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秋冬季节,气候变冷,民间有药膳进补的习俗,一些群众按照习俗,开始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进补”。为进一步加强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宣传教育,避免误食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澄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以下预警公告: 一、加强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监管。草乌、附片是毒性较强的中药材,国务院已将其列入《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在医师指导下正确使用,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容易导致中毒乃至危害生命安全。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毒性中药材的采购、保管、供应和调配环节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农贸市场开办方要加强巡查力度,防止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流入市场造成危害。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单位、各类食堂、农村自办宴席等各种供餐单位的监管,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率严肃查处;要加强对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毒性中药材的采购、保管、供应和调配管理,查处无证生产、收购、经营毒性中药材的单位或个人;要加强对农贸市场、乡村集市的巡检力度,杜绝经营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行为。 二、禁止集体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严禁餐饮经营单位、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农村客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防止引发群体性中毒事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以草乌、附片等为原料的食品;严禁聚众食用加有草乌、附片等毒性药物原料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它食品。 三、深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广播等载体加强宣传,提醒家庭或个人应在医师指导下正确使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不擅自加工食用,谨防中毒事件发生。 四、提醒广大群众:不要擅自采集、售卖、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珍爱生命,谨防中毒事件发生。一旦发生误食以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物中毒,要立即催吐并及时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以免延误病情。 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澄江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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