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路居镇  >  预决算公开
​

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09-23 14:20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42200156301000

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路居镇党委的领导下,镇人民政府带领下属各部门履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职能;提供公共产品服务;发展科学技术;发展教育;发展文化事业;发展卫生体育;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的职能;提高人口质量,实行计划生育的职能。具体行使以下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计划生育、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完成烤烟生产6,760亩,90万公斤收购任务,收购均价每公斤34.87元,较上年提高1.09元,同比增长3.20%。压实粮食安全责任,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玉米种植1,474亩、水稻种植630亩。落实中央支农惠农政策,兑付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2.15万元。落实玉溪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种植业),财政补贴保费15.06万元,蜂糖李、羊肚菌、蓝莓等种植有序推进。协商共克难题,助力企业改造提升。帮助昌茂公司推进火炮生产线对标改造,稳定100余名群众就业,巩固镇域工业发展。丰富旅游业态,提升旅游品质。旅游产品持续拓展,新增帆船经营企业1家,无动力滑翔伞1家。旅游业强势复苏,在下坝晶喜庄园成功举办“2023年秋收大会暨抚仙谷稻田生活节”,吸引百余人参加。孤山片区旅游行业经营主体增长至90余户,旅游从业人员增长至500余人,进一步巩固就业向好态势。孤山片区3个AAA级景区共接待游客36.20万人次,同比增长108.00%,实现旅游收入914.94万元,同比增长44.00%。聚力党建引领,盘活村集体资产。实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领头雁”培育计划,探索跨村联合、村企合作等发展模式,构建“1+10+N”三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体系,年内10个村(社区)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超10万余元。抚仙金滩、下坝停车场、明星鱼洞等优质集体资产经营权对外承包,为村集体带来300万余元资产性收入。

2.多方强控污染源。截污治污实现全覆盖,新改管网120.77千米,加强日常运行维护。严控农业面源污染,回收残膜2,059亩、1.43万公斤,集中镇村干部100余人清理负面清单作物81.84亩。畜禽养殖全面退出,劝离和制止违规养殖放牧47户720余只。统一收集沿湖143户餐饮饭店泔水。集中市镇村组力量开展一保区餐饮关停工作,关停经营户20户。系统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开展环境卫生巡查、考核7次,并督促整改。完成改建公厕2座,集中开展2轮农村厕所化粪池清掏工作,清理粪池6,345个、方量3,770立方米。严格执行河长制,全面管护15条入湖河道,清除垃圾及水生植物1,076余吨,铲除淤泥23.5万余方。聚力保护水质安全。实施抚仙湖入湖河道水质提升一期工程,完成排口封堵229个,投资342.39万元完成大鲫鱼河河段整治,完善河道及两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抚仙湖用水替代工程,实现7个村(社区)用水全面替代,3个村继续推进,完成取水设施关停拆除46处。“湖泊革命”走深走实。完成“湖泊革命”每月任务派单47条,抚仙湖保护治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14条,“湖泊革命”指挥部重要工作交办18项。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抚仙湖“湖泊革命”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生态环保措施在路居落地见效。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动态监测,持续关注脱贫户368户1,266人,监测户26户88人。及时调整帮扶措施,标注开发式帮扶3户15人。对2022年收入连续两年下降的13户56人精准制定“一户一册”,落实帮扶措施,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夯实“三保障”,所有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参保率100.00%,开展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实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目标,推进抚仙湖供水替代工程,保障脱贫人口饮水安全。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发放“雨露计划”补贴92人次20.40万元。落实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政策,发放102人10.20万元。推进产业发展和稳岗就业,精准部署护林员、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142人。激发脱贫户创业动力,组织中式烹饪、按摩、蓝莓栽培等培训3期,累计参训146人,新增小额信贷57笔285.00万元。集要素开发资源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整合小凹村集体沙滩、生态停车场、杨梅园、大白岩登山步道等闲置资源,投入80.00万元建设露天营地,完善相关附属设施,推动小凹打造抚仙湖南岸旅游网红打卡点,投入2万余元推进三百亩清廉村居建设;投入3,000万余元在下坝社区东西海边实施《澄江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乡村振兴示范工程EPC项目》,投入300万余元打造乡村振兴民族特色村寨。依据现有网红打卡点—湾子沟,制定《乡村振兴明星村老澄川公路两侧规划美食街改造项目》,规范群众经营行为,维护游客权益,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今年来,三百亩村获评省级绿美乡村、省级乡村振兴服务工作站、玉溪市“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称号。

4.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力度。建立社会综合治理命案防控体系,组织镇、村两级调解人员业务培训4期,受理各类民事纠纷案件135件,受理率100.00%,成功调解134件,调解成功率99.00%。大力开展“法律诊所”、公共法律服务,接待70多名群众分析疑难问题。受理法律咨询522人次,实体平台办理事项797件。常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充分利用“共治通APP”网格化系统管理,采集办结19,057件,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未出现进京上访群众。统筹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深化“全面普”做实“重点普”,组建237人普法队伍,开展“四进”普法宣讲活动560余场,受教育3.07万余人次,开展入户走访、电话、微信普法380余人次,完成15轮指导、检查和复盘。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横挂标语100余幅,教育2万多人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开展水上安全专项检查6次,持续整改孤山45条游船安全隐患,压实经营主体安全管理责任。常态化开展各项检查556家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排查安全生产隐患127个,责令完成整改125项,整改完成率98.00%。强化应急指挥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一接三即”制度。抓细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设立防火卡点10个22人,妥善处置“4·01”孤山森林火情,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压实镇村两级包保干部工作职责,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39份,完成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主体包保108户,完成率100.00%。积极宣传培训,发放张贴玉溪市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应知卡120份,组织1次集中培训,各村(社区)100余人参加,加强包保主体、群众对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知识的宣传,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完成市场主体倍增任务72户,完成率102.00%。

5.便民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135户19.90万元,育儿补助80户6.40万元。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2,702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5,297人;医疗救助122人次34.48万元;集中供养五保人员35人,低保享受825人,发放低保救助金427.90万元;发放精准康复补助145人2.61万元。走访慰问贫困残疾194人,发放慰问金7.31万元;实施残疾人春雨助学项目,惠及50人,发放助学金2.50万元。我镇荣获“云南省卫生乡镇”“玉溪市健康乡镇”,孤山、隔河、小凹、明星四个村(社区)喜获“云南省卫生村”称号。

6.率先完成辖区内年满18周岁男性公民160人兵役登记工作,网上应征报名108人,12名新兵光荣入伍。抓实民兵整组工作,现有基干民兵40人(编制综合应急排30人,专业队伍10人),普通民兵886人。发挥民兵在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27名民兵响应上级号召,参加4月14日江川区安化乡森林火灾扑救支援任务,圆满完成火灾扑救和火场值守任务并得到上级表彰。夯实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按照“三室一库”“两家三站”建设标准要求,按时完成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升级任务。发放重点优抚对象补贴285人240万余元,节假日慰问6人,发放慰问金3,000.00元。

7.扛实责任,合力共推耕地流出图斑整改。扛牢扛实耕地保护属地责任,完成路居镇2021年至2022年耕地流出图斑整改202个图斑、326.11亩,完成率108.43%,位列全市六个镇(街道)第一;2023年第一批耕地流出需整改图斑89个,1,138.91亩,目前整改完成通过验收329.62亩,完成28.94%。按属地原则,由镇级指导、村组负责,安排专人及时除草、追肥,加强后期管护;协调调动消防站、水管站出动15车次运水105余吨,做好浇水保苗工作。践行“枫桥”,主动作为,纵深推进九龙晟景项目后续整改。今年来,路居镇主动担当,继续牵头工作组开展购房户责任包保、货币赔偿兑付、置换房交付工作,兑付货币赔偿110套5,797.41万元,交付置换房122套,有力化解拆除后社会面风险隐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管理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区域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路居镇委员会

2.路居镇人民政府

3.路居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4.路居镇人民团体

5.路居镇财政所

6.路居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7.路居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8.路居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9.路居镇文化事务中心

10.孤山片区管理委员会

11.路居镇党群服务中心

12.路居镇综治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路居镇委员会

2.路居镇人民政府

3.路居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4.路居镇人民团体

5.路居镇财政所

6.路居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7.路居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8.路居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9.路居镇文化事务中心

10.孤山片区管理委员会

11.路居镇党群服务中心

12.路居镇综治中心 

纳入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0辆,超编17辆。超编原因是:1.其中有5辆车已达到报废标准已完全不能使用,正在走报废审批流程;2.为满足路居镇环境卫生保护工作需要其中有十余辆车属于环境保护专用车(垃圾车、吸粪车等)。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20,033.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14.57万元,占总收入的89.4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18.61万元,占总收入的10.5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791.94万元,增长220.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801.91万元,增长475.5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009.97万元,下降32.28%。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路居镇沿湖“违规违建”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以及村社区抚仙湖保护相关项目上增加了大量的支出所以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22,19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8.74万元,占总支出的10.45%;项目支出19,876.83万元,占总支出的89.5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436.98万元,增长228.4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8.34万元,下降1.24%;项目支出增加15,408.64万元,增长344.8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路居镇抚仙湖保护治理项目、抚仙湖全流域截污治污及健康水循环项目等这些项目增加了支出所以项目支出相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18.7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08.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0.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876.8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45.6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三湖保护治理经费8,81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沿湖“违规违建”整治及生态修复费用。

2.购买卫生保洁服务费45.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环境中心购买卫生保洁服务费。

3.无命案专项补助经费3.3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辖区内命案防控工作费用。

4.三百亩美丽乡村奖补专项资金1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三百亩美丽乡村奖补项目工程费用。

5.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小凹旅游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款、三百亩美丽乡村奖补项目工程款等费用。

6.下坝青苗补偿及耕地流转费4.4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下坝片区耕地流转及青苗补偿款。

7.抚仙湖全流域截污治污及健康水循环项目专项资金1,176.7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抚仙湖全流域截污治污及健康水循环建设项目第三至第五标段工程款费用。

8.抚仙湖全流域截污治污及健康水循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路居片区初涉及施工图设计费用。

9.休耕轮作土地流转护耕费0.2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清理中坝社区违规种植专项行动费用。

10.村庄规划编制补助经费6.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下坝社区村庄规划费用(第二阶段)。

1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防控经费46.6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疫情期间购买办公物资费、防疫物资费、饮用水费、工作人员用餐费、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住宿费、疫情期间救灾帐篷运输费、标识标牌制作费等费用。

12.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项目中央资金32.5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款(一标段)。

13.红石岩村内道路硬化项目资金21.7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红石岩村内道路硬化项目工程款。

14.政府业务费118.5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政府日常工作运行费用。

15.运转经费105.1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镇政府日常办公耗材费、期刊订阅费等费用。

16.土地管理工作经费12.3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给十个村社区土地管理工作经费。

17.畜禽养殖退养补助资金6.0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三百亩村委会、中坝社区畜禽养殖退出补助经费。

18.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关停工作经费1.4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关停工作费用。

19.烤烟收购秩序维护费(执法队)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执法车辆油卡充值费用。

20.春节维稳资金1.3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小凹村委会维稳工作费用、古树掉落纠纷费等费用。

21.烤烟奖金0.0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用品耗材费。

22.下坝西海边五组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资金26.6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下坝社区东西海边村民族团结建设项目工程款。

23.下坝社区两万平米商业体租金24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给下坝社区2022年下半年商业体租金。

24.玉财建〔2022〕239号、95号农危改补助资金14.8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1年动态新增4类重点对象及农房抗震改造、拆除重建工程款。

25.农村“厕所革命”公厕补助资金77.4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工程款。

26.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以奖代补资金25.3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各村社区村庄规划费用。

27.抚仙湖山水林田虎湖草项目管护费15.7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各村社区山水林田虎湖草项目管护费。

28.路域环境整治租地款436.3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各村社区2018-2023年路域环境绿化土地租金。

29.抚仙湖全流域截污治污及健康水循环项目设计、勘察费9.4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抚仙湖全流域截污治污及健康水循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费。

30.抚仙湖保护专项资金6,19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各村社区抚仙湖保护相关费用。

31.乡镇财政运行补助资金48.1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杂志订阅费、通信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办公用品耗材费、电费、无烟机关相关标识标牌费等费用。

32.“两违”拆除及基础设施建设经费3.3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给村社区两违拆除及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经费。

33.九龙晟景项目整改工作经费0.8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购买九龙晟景后续整改工作办公点办公材料费。

34.信访工作经费0.3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用品耗材费、订阅报纸费等费用。

35.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小凹村委会2021年度第一书记工作费用。

36.养殖场关停补助12.2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上坝、中坝养殖场关停补助费用。

37.党费返还款0.6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党建书籍订阅。

38.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经费0.2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组织党员培训用餐费。

39.环境卫生整治经费0.2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清理大马沟河及周边湿地内杂草务工补助费、维修太阳能路灯费等费用。

40.专职护林员工资0.1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护林员工资。

41.玉波苑酒店员工安置款84.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玉波苑酒店员工安置相关费用。

42.河道管护费1.5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下坝社区大鲫鱼河湿地及周边清理整治经费。

43.农村公厕管护资金28.0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购买可拆卸垃圾箱费用。

44.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购买政协学习书籍费用。

45.2016年农危改县级配套工作经费1.7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各村社区农村自建房系统录入补助、农房抗震改造工程造价咨询费等费用。

46.抚仙湖一级保护区退企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九龙晟景综合楼拆除施工及绿化恢复项目费用。

47.民兵事业补助经费0.0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优待证照片制作费。

48.抗旱工作经费补助11.4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小凹村委会抗旱工作经费。

49.七一慰问补助0.8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慰问困难党员费用。

50.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7.7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红石岩、三百亩、明星村委会农村公路养护经费。

51.全员人口信息化经费1.8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社事办办公桌维修费、社会事务办编外人员绩效工资。

52.收购秩序维护费7.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上坝烤烟收购点秩序维护费、执法队堵卡点相关费用。

53.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3.5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网格化服务广告上墙制作费。

54.政协活动经费2.1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隔河社区、明星村委会国家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经费、政协相关会议餐费。

55.教育发展经费6.2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教育基地围栏费用、资金贫困学生、幼儿园安全鉴定等费用。

56.抗旱应急经费14.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给各村社区抗旱应急资金。

57.大鲫鱼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经费17.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15条入湖河道及旁侧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管护费。

58.民房管控工作经费32.7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给中坝、下坝社区民房管控经费、堵卡点购买物资费、堵卡人员劳务费。

59.2260项目补助72.1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协助法院执行抚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2260”项目补助费用。

60.上坝旱改水项目土地流转费15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给上坝旱改水项目土地流转费。

61.湖滨缓冲带管护资金139.8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湖滨缓冲带管护费。

62.特色村寨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1.3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下坝社区东西海边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工程款。

63.环湖棚户区改造资金1,603.60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强制执行合同纠纷相关费用。

64.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党风廉政文化制作费、上坝党风廉政建设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45.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95%。与上年相比增加14,840.72万元,增长510.84%,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水体污染防治项目支出,该项目于2023年支出了15,002.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0.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主要用于人大事务14.93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46.47万元、财政事务20.54万元、纪检监察事务7.50万元、群众团体事务14.01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62.07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5.54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37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7.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2.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群众文化62.49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6.24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5.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4.94万元、死亡抚恤9.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6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8.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7.0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42.4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2.77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7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5,101.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0%。主要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98.72万元、水体15,002.5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7.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25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主要用于事业运行373.19万元、稳定农民收入补贴6.48万元、农村社会事业18.12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62.10万元、生产发展72.50万元、社会发展11.00万元、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0.60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590.72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5.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32.94万元、购房补贴12.2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补助7.0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36万元,决算为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6万元,决算为5.2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24%,完成年初预算的74.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0万元,决算为0.3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76%,完成年初预算的5.1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36万元,支出决算为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6万元,决算为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0万元,决算为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省市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原则。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6万元,下降24.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1万元,下降25.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5万元,增长18.5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省市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原则。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调研、征兵检查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17万元,比上年减少97.74万元,下降65.6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和上级有关政策,反对浪费,节约日常办公经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4.52万元、会议费0.11万元、水费0.11万元、电费2.39万元、邮电费0.07万元、差旅费1.67万元、培训费1.18万元、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工会经费4.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5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043.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0.30万元,固定资产814.3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8.6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34.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34.8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说明: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后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监督索引号53042200156301111

 


附件:

玉溪市江川区路居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主办:澄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77-6911520 电子邮箱:cjzfbxxk@163.com

滇公网安备 53042202000011号 备案号 滇ICP备11001977号 网站标识码 5304220003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IPv6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2077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