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澄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编制印发《澄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服务的企业或个人等等,建立阅读《指南》。政务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动,《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澄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是澄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编制、审核、发布工作。企业或个人等等可通过澄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yncj.gov.cn/cjxzfxxgk/cjxzwfwglj/)上查阅相关公示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通过澄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和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公开两种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信息产生后及时上网公开,一般最迟不晚于20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为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澄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点:澄江市凤麓街道凤翔路北14号 办公地点:8:3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7-6685427 通讯地址:澄江市凤麓街道凤翔路北14号 邮编:652599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澄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澄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澄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栏目下载电子版。 申请人申请提供与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时,应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本人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2、受理 本机关对《申请表》填写完整的申请及时登记,予以受理。 3、答复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4、提供信息 本机关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在受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或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正; (5)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6)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三)收费 1.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 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 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电话:0877-6910000,地址:澄江市凤麓街道办事处凤翔路北14号,邮编:652599。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澄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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