司的小区按照要求收集、存放厨余垃圾并摆放至统一的收集点。各镇(街道)负责将辖区范围内的餐厨垃圾收集、转运至集中处理点并监督、指导各社区、居民区、小区按要求收集、存放厨余垃圾并摆放至统一收集点, 负责将整治监管要求纳入到村规民约等基层治理工作中。(2)各镇(街道)。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镇村按要求对厨余垃圾进行收集,以村组为单位做好农户厨余垃圾收集工作。各镇(街道)通过争取和自筹资金配备相应收集设施,并负责将辖区范围内的餐厨垃圾收集完成后运至市餐厨垃圾集中处理厂。 2.转运。集中收集后,各镇(街道)集中运送至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立专业化的餐厨垃圾集中处置体系,依托电子信息技术实现全程监管。收集转运费由各镇(街道)从生活垃圾处理费和人居环境整治等经费中统筹保障。 3.处置。在澄江市餐厨垃圾处置终端未建成前,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采取有偿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理。各主责单位分工如下:(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餐厨垃圾末端处置及处置体系的建立、健全和完善。(2)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负责查处违法处置餐厨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负责对澄江市餐厨垃圾处置终端进行监督。(3)市财政负责按时保障餐厨垃圾处置费用。 五、保障措施 (一)定期结算转运处置费用。为确保收转运体系建成后,餐厨垃圾处置工作能正常稳定运行,各镇(街道)要严格执行谁污染谁付费要求,依法依规收取相应费用。市财政局、各镇(街道)应根据所明确的市、镇两级政府经费分摊办法按时保障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费用。其他地区由各镇(街道)根据实际转运处置量支付处置费用。由市城市管理局对收运车辆计量设施进行监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计量设备安装、检测和维护工作,最终实际结算量以计量设备读取数据为准。 (二)加强部门联动,严格工作要求。 1.实行告知承诺,纳入信用评价。市市场监管局在餐饮服务单位办理相关许可或年检手续时,积极采取告知承诺制,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主动承诺,促使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按要求处置餐厨垃圾。对拒不配合餐厨垃圾管理、不按规定收处的餐饮单位,纳入相关职能部门信用评价范围并向社会公示。 2.开展联合执法。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协同市市场监管局、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为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和专业处置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条件。 (三)加强工作考核。对收运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由市城市管理局在月度、季度、年度业务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以推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六、职责分工 (一)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全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实施监督,依法查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协同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对未取得许可从事餐厨垃圾收运作业的单位或个人车辆进行查处。 (二)各镇(街道):负责将辖区范围内的餐厨垃圾收集完成后转运至集中处理点。负责辖区内的监管工作,同时将整治监管要求纳入到村规民约等基层治理工作中。 (三)市财政局:负责按照市政府所明确的市、镇两级政府经费分摊办法按时保障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费用。 (四)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垃圾产生、收集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将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履行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定期对餐饮服务单位的餐厨垃圾产生与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控制餐厨垃圾流向,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指定收运部门规范收运处置。 (五)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负责对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利用等相关活动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餐厨垃圾产生、处理单位的违法排污行为。 (六)市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督促相关工矿企业食堂按照规定收集餐厨垃圾并将收集完成的餐厨垃圾交给指定收运部门规范收运处置,将餐厨垃圾的处理情况纳入企业等级评定范围。 (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指导各小区按照要求收集、存放厨余垃圾并摆放至统一的收集点。 (八)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农村厨余垃圾的收集。 (九)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督促各学校将餐厨垃圾交给餐厨垃圾收运单位统一集中收运。 (十)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协助主管部门开展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督促各自管理行业内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特许或正规收运企业规范收运。 (十一)市公安局:负责严厉查处各种无牌无证收集、运输餐厨垃圾的非法收运车辆;依法对利用餐厨垃圾加工食用油脂危害环境与人身健康的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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