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衡量城市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考评指标,“诚信经营示范街”的创建是加强商务诚信建设、加快建设社会诚信体系、打造诚信经营的有效途径,是整体提升我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水平的有力手段。澄江县“诚信经营示范街”创建工作于2018年5月开始,至今我局出动执法人员共24人次,将统一做好的“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承诺店牌子送至揽秀园主街和龙溪路两条示范街道沿街的每一家经营店,现场上墙。并对经营单位提出作为承诺店的以下要求:1.证照真实、齐全、有效,按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2.按照核准的名称、经营范围、场所从事经营活动;3.落实商品质量、诚信计量,向社会公开承诺;4.把好商品采购关,不经销“三无”商品,过期、失效、变质和假冒伪劣商品,不以次充好、掺杂使假;5.遵守价格法规政策,坚持明码标价,禁止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不搭售商品或强买强卖;6.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严格执行商品“三包”规定;7.依法纳税,无偷税漏税等涉税违法行为;8.严格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门店无占道经营、乱张贴、乱涂写,购物环境干净整洁,店堂店貌美观大方,安全防护措施到位;9.营业员着装得体、举止端庄、文明用语、待客热情;10.建立健全本店商品进销货登记等商品管理自律制度;11.有诚信经营公益广告,餐饮店要有文明餐桌和爱粮节粮公益广告;12.商家不擅自发布未经审批的商业户外广告,不散发“小广告”;13.在醒目位置张贴《“诚信经营示范街”经营单位承诺书》;14.有消费者投诉协调处理机制,能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各类投诉并做好记录;15.用于经营结算的计量器具应经检定合格,确保计量准确,严禁缺斤少两等违法行为。 通过“诚信经营示范街”创建工作,使放心消费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消费环境安全度进一步提升、社会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商品质量合格率显著提高、市场监管与执法合力进一步增强、消费维权保障效能进一步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