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液化石油气、燃气灶具及其配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21〕-193号)文件精神,澄江市市场监管局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扎实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重视源头,对辖区内2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进行了全面排查,首先详细查看了液化石油气的质检报告、进销台账和在用电子灌装检斤称和压力表检定证书,并要求充装站建立健全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制度,严把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关,坚决杜绝检验不合格、未经检验、来历不明液化石油气流入市场,然后督促该2家充装站要加强储气罐和燃气设施的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以我市辖区燃气经销商和电器经营部为重点,开展家用燃气具的产品质量、3C强制性安全认证和产品包装标识等情况检查,检查是否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标识标志是否齐全、是否有点火装置及熄火保护装置,是否出售未经强制性认证出厂、销售,伪造、冒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来历不明、“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以及不符合标准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充装站2家次,燃气经销商3家次,电器经营部8家次,发现部分燃气经销商销售的液化石油调压器,未能提供产品合格证,外包装未标注执行标准,已要求商家及时整改并作下架处理。检查同时,督促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经营,压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落到实处、发挥实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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