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回应广大群众亲近自然的热切期盼,促进抚仙湖流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经玉溪市湖泊管理局和澄江市人民政府共同研究决定,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拟举行抚仙湖游泳政策措施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抚仙湖游泳政策措施调整及管理实施方案。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5年4月举行,听证举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公告。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拟定20人,其中: 1.澄江市年满18周岁,关注抚仙湖游泳管控措施的社会普通公众代表5人,将由听证机关从申请人中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2.玉溪市或者澄江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从事生态环境保护、体育、旅游、应急救援、法律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行业专家学者9人,将由听证机关邀请或者有关单位推荐产生; 3.涉及利害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6人,将由听证机关从申请人中随机选取或者由有关单位推荐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5人以内。欢迎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社会公众参与旁听。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澄江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自愿向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止。报名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请登录澄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yncj.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邮寄或者通过互联网提交(电子邮箱:cjfgjzfg@163.com)。 2.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后现场向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提交(联系人:胡弘智,联系电话:0877-6916356、19325297705,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凤麓街道环城南路95号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执法监督股办公室)。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年龄、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及时确定听证举行的时间、地点、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及听证代表名单,并在澄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第2号公告,详细公布听证会的举行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旁听人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并在听证会举行的3个工作日前,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一)听证代表所在单位,应当支持经确定的本单位参加听证会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代表应当本人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并准备好发言提纲。 (三)听证会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员。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doc
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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