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2023年1-6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一、总体情况 6月,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与去年同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0起、死亡0人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事故起数上升100%,死亡人数上升100%。 1—6月,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与去年同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事故起数上升200%,死亡人数上升200%。 二、行业事故分布情况 1-6月,道路运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事故起数上升200%,死亡人数上升200%;水利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事故起数上升100%,死亡人数上升100%。 工矿商贸、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修理维护、技术服务等其他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其他情况 (一)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6月,澄江市境内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59起,死亡2人,受伤61人,直接财产损失2.11万元。与去年同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6起,死亡1人,受伤79人,直接财产损失1.1万元相比,事故起数上升9.75%,死亡人数上升100%,受伤人数下降22.78%,直接财产损失上升91.82%。 1-6月,澄江市境内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054起,死亡9人,受伤566人,直接财产损失10.831万元。与去年同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693起,死亡2人,受伤546人,直接财产损失10.271万元相比,事故起数上升21.32%,死亡人数上升350%,受伤人数上升3.66%,直接财产损失上升5.45%。 6月,镇(街道)道路交通事故分布情况:凤麓街道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0起,无人死亡,受伤15人,直接财产损失0.48万元;龙街街道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7起,死亡1人,受伤20人,直接财产损失0.7万元;右所镇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1起,死亡1人,受伤12人,直接财产损失0.41万元;海口镇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起,无人死亡,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0.05万元;九村镇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1起,无人死亡,受伤4人,直接财产损0.17万元。路居镇孤山村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4起,无人死亡,受伤9人,直接财产损0.3万元。 (二)消防事故情况 6月,全市发生火灾事故4起,死亡1人,经济损失5.46万元。与去年同期发生火灾事故5起,死亡0人,经济损失0.215万元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0%,死亡人数上升100%,经济损失上升2439.53%。 1-6月,全市发生火灾事故44起,死亡2人,经济损失41.0688万元。与去年同期发生火灾事故89起,死亡0人,经济损失42.1345万元相比,事故起数下降50.56%,死亡人数上升100%,经济损失下降2.53%。 6月,镇(街道)消防事故分布情况:凤麓街道发生3起火灾事故,无人死亡,经济损失0.24万元;九村镇发生1起火灾事故,死亡1人,经济损失5.22万元。 四、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 6月,全市发生1起十二类车类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较去年同比双上升。今年以来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占比偏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各类事故总量的66.67%,存在部分驾驶员、行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驾驶人夜间行车时疏于观察前方道路情况,驾驶能力不足,法制观念不强的情况。同时还反映出安全生产“三违”行为依然突出,今年水利行业领域发生的1起事故是由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管理不到位导致的,存在员工高处作业不系安全绳和安全带、不落实防坠措施、未取得相应资格就上岗作业、安全员未制止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等典型违规作业行为。 6月,道路交通事故的受伤人数下降,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经济损失上升,总体呈现“一下降三上升”趋势。今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造成9人死亡,存在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行人、残疾人轮椅车不按规定车道通行、闯红灯,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等问题。 6月,消防火灾事故的事故起数下降,死亡人数和经济损失上升,总体呈现“一下降二上升”趋势。今年以来消防事故造成2人死亡,存在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材,工人违规切割作业等问题。 我市整体安全形势十分严峻,请相关单位务必引起重视,结合我市实际,汲取事故教训,针对存在问题,强化安全监管,全力防范事故发生。 五、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建议 (一)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全行业安全职责落实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玉溪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和7月11日云南省、玉溪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特别是对于新行业、新业态和职能交叉等行业领域,要认真按照《澄江市市直有关单位和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和《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规定,切实履行自身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坚决防范失控漏管情况出现。 (二)筑牢安全生产意识,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目前已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树牢“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意识,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严格执行“1262”预警响应联动机制、“一接三即”工作制度,压实压细防汛责任,深化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围绕水库、堤防等重要防洪工程,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城镇燃气、文化旅游、消防、水上安全等重点领域,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风险区、城市低洼易涝区、尾矿库和露天矿山、在建工地营地、涉山涉水旅游景区等关键部位,学校、医院、养老院、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会商研判和预报预警,抓实抓好防汛监测、预报、预警三个环节,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和雨水情发展,加强上下游、左右岸、地区间防汛联防联调,精准研判风险,提高预报精准性和时效性,做到重要天气、雨水情、汛情、险情及时全面传递到村、到户、到人,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工作,守好防灾减灾的第一道防线。 (三)重点防控重要时段,聚焦行业领域安全工作 暑期来临,我市迎来旅游旺季,人流、车流剧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突出道路交通安全、文化旅游安全、消防安全、水上安全、学生防溺水等重点工作,要切实履行自身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要以“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澄江市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监管能力及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培训为助力,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年度目标任务和堵点、难点问题,采取挂图作战、工作调度、分析通报、精准帮扶指导和暗查暗访等措施,扎实、深入推动治本攻坚各项重点工作,全方位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问题,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安全应急保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尽最大努力保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期间不发生任何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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