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防食用卤凉菜及鲜花类野菜引起中毒的预警公告(2020年第2期)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3-17 14:46 点击率: 343打印 】【 关闭

 

三月,气温回升,万物复苏,食用卤凉菜的人数逐渐增多,我市既往发生过群众在春季食用卤凉菜引起的中毒事件。另外,一些野菜也开始萌发,我市群众有在春季采摘、加工食用以鲜花为主的野菜的习惯,既往有误食假白花、曼陀罗嫩芽等引起中毒的报道。为防范和减少食用卤凉菜或野菜引起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澄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预警公告,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预防因食用卤凉菜或野菜引起的食物中毒,需注意以下事项:

1、市场监管局下属的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履职,加强对卤凉菜加工销售单位、个人的监管和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坚决打击使用过期、变质、来源渠道不明(索证索票不齐全)的原料加工卤凉菜、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惩采用掩盖手段继续销售变质卤凉菜的行为,责成餐饮单位不得加工食用不熟悉的野菜。

2、从事卤凉菜加工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规范加工行为,防范食品在加工过程中发生交叉污染或受到病原微生物的污染,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来源渠道不明的原料,不得大量使用醋、大蒜或添加剂掩盖食品缺陷,妥善保存食品原料和成品,防止受到鼠、蝇的污染及防止变质,做到食品容器及食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对尚未解冻的熟食或原料不得直接加工食用。

3、市场举办方要加强对卤凉菜经营者和野菜销售者的监管,与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合理划分经营区域,防止熟食在销售过程中受到污染,督促销售者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承担发生严重食物中毒的连带责任。市场举办方一旦发现销售有毒野菜或品种不明确的必须立即制止。

4、各村委会(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要加强对家庭自办宴席的申请报备监管,提醒宴请方尽量不食用或少食卤凉菜、野菜、冷藏的野生菌,压缩卤凉菜从加工成成品至食用前的时间,妥善保管卤凉菜,防止受到污染及发生变质,要求宴请方不得食用隔夜熟食,坚决禁止食用常温存放超过24小时的卤凉菜等含水分重的熟食。发现有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的行为,要及时制止。

5、广大消费者要慎食卤凉菜或野菜,在自身抵抗力下降、身体感到不适时,或居住地气候、饮食习惯与我市差别较大的外来人员,不宜食用卤凉菜,发现卤凉菜出现感官异常(如:颜色、气味、口感发生变化)时应停止食用,常温下存放过久的卤凉菜必须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高温高湿条件下存放的或长时间常温存放的卤凉菜属高风险食品,建议不宜食用。低温条件下长时间存放的卤凉菜需充分加热方可食用。对不确定的野菜不要采摘、加工食用,在用水浸泡野菜过程中发现变质时不得再加工食用,进食时发现口感异常的应立即停止食用。

6、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食用卤凉菜、野菜引起的食物中毒患者的救治工作,积极开展对临床医生野菜中毒救治知识的培训,防止患者因严重腹泻、呕吐等引起脱水或救治不及时所致的不良后果,及时开展病因的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工作,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指导市场监管部门采取防止事态扩大的控制措施。

 

                             澄江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主办:澄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77-6911520 电子邮箱:cjzfbxxk@163.com

滇公网安备 53042202000011号 备案号 滇ICP备11001977号 网站标识码 5304220003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IPv6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2077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