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政发〔2023〕2号 澄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澄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驻澄单位: 现将《澄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澄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推动全市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构建更加完善、更加均衡、惠及全市人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健康澄江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云政发〔2021〕30号)及《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玉政发〔2022〕1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打造具有澄江特色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在体育方面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水平显著提升,基本补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短板,科学健身指导体系更加完善,各级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更加丰富,人民群众健身意识和素养进一步增强,体质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发展完善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逐步向有条件的自然村延伸,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提升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健身消费,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2%以上。提升广大群众的身体素质,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城乡居民监测合格比例达93%,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低于3名。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 1.规划设计引领。依据国务院颁发的《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和《澄江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5)》,完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将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规划。抓好全民健身“六个身边”工程建设(健全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组织、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丰富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活动、支持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赛事、加强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指导、弘扬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文化);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推进“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市、镇(街道)、村(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提档升级,并向自然村延伸覆盖。〔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 2.严格配建标准。在新建居民居住小区、新农村聚集居住区等,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全民健身设施配建标准,确保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严禁侵占、挪用。在新建城乡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服务场地,因地制宜配建多功能运动场、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儿童游乐场等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配建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地块总面积10%。积极推动体育公园建设项目、体育场升级改造项目、镇(街道)、行政村及下设村民小组体育场地升级改造及体育健身器材购置项目、镇(街道)群众文体活动中心项目、中小学体育场(田径场)升级改造项目、城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项目等。〔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 3.加强土地保障和空间综合利用。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足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充分利用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城市绿道及林区道路,建设以步行为主,兼顾骑、行、登山等形式的健身步道(栈道)及登山步道,提升改造符合条件、具备健身功能的健身道路,打造专业健身步道,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原则,编制步道规划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空间管控要求。〔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草局,各镇(街道)〕 4.实施开放和管护提升行动。落实公益性体育场馆低免开放政策,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实施体育健身工程更新迭代工程,实现体育健身工程和达到使用年限的全民健身器材全部更新升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全民健身设施特别是户外健身器材的日常管理、维护、维修纳入属地管理网格,确保各类健身设施安全、正常使用。〔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草局,各镇(街道)〕 (二)大力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内容 全面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加快全民健身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不断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内容和手段,办好各级各类、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和赛事。持续提升“七彩云南全民健身运动会”品牌活动质量,积极打造“抚仙湖体育赛事”全民健身活动名片,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试工作,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构建市、镇(街道)两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广泛开展适合各类人群和行业的健身活动。全面开展“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特色品牌创建活动,培育具有澄江特色的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实现“澄江品牌,澄江特色”。组织开展好元旦春节系列体育活动、全民健身日健步走、“抚仙杯”篮球赛等特色全民健身示范活动。在全民健身日、重大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倡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以“户外观光+户外运动+赛事体验”为实现路径,积极引导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持续培育体育旅游精品项目。探索举办环抚仙湖徒步、自行车越野、马拉松、登山、攀岩等户外运动,建设澄江体育特有品牌赛事活动;大力发展篮球、足球、排球、网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游泳、气排球、柔力球、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项目;积极培育定向赛、户外拓展等时尚新兴项目;普及推广武术、健身气功、棋牌等民族民间传统运动项目。积极参加云南省、玉溪市大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渠道作用,举办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线上赛事活动;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易于参与、乐于参加的全民健身业余联赛体系,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赛事活动。组织参加市级以上全民健身活动,承办省、市全民健身运动会等。各镇(街道)定期举办综合性全民健身运动会,积极举办村民、妇女、少数民族、青少年、职工等人群赛事活动;打造本镇(街道)的全民健身赛事品牌;村(社区)每年都要组织群众性、趣味性、特色性强的全民健身活动,倡导举办村和社区运动会、邻里健身节、亲子运动会等基层全民健身活动。〔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民宗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镇(街道)〕 (三)全面提升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1.构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建成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为城乡居民提供标准化体质检测服务,并建立居民体质健康档案,为各类人群提供个性化的科学健身指导。推动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向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中心转变,加强国民体质监测部门间数据共享。实施常态化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活动。 2.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队伍建设。强化公益类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加大基层社会体育指导员骨干培训力度,拓展培训渠道,优化队伍结构,提高一线服务率。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管理系统运用和信息化管理,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逐年、分级、分类培训和继续教育,强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推动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建设。 3.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推进科学健身指导“五进”(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技工作者、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和社会热心人士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澄江市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各镇(街道)〕 (四)有效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 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各体育协会组织建设,激励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向社区和行政村下沉,引导各类社会体育组织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促进镇(街道)、村(社区)体育组织全覆盖。构建以市体育总会为引领,以老年人体育协会、各单项体育协会为支撑,以基层体育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民间健身组织等为主体,涵盖线上线下,方便城乡居民参加的各类全民健身社会组织体系。鼓励发展社区体育组织,利用共享平台、网络智能化,加强组织人员备案管理。明确镇(街道)体育工作站服务职能和村(社区)专兼职工作人员职责。进一步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改革,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创新体育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完善体育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体系,推行体育社会组织等级和信用评估,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在强化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各镇(街道)〕 (五)着力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树立健康第一导向,大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以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为目的,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保证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工作考核体系。 提高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完善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积极举办适合老年人参加的赛事活动,支持村(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支持特殊人群全民健身活动。鼓励村(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为残疾人、妇女、幼儿、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提供科学健身指导。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具针对性的体育赛事活动和科学健身指导。〔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融媒体中心、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镇(街道)〕 (六)努力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体育产业发展。积极推动“体育+旅游、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发展体育产业的相关政策,实施体育体制机制创新工程、全民健身战略发展工程、体育精品赛事发展工程、体育产业重大项目工程、体育文化精品建设工程、体育宣传招商发展工程等六大体育产业发展工程,形成一批质量高、有品牌、效益好的澄江市体育产业精品项目,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体育消费需求,着力将体育产业培育发展成为澄江市第三产业中新的支柱产业。依托抚仙湖优质的水体、山地、绿道资源,发展水上运动、马拉松运动、自行车运动、山地运动、船空运动为核心业态的特色产业项目和配套赛事,重点打造太阳山户外体育基地、抚仙湖矣渡帆船训练基地、抚仙湖北岸马拉松赛道、环抚仙湖自行车赛道、环抚仙湖徒步骑行服务站、自驾房车营地等项目,形成环抚仙湖健身休闲产业带。依托梁王山、老虎山、大黑山等抚仙湖面山丰富的山地资源,发展以山地运动、越野自行车运动、越野徒步运动、汽摩运动、拓展运动为核心业态的特色体育产业项目与配套赛事,形成山地运动健身休闲示范区。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打造一批体育骨干企业。依托澄江独特优越的自然资源优势,扩大体育有效投资,积极谋划建设体育产业发展集聚区(基地)、体育服务综合体、运动休闲特色小镇,支持合理优先安排体育产业供地。 继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和完善规范体育培训市场相关制度。加强体育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体育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开展体育类企业和社会组织信用评价。建立体育资源高效利用机制,推动各类体育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优化体育产业政策,落实已有税费政策。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引入第三方进行市场化运营。〔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民宗局、市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各镇(街道)〕 (七)深入推进全民健身协调融合发展 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融合发展战略。突出“生命摇篮、山水澄江”旅游特色。统筹谋划全民健身工程,建成集体育、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旅游、养老等融合发展的全民健身事业融合体系。 突出“体教融合”。认真贯彻落实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体发〔2020〕1号),进一步完善政策保障。加强学生体育技能培训,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体育教学体系,培养青少年终生锻炼习惯。加强学校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建设,开展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工作,构建“1+X(1所优质高中、2—3所初中、15—20所小学)”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健全体育专业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形成有澄江特色的体育人才培养模式。整合各级各类少年儿童体育赛事,健全分学段、跨区域的(三级)少年儿童体育赛事体系,落实完善校内、校际竞赛、联赛体系。扎实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到2025年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达到60%。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以各类竞赛、活动、评选带动校园体育的开展。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支持学校体育活动指导、培训和服务;通过引进高水平专业教练队伍,突出提升体育专项技能,实现竞赛体育高水平。持续推进全市中小学足球和篮球运动普及推广活动,组织青少年夏令营体育活动。 完善“体卫融合”。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建立体育与卫健等部门协同共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工作机制。推动开展体卫融合试点工作,倡导专业开具运动处方,开展社区医生和乡镇医生体育健康服务能力培训,建立复合型健身健康指导师档案,定期举办社区健康知识讲座,搭建互联网健康知识网上互动平台,为城乡居民提供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服务。鼓励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办健康管理、康复理疗等各类运动康复业务,为居民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体育健康服务和产品。 推进“体旅融合”。规划、整合澄江的文化、旅游、赛事等资源,深挖体育旅游潜能,不断满足群众健身、旅游、休闲等复合需求,加强品牌赛事与旅游的有机结合,建设自行车越野、马拉松、登山、攀岩等户外运动等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休闲精品线路,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健身休闲区和健身休闲产业带。 加强“体智融合”。实施“全民健身+互联网”行动计划,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完善全民健身数据存储、分析和综合评估工作,提高科学健身的指导和决策水平。推进智慧体育场馆建设、健身设施数字化改造、器材用品智能化升级,丰富智慧健身服务。建立“一卡通”智慧化管理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健身”,实现大众健身便利化、场馆运营智慧化、体育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市委网信办、市政务服务局,各镇(街道)〕 (八)共同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挖掘中华体育精神的深刻内涵,充分发挥其特殊影响力。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引领健康生活方式中的独特作用和重要价值,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广全民健身基层典型人物和单位,发挥其示范效应,用通俗易懂、图文并茂、视听同步的形式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 注重体育项目文化宣传。丰富体育文化表达方式,创造时代特色和文化底蕴的全民健身文化作品;加强对民间、民俗、民族体育的保护、推广和创新,挖掘传承武术、健身气功等传统体育文化;以玉溪市成功举办省十六运会为契机,大力普及推广自行车、马拉松等户外运动文化。 加强全民健身交流,加强玉溪市区域间全民健身工作的横向联动发展。加强同省内、州市之间全民健身活动、文化、赛事、科研、人才的互动交流。〔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民宗局、市融媒体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完善市、镇(街道)两级全民健身工作会议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全民健身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推动全民健身重大政策落实落地。各镇(街道)要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动、法治保障、齐抓共管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把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摆在重要位置,将全民健身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纳入文明创建测评体系,纳入工作目标考核。 (十)加大经费投入 市、镇(街道)两级财政要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拓宽社会资本投入全民健身事业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加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形成多元投入全民健身事业的新格局。进一步加大基层健身组织在政府购买健身赛事活动服务的比重。 (十一)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具有专业组织管理、健康指导、科学研究等能力和素质的人才队伍,大力培养全民健身基层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者、专项化体育服务人才。加大对民间健身领军示范人物的发掘、培养和奖励。创新拓展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和渠道,定期举办基层健身管理骨干培训。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形成多元化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支持教练员、退役运动员、学校体育教师、健身爱好者从事全民健身工作和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 (十二)加强安全保障 加强全民健身安全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监管,设置公共体育场馆急救设备,确保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健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机制;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善澄江市全民健身安全工作制度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开发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保险产品,为举办和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全面风险保障。建立安全专家指导机制,发挥专家在研究论证、决策咨询、政策制定、组织管理安全评估等方面的作用。 (十三)强化过程监管与绩效评估 依据《澄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做好任务分工和监督检查。2023年和2025年对本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全面评估,评估情况报市人民政府。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通过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形成包括媒体在内的多方监督机制。 政策解读:《澄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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