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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9-21 16:15 点击率: 10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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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报市、省审核、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辖区内的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省、市级公益林界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漠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玉溪市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按照国家、省、市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与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澄江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组织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护标准。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查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林业资金安排建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协助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圆满完成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目标任务。坚决打早打小打了,严格用火审批制度,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强化责任落实到位、宣传发动到位、火源管控到位、综合保障到位四个到位

2.全面推进林长制、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澄江市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工作,守护绿水青山。

3.稳步推进林草工程项目,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抚仙湖径流区植被恢复治理工程PPP项目认质、认量、认价工作,林业部分已完成,水利部分正在开展认价工作。森林抚仙湖项目抚育提升工程,已完成项目立项,正在开展30,000.00亩抚育提升项目招投标工作。抚仙湖环湖棚改生态移民搬迁拆除地块生态修复项目,已完成大河口、镇海营、九龙晟景地块和下坝东地块175.77亩的生态修复。森林抗旱补水小湾片区试验工程完工并通过初步验收。澄江市2022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项目、抚仙湖径流区林业生态修复建设森林抚仙湖项目年度验收及资产处置工作、抚仙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滇中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按时序稳步推进。

4.全面加强资源管护及涉林案件查处。

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稳步推进。

6.大力推动种苗林草产业发展。

7.加强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务股、生态修复站、澄江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自然保护地和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站、资源保护站、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澄江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21,772,949.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72,949.7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3,198,277.60元,下降87.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3,198,277.60元,下降87.5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一是2021年开展抚仙湖径流区林业生态修复森林抚仙湖造林项目,下达土地流转工作经费25,372,064.50元,今年无此项收入;二是本年度财政困难,部分应在本年支出的财政资金无法保障,造成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21,772,949.73元。其中:基本支出8,339,423.43元,占总支出的38.30%;项目支出13,433,526.30元,占总支出的61.7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4,249,914.74元,下降87.6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42,631.89元,下降3.95%;项目支出减少153,907,282.85元,下降91.9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一是2021年开展抚仙湖径流区林业生态修复森林抚仙湖造林项目,下达土地流转工作经费25,372,064.50元,今年无此项支出;二是本年度财政困难,部分应在本年支出的财政资金无法保障,造成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39,423.4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22,694.62元,占基本支出的93.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6,728.81元,占基本支出的6.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433,526.3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抚仙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补助资金4,5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抚仙湖径流区造林项目工程款。

2.2022年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草原毒害草治理补助资金169,9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草原毒害草治理工程款及监理费等支出。

3.2018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资金3,000,000.00元,主要用于整合支付抚仙湖径流区造林项目工程款。

4.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2,500,312.48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专业队、卡点人员劳务费及防灭火车辆、视频监测、森林火灾保险费等支出。

5.澄江市森林督查等六项工作经费267,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森林督查等工作服务费支出。

6.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275,870.82元,主要用于我市木蠹象、松树蛀干害虫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款、农药款支出

7.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225,000.00元,主要用于我市天然商品林停伐聘请管护人员劳务费支出。

8.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583,070.00元,主要用于我市国家级公益林聘请管护人员劳务费支出。

9.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项目专项经费8,200.00元,主要用于野生动物保护设备购置费支出。

10.林业案件鉴定专项工作经费54,173.00元,主要用于林业查处案件鉴定费支出。

11.入侵红火蚁综合防控专项资金378,000.00元,主要用于我市沿湖红火蚁的防治项目工程款支出。

12.省市返还森林植被恢复费工作经费422,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抚仙湖造林项目作业设计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52,926.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5%。与上年相比减少132,838,389.72元,下降86.26%,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开展抚仙湖径流区林业生态修复森林抚仙湖造林项目,下达土地流转工作经费25,372,064.50元,今年无此项支出;二是本年度财政困难,部分应在本年支出的财政资金无法保障,造成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6,86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867.5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5,935.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221,99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24,98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3,190.65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2,681.36元、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63,093.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6,900.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52,545.04元、事业单位医疗195,589.4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78,765.5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719,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0%。主要用于水体4,550,000.00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69,900.00元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3,00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9,103,819.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530,956.39元、事业机构3,127,260.10元、森林资源管理225,0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583,070.00元、动植物保护8,200.00元、执法与监督54,173.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815,706.40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759,453.42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91,5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665,064.00元、购房补贴支出26,44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64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支出1,648,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800.00元,支出决算为29,202.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088.7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8.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11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1.2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11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800.00元,支出决算为29,202.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088.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11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和上级有关政策,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尽力节约行政成本。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979.24元,下降9.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244.76元,增长19.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224.00元,下降40.5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和上级有关政策,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尽力节约行政成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我单位实有车辆8辆,只有1辆的运行维护费纳入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市营造林、森林防火督查、林长制考核、林产业等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6,728.81元,减少94,527.78元,下降15.46%主要原因是今年财政资金紧张,导致差旅费、福利费等日常办公经费未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5,429.34元、手续费34.81元、水费4,847.57元、电费11,154.26元、邮电费15,729.27元、差旅费5,776.21元、公务接待费9,114.00元、劳务费1,670.92元、工会经费81,880.56元、福利费61,36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88.76元、其他交通费用150,570.21元、税金及附加费用49,072.9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资产总额16,693,632.67元,其中,流动资产8,742,736.47元,固定资产5,438,196.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512,698.36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726,812.8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7,12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37,075.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50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部门绩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由主管部门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2200347100301111


附件: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主办:澄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77-6911520 电子邮箱:cjzfbxx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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