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澄江市2022年1-10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来源:澄江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2-11-18 17:06 点击率: 361打印 】【 关闭

江市2022110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一、总体情况

10月,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0起、死亡0人,与去年同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0起、死亡0人相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持平。1-10月,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5人,与去年同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7人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起、死亡人数下降2人,事故起数下降28.57%、死亡人数下降28.57%

二、行业事故分布情况

1-10月,工矿商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事故起数上升25%,死亡人数上升25%。其中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持平;化工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事故起数上升100%,死亡人数上升100%

1-10月,道路运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0起、死亡0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事故起数下降100%,死亡人数下降100%。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修理维护、技术服务等其他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其他情况

(一)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10月,澄江市境内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0起,死亡2人,受伤111人,直接财产损失1.39万元。与去年同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74起,死亡1人,受伤92人,直接财产损失1.93万元相比,事故起数下降16.06%,死亡人数上升100%,受伤人数上升20.65%,直接财产损失上升27.98%

10月,镇(街道)道路交通事故分布情况:凤麓街道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2起,无人死亡,受伤38人,直接财产损失0.5万元;龙街街道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0起,无人死亡,受伤28人,直接财产损失0.42万元;右所镇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6起,死亡1人,受伤24人,直接财产损失0.28万元;海口镇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起,无人死亡,受伤5人,直接财产损失0.05万元;九村镇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起,无人死亡,受伤7人,直接财产损失0.06万元;路居镇孤山村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4起,死亡1人,受伤9人,直接财产损失0.08万元。

1-10月,澄江市境内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974起,死亡9人,受伤788人,直接财产损失17.33万元。与去年同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847起,死亡10人,受伤824人,直接财产损失29.235万元相比,事故起数下降30.66%,死亡人数下降10%,受伤人数下降4.37%,直接财产损失下降40.72%。全市道路交通综合形势持续巩固良好态势,所有指标均呈大幅度下降趋势。

(二)消防事故情况

10月,全市发生火灾事故4起,死亡0人,经济损失8.255万元。与去年同期发生火灾事故5起,死亡0人,经济损失0.32万元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0%,死亡人数持平,经济损失上升2479.69%

10月,镇(街道)消防事故分布情况:右所镇发生3起火灾事故,无人员死亡,经济损失0.255万元;海口镇发生1起火灾事故,无人员死亡,经济损失8万元。1-10月,全市发生火灾事故56起,死亡1人,经济损失63.293万元。与去年同期发生火灾事故72起,死亡0人,经济损失54.6745万元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2.22%,死亡人数上升100%,经济损失上升15.76%。全市的消防火灾事故起数呈下降趋势,但死亡人数和经济损失有所上升,需强化事故预防,加强隐患整改,全力防范事故发生。

四、当前安全生产情况的主要特点

10月,全市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1—10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下降趋势。8月份以来,全市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有所好转,但仍要保持警惕,严防事故发生。

五、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建议

(一)提高站位,保持警惕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提高政治站位,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意识、责任意识,不放松、不懈怠,做到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科学谋划,层层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聚焦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任务深入分析各类安全风险点,精准施策,靶向治理,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牢牢守住岁末安全生产防范关。

(二)未雨绸缪,严格把关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识到时间的紧迫性和任务的艰巨性,从今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战,到2023年春节结束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打好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这场攻坚战役。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挂图作战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四张清单,从制度措施、安全教育培训、监管执法等方面,积极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同时强化年末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适时开展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确保各类隐患问题排查整改到位,查漏补缺,消除隐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主办:澄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77-6911520 电子邮箱:cjzfbxxk@163.com

滇公网安备 53042202000011号 备案号 滇ICP备11001977号 网站标识码 5304220003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IPv6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2077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