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6月,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与去年同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相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持平。 1-6月,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与去年同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事故起数下降66.67%,死亡人数下降66.67%。 二、行业事故分布情况 1-6月,农业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事故起数上升100%,死亡人数上升100%;道路运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0起、死亡0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事故起数下降100%,死亡人数下降100%;水利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0起、死亡0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事故起数下降100%,死亡人数下降100%。 工矿商贸、水上交通、渔业船舶、修理维护、技术服务等其他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其他情况 (一)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6月,澄江市境内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09起,死亡0人,受伤88人,直接财产损失1.71万元。与去年同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59起,死亡2人,受伤61人,直接财产损失2.11万元相比,事故起数上升19.3%,死亡人数下降100%,受伤人数上升44.26%,直接财产损失下降19%。 1-6月,澄江市境内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427起,死亡5人,受伤615人,直接财产损失12.37万元。与去年同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054起,死亡9人,受伤566人,直接财产损失10.831万元相比,事故起数上升18.16%,死亡人数下降44.44%,受伤人数上升8.66%,直接财产损失上升14.21%。 6月,镇(街道)道路交通事故分布情况:凤麓街道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90起,无人死亡,受伤25人,直接财产损失0.5万元;龙街街道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5起,无人死亡,受伤30人,直接财产损失0.58万元;右所镇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0起,死亡0人,受伤16人,直接财产损失0.33万元;海口镇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起,无人死亡,受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0.06万元;九村镇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3起,无人死亡,受伤5人,直接财产损失0.07万元;路居镇孤山村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0起,死亡0人,受伤10人,直接财产损失0.17万元。 (二)消防事故情况 6月,全市发生火灾事故4起,死亡0人,经济损失1.143万元。与去年同期发生火灾事故4起,死亡1人,经济损失5.46万元相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100%,经济损失下降79.07%。 1-6月,全市发生火灾事故58起,死亡0人,经济损失18.4108万元。与去年同期发生火灾事故43起,死亡2人,经济损失28.7138万元相比,事故起数上升34.88%,死亡人数下降100%,经济损失下降35.88%。 6月,镇(街道)消防事故分布情况:龙街街道发生1起火灾事故,无人员死亡,经济损失0.038万元;右所镇发生1起火灾事故,无人员死亡,经济损失0.07万元;海口镇发生1起火灾事故,无人员死亡,经济损失0.965万元;路居镇发生1起火灾事故,无人员死亡,经济损失0.07万元。 四、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 6月,全市发生1起蓝莓地搭建大棚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1—6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呈“双下降”趋势。1—6月,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呈现“三升一降”趋势,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呈上升趋势,死亡人数呈下降趋势;消防火灾事故呈现“一升两降”趋势,事故起数上升,死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呈下降趋势。道路交通事故和消防火灾事故起数均有所上升,请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深入分析,对症下药,强化监管,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建议 (一)强化责任落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充分认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要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坚持举一反三,压紧压实责任,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确保安全防范责任落实到基层末梢、岗位人头。 (二)聚焦重点领域,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结合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持续推进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结合各级发布的安全风险提示和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进一步分析研判风险,特别是道路交通、文体旅游、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工程施工、市政设施、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盯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动态清零,全面排查整治工业企业各类风险隐患,辨识风险、精准管控、及时消除,提升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处置能力,把安全风险防范在早、化解在小,坚决避免因防范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宣传曝光,营造全民安全氛围。加强新闻宣传,结合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发挥各职能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作用,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方式,突出传统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并重、线上宣传和实地宣传结合,做好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或典型执法案例的曝光宣传,将安全工作重心向基层倾斜、向群众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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