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澄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9-23 10:22 点击率: 122打印 】【 关闭

 

 

 

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安全生产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安全防范压力进一步增大,根据《玉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全市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极端认真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超前谋划部署,提前做好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应对工作。要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隐患防控治理措施。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澄江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全面落实三个必须要求,针对两节安全生产特点,加大检查力度,强化监管执法,深入一线督查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不断优化安全生产条件,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市安委办将于近期对各街道和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街道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时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二、强化建设工程、交通运输、旅游和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节日特点,切实抓好建设工程、交通运输、旅游和消防等行业的安全工作,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水利局、市林草局等涉及建设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房屋建筑施工、房屋拆迁现场、市政基础设施、老旧小区改造、交通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现场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保障措施,重点加强公路高架桥、边坡防护、深基坑和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登高交叉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监管;加强对作业分包单位的管理,严禁建设项目因赶工期、抢进度,忽视安全生产,冒险施工的行为。市交警大队、市抚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运局要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和水上安全工作,突出两客一危,抚仙湖等重点水域船舶、渔船等重点车(船),强化对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路段、重点水域的监督检查,严查严打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市交运局客运企业要积极调配运力,合理调整车次,及时疏散客流,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船)。市文旅局要加强旅游场所安全管理,节前要对景区各类旅游设备设施、娱乐设施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和使用,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要加强景区天气、游客数量等旅游信息的发布工作,合理控制好高峰时段游客总量,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节前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巡查,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严防失管漏防引发火灾亡人事故。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大对博物馆、文物建筑和餐饮娱乐、宾馆民宿、大型商超、节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等重点场所和商业促销活动的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火灾风险防控力度,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道、非煤矿山、工贸、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要加强监管检查和执法查处,严格落实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及时有效化解安全风险;特种设备、民爆、电力等其他各行业领域要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做好事故防范应对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事故发生。

三、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

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及时、准确上报事故、险情信息。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的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顶岗现象。要认真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加强物资储备和应急准备,确保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保持战备状态,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要提前预置救援力量,确保抢险救援装备保持最佳状态。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把人员伤亡和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要密切关注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动态,加强分析监控,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做好舆情应对,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主办:澄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77-6911520 电子邮箱:cjzfbxxk@163.com

滇公网安备 53042202000011号 备案号 滇ICP备11001977号 网站标识码 5304220003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IPv6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2077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