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世界遗产和地质遗迹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编制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以下简称化石地)的总体规划和澄江动物群国家地质公园(以下简称地质公园)区域详细规划,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和上报、审批,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以下简称遗产地)、云南澄江动物群古生物国家地质公园(以下简称地质公园)和澄江动物化石群省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区)实行保护管理。 (四)加强化石地和地质公园内的地貌资源、自然生态环境、文物古迹及其他自然资源的保护; (五)依法对化石地和地质公园内占用土地和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和监督; (六)加强对化石地和地质公园内的基础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建设、保护和维护管理; (七)按照规划做好化石地和地质公园资源及其他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不断改善旅游综合服务的基础设施条件; (八)制定化石地和地质公园的公共规则,加强对其环境卫生、商业和服务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化石地和地质公园内的安全设施管理和检查,保障游人的人身安全; (九)组织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 (十)建立健全科学研究、科学考察、发掘、零星采集化石等管理制度; (十一)汇集、保存、管理在保护范围内开展科学研究、教学实习、标本采集等活动成果副本和化石标本; (十二)开展宣传教育、科学普及、科学研究、参观旅游、业务培训、对外交流和文化创意等活动; (十三)做好澄江化石地保护和利用有关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 (十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行政处罚权; (十五)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化石地和地质公园的管理与开发,同时做好与周边群众的沟通、协调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委员会(澄江动物化石群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设内设机构4个,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一)办公室 负责管委会的文秘、机要、文印、档案管理、财务、统计以及信访工作;负责拟定管委会全局性的工作制度、计划和总结;负责管委会的会议组织、车辆管理、日常接待等工作;负责管委会人事、劳资、计划生育、退休人员管理、出国(境)人员报批以及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管委会法律纠纷的处理以及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做好管委会党务、工青妇等组织协调工作;完成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保护管理科 负责依法保护遗产地、地质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制定管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管护区的巡查工作;负责管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负责行使行政法规授权的行政处罚权;负责管理和维护保护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负责遗产地、地质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日常管护工作。 (三)规划建设科 负责遗产地、地质公园和自然保护区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实施及监督;依据相关规划和资源利用需求,负责申报、实施遗产地、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内的建设项目;按相关法规和遗产地、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规划,对管护区内投资建设项目提出报批、审核意见,并监督管理。 (四)科普宣教科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科学普及、科学研究、科普教学、科普宣传、业务培训、对外交流、旅游策划、品牌推介和文化创意等活动;负责建立健全科学研究、科学考察、发掘、零星采集化石、标本管理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情和信息工作。 三、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地址 澄江市凤翔路南8号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7-6915883 传真号码:0877-6913177 邮政编码:652599 六、单位领导 党组成员、主任:范永光 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博物馆馆长:陈泰敏 党组成员、副主任、澄江动物化石群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马永平 党组成员、副主任:赵昌 副主任:刘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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