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举行制定、实施《澄江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版)》相关事宜 听证会的公告(澄住听字第1号) 为推进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澄江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举行《澄江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版)》实施事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制定的《澄江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版)》的实施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1年12月进行,具体听证时间、地点将在2号公告中公布。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1.本市年满18周岁,与《澄江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版)》在制定、实施有关的公民不少于1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1至3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三)听证代表条件 要求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有社会责任感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18至65周岁的公民,持有效证件(身份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到澄江市天颐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报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后)。信函报名请函寄至澄江市公租房二期2栋1楼(澄江市天颐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保障房业务部),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邮政编码:652500);电子邮件报名请填写好《听证会报名表》后发送至ty6718666@126.com;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文化、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 报名地点:澄江市天颐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澄江市公租房二期2栋1楼天颐公司保障房业务部)。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2021年11月26日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云南省澄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参会人员名单,并于听证会举行前3个工作日内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代表应当本人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并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 联系人:谢丹;联系电话:18608777401 附件:澄江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版)听证会报名表 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
澄江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版) 听证会报名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民族 |
| 职业 |
| 文化程度 |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通信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 手机 |
| 电子邮箱 |
|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注明身份所属机关) |
| 报名参会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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