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10月,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0起、死亡0人,与去年同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事故起数下降100%,死亡人数下降100%。 1-10月,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与去年同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5人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事故起数下降40%、死亡人数下降40%。 二、行业事故分布情况 1-10月,电力供应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事故起数上升100%,死亡人数上升100%;农用设施建设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事故起数上升100%,死亡人数上升100%;公共建筑装饰装修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事故起数上升100%,死亡人数上升100%;道路运输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0起、死亡0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4起、死亡人数减少4人,事故起数下降100%,死亡人数下降100%;水利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0起、死亡0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事故起数下降100%,死亡人数下降100%。 工矿商贸、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修理维护、技术服务等其他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其他情况 (一)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10月,澄江市境内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97起,死亡2人,受伤84人,直接财产损1.64万元。与去年同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75起,死亡1人,受伤76人,直接财产损2.24万元。相比,事故起数上升5.87%,死亡人数上升100%,受伤人数上升10.53%,直接财产损失下降26.79%。 1-10月,澄江市境内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207起,死亡11人,受伤1036人,直接财产损失20.12万元。与去年同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625起,死亡14人,受伤913人,直接财产损失19.441万元相比,事故起数上升16.06%,死亡人数下降21.43%,受伤人数上升13.47%,直接财产损失上升3.49%。 10月,镇(街道)道路交通事故分布情况:凤麓街道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3起,无人死亡,受伤22人,直接财产损失0.42万元;龙街街道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8起,无人死亡,受伤23人,直接财产损失0.48万元;右所镇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1起,死亡2人,受伤22人,直接财产损失0.41万元;海口镇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7起,无人死亡,受伤3人,直接财产损失0.07万元;九村镇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9起,无人死亡,受伤4人,直接财产损失0.06万元;路居镇孤山村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9起,无人死亡,受伤10人,直接财产损失0.2万元。 (二)消防事故情况 10月,全市发生火灾事故1起,死亡0人,经济损失0.93万元。与去年同期发生火灾事故2起,死亡0人,经济损失1.502万元相比,事故起数下降50%,死亡人数持平,经济损失下降38.08%。 1-10月,全市发生火灾事故67起,死亡1人,经济损失56.8648万元。与去年同期发生火灾事故55起,死亡2人,经济损失31.7048万元相比,事故起数上升21.82%,死亡人数下降50%,经济损失上升79.36%。 10月,镇(街道)消防事故分布情况:龙街街道发生1起火灾事故,无人死亡,经济损失0.93万元。 四、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 10月,全市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0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呈“双下降”趋势;道路交通事故呈现“三升一降”趋势,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呈上升趋势,死亡人数呈下降趋势;消防火灾事故呈现“二升一降”趋势,事故起数和经济损失呈上升趋势,死亡人数呈下降趋势。道路交通和消防火灾事故起数及经济损失均有所上升,请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深入分析,对症下药,强化监管,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建议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年底是生产经营活动的高峰期,也是事故易发高发期,冬季低温影响,事故风险激增。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牢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准确研判、主动作为、严格监管、堵塞漏洞,织密织牢安全生产防护网,有效防控各类安全生产风险,切实守牢安全生产的红线、底线。 (二)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工作、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道路交通安全红色(黄色)等级镇(街道)整改退出工作等各类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挂图作战本年度52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深化建筑施工、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化及烟花爆竹、工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要加快完成国务院、云南省级、玉溪市级、澄江市级各类督导检查反馈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强化监管执法力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严格应急值班值守和响应处置,有效防范、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