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200156301000 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委员会的领导下,路居镇人民政府带领下属各部门履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职能;提供公共产品服务;发展科学技术;发展教育;发展文化事业;发展卫生体育;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的职能;提高人口质量,实行计划生育的职能。具体行使以下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计划生育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2022年是路居镇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极具挑战、极其艰难的一年。一年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团结带领全镇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实际镇情,紧扣资源优势,把握发展机遇,按照“保护第一、治理为要、科学规划、绿色发展”总体思路,抚仙湖保护治理、全流域截污治污取得显著成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疫情防控斗争经受重大考验,社会民生发展总体稳定,在多重不利条件下迈出坚实一步,圆满完成镇十二届一次会议各项目标任务,为“十四五”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2.经济发展稳中向前路居镇托管区2022年三季度地区生产总值(GDP)预计完成52,774.00万元,同比增长3.40%,其中:一产增加值12,148.00万元,同比增长1.30%;二产增加值9,685.00万元,同比增长2.60%;三产增加值30,941.00万元,同比增长4.40%。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8,186.00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完成15,593.00万元,同比增长4.50%。3.农业经济稳步发展。完成烤烟生产7,000亩(田烟3,700亩,地烟3,300亩),收购烟叶96万公斤,均价33.78元/公斤,较上年增加3.70元/公斤,烟农直接收入3,243.20万元。新建电烤房80座并投入使用,完成玉米种植1,693亩、水稻种植420亩,兑付一次性种粮补贴29,736.47元。文旅产业健康发展。开展全区域安全巡查22次,检查旅游市场秩序15次,受理并办结旅游投诉52起,截至2022年6月,孤山片区3个AAA级景区共接待游客16.47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533.57万元。4.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开展环境卫生保洁巡查20余次,督促整改垃圾乱堆、死角清理不及时、沟渠不清洁、道路不干净等100余起,发出巡查通报6期;各类垃圾日产日清,出动垃圾车辆1.2万余车次,清运垃圾共8万吨;开展“厕所革命”工作,2022年建盖公厕3座,户厕179座。严格执行河长制。全镇15条入湖河道均明确镇、村级河长,加强入湖河流治理,定期组织各村(社区)党员“突击队”对河道进行清淤、河床清洁工作,由公司进行日常管护。湿地水生植物收割清运281吨,湿地清淤4,251立方米。“三房拆除”取得明显成效,累计拆除老旧闲置危房、残垣断壁、私搭乱建建筑970宗,占地面积70,784.24平方米,建筑面积91,278.89平方米,并通过市级验收,完成任务率100%,为各村(社区)乡村振兴腾退大面可用规划空间。“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取得阶段性成果。路居7个村(社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已通过专家审查。 5.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认真开展防返贫动态管理和排查工作,持续监测脱贫户371户1,271人,“三类人员”24户85人家庭生活情况,发放“雨露计划”困难家庭补助56人次8.40万元,完成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申报36户180万元,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红石岩小组村内道路硬化、东西海边村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等项目,预计共投资约204.60万元,预计2023年内完成建设。便民利民工作持续推进。投资36万元加强职工服务阵地建设,积极申报创建省级乡镇“职工之家”示范点;今年上半年,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参保63人,变更登记15人,参合医保28,277人,参合率为100%;医疗救助533人,救助金额104.27万元;享受低保428户750人,发放城乡居民低保社会救助资金234.50万元。科教文卫事业稳步发展。开展各类惠民文化演出5场,文化惠民活动10余次,举办诗书画展2次,累计受众达1.20万人次;联合部门进行控辍保学工作,劝返问题学生10人;完成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缴纳29.20万元,清查登记流动人口2,440人。 6.认真落实好四个专项行动要求,深入开展电信诈骗和养老诈骗整治行动。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42个;检查宾馆、酒店、授课会场等室内重点场所200处,检查农村场镇、城乡接合部、农村集市、学校16处,开展协作督查每月1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国家反诈APP安装率达81%。持续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围绕关键环节,敏感事件,对我镇所涉修路民工、涉军人员、民办教师、城乡规划、棚改、涉法涉拆、易肇事肇祸(十类人员)等进行研判,梳理明确我镇需重点稳控26人,由镇、村、组三级按职能职责进行包保,目前情况稳定,未发现上访动态。社会秩序安定有序。创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上半年澄江市“共治通APP”网格化系统事件处置13,229余条,处置率为78.70%,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6次,教育群众5,04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53余人次,受理调解各种民事纠纷案件15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办结群众来信、来访224人次216件,实地劝返群众70人次,办结澄江市扫黑办移交线索17条。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开展春季区域性全员核酸检测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处置意识,适时开展核酸检测,路居镇累计接种新冠肺炎病毒疫苗50,752剂次;对涉疫地区、省外、国外和云南边境25个县市(区)入(返)澄人员及时按照指挥部发布防控要求进行排查和管控。今年以来,路居镇共排查涉疫人员17,364人,累计集中隔离人员436人,居家健康监测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537人。抓卫健,确保卫生保洁到位。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加强对公共区域、食堂、卫生死角等区域的消杀消毒和卫生清洁工作。 7.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理念,认真践行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项目工作法,不断提高工作效能,推动路居各项重点工作稳步开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修改完善路居镇权责清单。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检查。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共32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持勤俭节约,强化预算管理与支出约束,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有关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管理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区域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路居镇委员会。 2.路居镇人民政府。 3.路居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4.路居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5.路居镇人民团体。 6.路居镇财政所。 7.路居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8.路居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路居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10.孤山片区管理委员会。 11.路居镇党群服务中心。 12.路居镇综治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路居镇委员会。 2.路居镇人民政府。 3.路居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4.路居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5.路居镇人民团体。 6.路居镇财政所。 7.路居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8.路居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路居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10.孤山片区管理委员会。 11.路居镇党群服务中心。 12.路居镇综治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2022年度收入合计62,412,433.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26,617.42元,占总收入的49.8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1,285,815.84元,占总收入的50.1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1,210,762.27元,下降53.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786,367.78元,下降10.8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67,424,394.49元,下降68.31%。主要原因是2022年路居镇无重大项目,本年度财政困难,部分应在本年支出的财政资金无法保障,造成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2022年度支出合计67,585,855.57元。其中:基本支出22,903,970.48元,占总支出的33.89%;项目支出44,681,885.09元,占总支出的66.1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9,166,331.20元,下降50.5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15,980.04元,下降9.18%;项目支出减少66,850,351.16元,下降59.9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路居镇无重大项目支出,并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和上级有关政策,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尽力节约行政成本,支出相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903,970.4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243,892.52元,占基本支出的88.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60,077.96元,占基本支出的11.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681,885.0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226,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三湖”保护治理市级补助资金256,4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给十个村社区湖滨缓冲带管护费用。 2.九龙晟景后续整改拆除项目经1,2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编制费、勘察费、造价咨询服务费等费用。 3.农村多规合一规划项目经费39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村庄规划编制费。 4.三百亩美丽乡村奖补专项资金69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三百亩美丽乡村工程款、招标控制价审核费、项目设计费、实施方案编制费等费用。 5.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24,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烤房建设项目工程款、设计费等费用。 6.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建设项目补助2,5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预付工程款费用。 7.抚仙湖全流域截污治污及健康水循环项目专项资金8,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抚仙湖全流域截污治污及健康水循环建设项目第一至第五标段工程款费用。 8.抚仙湖全流域截污治污及健康水循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造价咨询费、项目规划编制费等费用。 9.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补助资金3,483,646.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给十个村社区2019年产业结构调整补助资金。 10.休耕轮作土地流转护耕费1,606,423.50元,主要用于支付给上坝村委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 1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防控经费2,218,102.15元,主要用于支付疫情期间办公费、网络服务费、饮用水费、医护人员用餐费、工作人员用餐费、疫情期间公务用车油卡充值费、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住宿费、疫情期间发放群众物质费、标识标牌制作费等费用。 12.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项目中央资金1,457,366.95元,主要用于支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工程款。 13.红石岩村内道路硬化项目资金1,947,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红石岩小组村内道路硬化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款。 14.森林抚仙湖项目2021年土地流转资金2,985,6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给隔河社区2021年森林抚仙湖土地流转资金。 15.退田还湖土地租金2,163,828.25元,主要用于支付给下坝社区2021年退田还湖租金。 16.隔河下坝小凹片区棚改补偿款614,473.72元,主要用于支付拆迁补偿款。 17.棚改征地工作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给孤山村委会牛摩安置区前期工作经费。 18.环湖棚改工作经费226,432.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给牛摩村委会棚改工作经费、物资搬运补偿费、办公费等费用。 19.私人空地补偿款2,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给下坝社区私人空地补偿款。 20.甘棠菁遗址保护与利用工程专项资金3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甘棠菁遗址保护工程款。 21.运转经费325,230.17元,主要用于支付镇政府日常办公耗材费、期刊订阅费等费用。 22.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资金596,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下坝东西海边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30%工程预付款。 23.乡镇财政运行补助经费132,995.65元,主要用于支付杂志订阅费、通信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办公用品耗材费、电费、无烟机关相关标识标牌费等费用。 24.村庄规划专管员补助经费359,786.71元,主要用于支付村庄规划专管员工资。 25.“两违”拆除及基础设施建设经费63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给村社区两违拆除及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经费。 26.牛摩村委会秧田冲多功能活动室工程款28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一事一议牛摩村委会秧田冲多功能活动室工程项目尾款。 27.厕所革命无害化卫生户厕中央资金1,399,021.46元,主要用于支付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工程款。 28.土地管理工作经费370,876.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给十个村社区土地管理工作经费。 29.编外人员工资468,180.56元,主要用于支付路居镇编外人员工资。 30.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补助1,394,690.92元,主要用于支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资。 31.项目前期经费8,499.00元,主要用于支付监理咨询费、控制价编制费等费用。 32.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补助经费8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1年敬老院运营补贴。 33.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金11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1—2022年冬春救助资金。 34.财政所修缮资金8,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财政所修缮工程款。 35.九龙晟景项目整改工作经费209,888.23元,主要用于支付给九龙晟景项目整改工作工程款。 36.财政奖补资金14,58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财政所购买办公桌椅费用。 37.乡镇运转补贴经费(劳务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小记者绩效工资。 38.农科员工资24,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农科员工资。 39.村级动物防疫员、协检员工资64,8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动物防疫员、协检员2022年工资。 40.孤山管委会工作经费164,474.85元,主要用于支付水费、网费、电话费、办公用品耗材费等费用。 41.省级198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项目设计费。 42.驻村扶贫队工作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监理咨询费、办公用品耗材费、实施方案编制费等费用。 43.雨露计划205,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春季、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 44.项目管理费73,746.95元,主要用于支付监理咨询费、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结算审核费、项目设计费等费用。 45.计划生育工作经费269.64元,主要用于支付计生订阅报纸费用。 46.烤烟奖金5,476.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用品耗材费。 47.政府业务费5,451.10元,主要用于支付手续费。 48.关工委常务副主任补助22,8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关工委副主任2021年7-12月工资。 49.信访工作经费14,784.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用品耗材费、订阅报纸费、广告牌上墙制作费等费用。 50.乡镇党建工作经费2,455.22元,主要用于支付给牛摩村委会党建工作经费。 51.党费返还款78,399.85元,主要用于支付党建书籍订阅、发放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奖励。 52.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经费31,255.65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用品耗材费。 53.环境卫生整治经费481,071.40元,主要用于支付给下坝社区人居环境整治经费、厨余垃圾收集运费、上坝垃圾填埋场租赁费及管护费等费用。 54.专职护林员工资105,55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护林员工资。 55.民族**工作经费9,513.60元,主要用于支付广告制作费。 56.党代会年会制工作经费补助13,791.50元,主要用于支付制作会议材料费、购买横幅标语及党员徽章等费用。 57.党组织社会事业治理工作经费10,770.60元,主要用于支付给三百亩村、牛摩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补助经费。 58.人口基础数据信息部门联动经费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用品耗材费。 59.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费4,31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社会事务办办公室日常修缮费。 60.村寨文化氛围营造工作经费11,32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三百亩村委会村寨文化氛围营造提升经费。 61.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工作经费95,447.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给三百亩村、牛摩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补助经费。 62.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经费7,552.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用品耗材费。 63.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26,67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老干支部管理人员工资。 64.河道管护费15,8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下坝社区大鲫鱼河湿地及周边清理整治经费。 65.专卖协作经费27,9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给明星、牛摩、隔河村委会专卖协作经费。 66.村庄规划编制补助经费1,282.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三百亩村委会村庄规划编制补助经费。 67.抚仙湖保护工作经费16,04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务用车车辆油卡充值。 68.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经费2,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科普中国宣传员流量补助。 69.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6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集贸市场过渡场地租赁费。 70.精神文明工作经费6,647.00元,主要用于支付文艺队参演人员补助。 71.生育状况调查经费8,16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健康教育宣传栏标语制作费。 72.防艾专项补助经费305.00元,主要用于支付制作宣传标语费用。 73.2016年农危改县级配套工作经费6,95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用品耗材费、抗震改造工程监理费等费用。 74.办公条件改善经费2,807.7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用品购置费。 75.弘扬美德提升素质经费10,000.40元,主要用于支付三百亩村委会乡村振兴村落文化营造经费。 76.特色宣讲团工作经费39,626.17元,主要用于支付文明讲堂视频制作费、办公用品耗材费等费用。 77.创文经费3,688.30元,主要用于支付创文制作牌创文用品费。 78.2018年2260项目补助12,156.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1年烤烟面积测绘费。 79.农村消费工作经费72,942.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用品费、消防队编外人员工资、网费、广告制作费、消防车维修费、消防车油卡充值费等费用。 80.抚仙湖一级保护区退企资金2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项目工程款。 81.民兵事业补助经费17,546.00元,主要用于支付优待证照片制作费、十个村社区拥军座谈会经费。 82.抗旱工作经费补助5,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三百亩、小凹村委会抗旱工作经费。 83.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工作经费12,49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宣传材料制作费、办公用品费等费用。 84.水产养殖退出补助资金13,891.60元,主要用于支付水产养殖退出补助资金。 85.道路养护经费8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坝、红石岩村委会道路养护修缮资金。 86.七一慰问补助96,6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慰问困难党员费用。 87.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43,76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三百亩村委会农村公路养护经费。 88.小凹步道工程款3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下凹村步道工程(一标段)工程款。 89.网格员考核补助经费49,807.38元,主要用于支付网格员工资。 90.宣讲学习经费24,318.26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用品、资料费等费用。 91.牛摩村委会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1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牛摩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工程款。 92.信息工作经费747.00元,主要用于支付宣传栏标语制作费。 9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经费12,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廉政文化活动广场改造提升工程进度款。 94.全员人口信息化经费18,680.36元,主要用于支付订阅报纸费、社会事务办编外人员绩效工资。 95.收购秩序维护费103,44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收购秩序维护员工资。 96.稳定核心烟区土地流转工作经费43,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烤烟面积测绘费。 97.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19,363.00元,主要用于支付网格化服务广告上墙制作费。 98.警示教育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隔河社区警示教育经费。 99.政协活动经费28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政协会议餐费。 100.烤烟生产组织奖励19,822.00元,主要用于支付烤烟收购期间秩序维护人员工资。 101.综治联系点工作经费4,528.00元,主要用于支付订阅报纸费。 102.教育发展经费62,59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教育基地围栏费用、资金贫困学生、幼儿园安全鉴定等费用。 103.隔河社会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56,329.65元,主要用于支付隔河社区村庄绿化亮化工程款。 104.村落截污治污经费182,4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工程进度款。 105.上坝片区土地流转及青苗补偿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上坝片区土地流转及青苗补偿款。 106.佛教商业化治理工作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瀛海寺商业化整治费。 107.护林防火经费291,240.53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用品费、电费、防火卡点人员劳务费、水费、下坝社区面山管护资金、资料装订费等费用。 108.水管站办公经费2,439.75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用品费、资料装订费等费用。 109.大鲫鱼河湿地清淤经费60,905.00元,主要用于支付大鲫鱼河湿地封堵施工费、下坝社区大鲫鱼河湿地及周边清理补助资金。 110.肥料利用率试验补助经费2,539.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用品费。 111.动物防疫经费45,074.00元,主要用于支付订阅报纸费、办公用品费、能繁母猪保险承保工作补助等费用。 11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工作经费107,879.3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用品费、农经中心编外人员工资等费用。 113.社保工作经费32,167.82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用品费、社保代办员补助、订阅报纸费等费用。 114.公共文化服务补助经费37,804.76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用品费、电费、订阅报纸费、水费、文艺队参演人员补助费、书画作品装裱费等费用。 115.文化站升级改扩建补助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文化站综合楼建设工程款。 116.专管员工作经费132,45.09元,主要用于支付规划巡查车修理费。 117.小马沟全年日常管护费23,8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管护人员工资。 118.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运维费8,383.95元,主要用于支付设施设备运行电费。 119.牛摩湖滨缓冲带管护费33,471.50元,主要用于支付牛摩村委会湖滨缓冲带管护费。 120.景区标识标牌制作费38,914.52元,主要用于支付标识标牌制作费、志愿服务活动用品费等费用。 121.孤山片区棚改项目工作经费11,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孤山村委会棚改办公室物资采购费。 122.污水处理工程前期款100,001.08元,主要用于支付污水处理系统工程设计服务费、监理费等费用。 123.冯家湾旅游厕所建设经费117,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孤山、牛摩、三百亩旅游厕所管护费。 124.人大工作经费295,284.77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用品费、小凹村委会人大工作经费、十个村社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等费用。 125.残疾人春节慰问金28,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残联2022年春节慰问金。 126.四经普清查工作经费7,812.20元,主要用于支付水费、办公用品费。 127.土地日宣传经费23,33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订阅报纸费、会议餐费、地质灾害监测员工资等费用。 128.米汤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52,172.52元,主要用于支付米汤水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尾款。 129.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79,590.85元,主要用于支付党风廉政宣传广告制作费、订阅报纸费等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51,800.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99%。与上年相比减少4,875,892.46元,下降14.3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和上级有关政策,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尽力节约行政成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56,098.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5,358,893.41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805,450.69元、事业运行237,970.91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3,783.84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440,817.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支出440,817.98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59,739.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主要用于群众文化659,739.79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19,599.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44,0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73,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53,914.8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8,484.8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52,793.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46,515.46元、事业单位医疗392,485.8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13,792.4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97,341.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主要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797,341.25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05,545.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主要用于城管执法675,545.30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3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2,785,096.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01%。主要用于事业运行3,555,060.01元、稳定农民收入补贴64,800.00元、农业生产发展24,000.0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536,000.00元、生产发展1,040,000.00元、社会发展690,000.00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89,200.00元、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6,936.00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5,579,1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24,7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303,544.00元、购房补贴121,22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补助110,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3,600.00元,支出决算为73,205.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0,465.0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6.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4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7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3,600.00元,支出决算为73,205.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0,465.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省市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原则。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655.30元,增长3.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75.30元,增长1.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80.00元,增长136.2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路居镇疫情暴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调研征兵检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9,079.34元,减少260.29元,下降0.0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和上级有关政策,反对浪费,节约日常办公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08,861.67元、水费630.00元、电费11,885.10元、邮电费35,148.87元、差旅费293,988.50元、会议费17,413.04元、培训费3,230.00元、公务接待费2,740.00元、委托业务费460,701.92元、工会经费182,580.24元、其他交通费用271,9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资产总额41,929,475.41元,其中,流动资产33,071,563.83元,固定资产8,771,804.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6,107.26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46,862.1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62,569.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4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4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2200156301111 2022年部门决算.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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