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网站管理,推动政府网站健康、有序、融合、创新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政府网站是指澄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所属澄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第三条 政府网站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坚持正确导向、需求引领、互联融合、守正创新的原则,深耕公开政府信息、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提供利企便民服务、深化政民互动等板块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打造人民满意的“网上政府”。 第二章 组织管理和职责分工 第四条 局办公室是我局政府网站的主管股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政府网站建设和发展等工作。 第五条 局办公室承担我局政府网站的建设规划、运维管理、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保密审查等职责。 第六条 我局政府网站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宣传、网信管理部门的有关业务统筹指导和宏观管理。 第三章 政府网站建设 第七条 我局政府网站由于整改等原因需要临时下线的,要向市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市政府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临时下线,同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临时下线每年不得超过1次,下线时间不得超过30天。如遇不可抗因素导致长时间断申断网等情况,或因无法落实有关安全要求被责令紧急关停,要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备。 第四章 信息内容管理 第八条 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局办公室要压实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内容信息发布机制。 第九条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和更新信息。在使用地图时,应采用测绘地信部门发布的标准地图或依法取得审图号的地图。 第十条 我局主要负责同志是政府网站信息审核把关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全面履行内容审核把关职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应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分级管理分级审核”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依法依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 政府网站转载信息必须注明转载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信息内容,原则上只转载党政机关和权威媒体发布的信息。 第十二条 政府网站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公众需求及国家、省、市的政策规定,及时对功能、内容和形式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六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按照网信部门和公安部门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要求,建立健全网络、信息等安全组织领导机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安全定级备案、安全建设、等级测评和整改加固工作。 第十四条 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安全责任制。技术安全由平台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内容安全由本单位负责。要加强对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防止账号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 第十五条 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保护责任。强化安全培训,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水平。规范人员调离制度,做好工作移交、保密承诺、口令更换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澄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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