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布《澄江市排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第3号) 《澄江市排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已按相关程序完成,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该方案起草单位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澄江市排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 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9日
附件:
《澄江市排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听证报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广泛听取意见,2022年9月30日,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行了《澄江市排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制度要求,对《澄江市排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发布第1号公告 2022年9月1日,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澄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了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制定、实施《澄江市排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事宜听证会的公告,向社会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预计时间、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等相关内容。 (二)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员 在2022年9月9日前,按照程序确定了听证主持人1人,听证决策发言人1人,听证监察人1人,听证会听证代表24人,听证记录人2人,听证旁听人2人,参会人员共计31人,并将《澄江市排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听证会举行7日前送达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通过自愿报名、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等方式共产生听证代表24名,包括市法律工作者、澄江市相关部门代表、社会公众。由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担任决策发言人;邀请了澄江市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股1名同志担任听证监察人。听证记录人陈琦澜因有事请假未到会,委托澄江市住建局一水两污中心李子阳出席听证会;听证代表谭开鹏因会议冲突无法参会,故请假。其余参会人员均按时到会。 (三)发布第2号公告 2022年9月9日,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澄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制定、实施《澄江市排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事宜听证会的公告,将听证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名单等事项向社会公布。 (四)准备材料和会场布置 在听证会举行前,起草并准备好了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代表使用的材料和会场发放的材料;完成了会场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听证会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于2022年9月30日下午3时00分澄江市风麓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 1.听证主持人 李绍林 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水两污管理中心主任 2.决策发言人 任晓克 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3.听证记录人 邓卫东 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水两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李子阳 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水两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4.听证监察人 吴春明 澄江市政府办政策法规股 5.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张艳萍 澄江市人大代表 高志刚 澄江市政协委员 董陆英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何国强 澄江市城市管理局 马洪坤 澄江市财政局 李 进 澄江市河长办调度管理中心 陈煜峰 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 王 刚 澄江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饶绍蕊 澄江市凤麓街道办事处环建中心 彭 琪 澄江市龙街街道办事处环建中心 许世威 澄江市右所镇人民政府环建中心 赵 豪 澄江市路居镇人民政府环建中心 普麒男 澄江市海口镇人民政府环建中心 石建国 澄江市九村镇人民政府环建中心 张正雄 澄江市龙街街道办事处禄充社区 段忠应 澄江市路居镇人民政府上坝村民委员会 刘 灿 澄江市海口镇人民政府海口社区 许照明 澄江市九村镇人民政府九村社区 王庆邦 云南澄海律师事务所 张凯胜 澄江市人民医院 张志宾 澄江市高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李亚飞 澄江亚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马思瑶 澄江保记西苑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6.听证旁听人 马红兵 群众代表 李 伟 群众代表 四、听证会的议程 一是核实听证会参与人员到场情况、介绍听证人员;二是宣读听证纪律及相关注意事项;三是听证决策人陈述听证事项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四是由听证参加人对听证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五是由听证决策人对有关问题进行回应和交流;六是听证代表审阅听证记录并签字。 五、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听证会上,到会的23位听证代表一致同意《澄江市排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实施,听证代表经过认真思考并结合各自部门的实际,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就听证事项陈述了意见和建议,归纳整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充分做好宣传,保障民众知情权。排水管理工作是民生工作、民心工作,是面向全市人民群众的工作,在办法发布实施之前,必须进行公告,提前告知市民,并有效做好学习、宣传、鼓励工作,给市民留出足够的知晓、理解、适应时间,引导市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2.进一步健全管理办法。办法推行之前,仍需不断优化完善,进一步明确法律条文依据、管理主体及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提升办法的可行性与实操性。同时,认真审查改正文字表述错误、漏洞等问题,确保方案无误。 3.提高工作效能。下步在报政府常务会决策通过及印发实施的过程中,同步做好公告发布的工作准备,待办法通过印发实施后,及时进行公告,提升排水管理工作效率。同时,细化城镇和农村排水许可证办理流程。 4.形成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待办法印发实施后,及时公开、共享污水处理厂污水进出厂数据,让市民加入到排水管理体系中,强化群众监管,提升广大市民的满足感、获得感、幸福感,提高污水治理工作效能。 5.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加强对排水管理资金的管控力度,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到刀刃上。同时,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与供水费要全额纳入财政统筹管理,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六、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对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认真梳理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在充分听取民意的基础上,将进一步修改完善《澄江市排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使该办法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七、听证会听证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 按照各位代表所提的意见,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认真修改、完善《澄江市排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排水管理工作实施前,做好宣传鼓励工作,在排水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程序合法有效,树立对群众负责、对领导负责的态度,确保抚仙湖流域内排水管理工作常态化、持续化地开展。 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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