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公布《澄江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的公告 (澄住听字第3号) 《澄江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程序已完成,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该管理办法起草单位联系。 附件:澄江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 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9日 《澄江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广泛听取意见,2021年12月8日,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行了《澄江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在《澄江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制度要求,举行《澄江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发布1号公告 2021年11月23日,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澄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澄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制定、实施《澄江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事宜听证会的公告(澄住听字第1号),向社会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预计时间、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等相关内容。 (二)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员 在2021年11月29日前,按照程序确定了听证主持人1人,听证决策发言人2人,听证监察人2人,听证会听证代表17人,听证记录人1人,听证旁听人3人,参会人员共计26人,并将《澄江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听证会举行3日前送达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通过自愿报名、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等方式共产生听证代表17名,包括市法律工作者、澄江市相关部门代表、社会公众。由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股室负责人担任决策发言人;邀请了澄江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和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各1名同志担任听证监察人。听证监察人王茂丽因故未到会,委托由澄江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张雁涵出席听证会。主持人钟云因因会议重叠未到会,委托任晓克主持听证会。决策发言人张艳波因会议重叠未到会,委托澄江市住建局房管股高姗出席听证会。其余参会人员均按时到会。 (三)发布第2号公告 2021年11月29日,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澄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澄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制定、实施《澄江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版)》相关事宜听证会的公告(澄住听字第2号),将听证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名单等事项向社会公布。 (四)准备材料和会场布置 在听证会举行前,起草并准备好了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代表使用的材料和会场发放的材料;完成了会场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听证会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于2021年12月8日下午2时30分在澄江市住建局六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 1.听证主持人 任晓克 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2.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高 姗 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股工作人员 姜秀军 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管理股股长 3.听证监察人 张雁涵 澄江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员 吴春明 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股长 4.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张秋平 澄江市司法局工作人员 张艳萍 澄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 褚林江 澄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谢晓曈 澄江市民政局工作人员 葛桂芝 澄江市财政局工作人员 王好钰 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 字桥梁 澄江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李家祥 澄江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 程 近 澄江市税务局工作人员 杨红明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澄江管理部主任 杨彦刚 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所所长 李浏贵 云南抚仙湖律师事务所主任 徐葵肖 右所镇土老村村民 吕 磊 右所镇旧城村民 杨 娇 龙街街道旧街子村民 张 洁 右所镇吉里村村民 王岳圣 风麓街道澄波社区居民 5.听证旁听人 代 宇 澄江市天颐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保障房业务部工作人员 谢 丹 澄江市天颐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保障房业务部工作人员 徐秋红 澄江市天颐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保障房业务部工作人员 6.听证记录人 普春蕾 澄江市天颐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四、听证会的议程 一是核实听证会参与人员到场情况、介绍听证人员;二是宣读听证纪律及相关注意事项;三是听证决策人陈述听证事项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四是由听证参加人对听证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五是由听证决策人对有关问题进行回应和交流;六是听证代表审阅听证记录并签字。 五、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听证会上,到会的17位听证代表一致同意《澄江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实施,听证代表经过认真思考并结合各自的实际,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就听证事项陈述了意见和建议,归纳整理为以下几个方面: 1.需要上报上级部门(单位)审定、审核、存档的,需表述明确具体到玉溪市某某部门(单位)。 2.确定申请人户籍归属划分的地界问题,是否包括托管区,避免申请人提交申请的时候出现争议。 3.对申请人的审核工作,相关单位应尽职尽责,详细审核,保证申请人的审核工作公开公正。 4.在限价商品房的定价过程中,应参考多方意见,合法合规的制定限价商品房的销售价格,保障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六、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对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认真梳理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在充分听取民意的基础上,将进一步修改完善《澄江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使该办法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七、听证会听证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 按照各位代表所提的意见,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认真修改、完善,今后将在管理办法制定、实施过程中积极采纳各听证代表的意见,确保相关符合购买条件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障,向澄江市市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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